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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四企”活动的《意见》和市交通局“四企”活动《实施方案》,从6月份开始,市交通局“四企”活动进入第二阶段即解决问题阶段,时间2个月,根据市“四企”活动第二阶段开展好“四项行动”的要求,结合第一阶段调研工作梳理的企业反映问题台帐,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开展绿色通道行动,实行交通项目许可集中
以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绿色服务为目标,将市交通部门30项行政许可项目和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应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全部进入中心办理,实行一个窗口、一站式、一条龙服务。项目进中心后,确保相关办事人员进窗口,授权到位,实行首席代表制。加强与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整合和优化流程,实现提速提效。加强对进中心许可项目的全程检查、监督、测评,严格督办落实,随时听取服务对象反馈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责任领导:于传利,责任单位:市运管处、市公路局、市海事局。
二、开展清费减负行动,落实企业优惠政策
全面清理涉企业收费项目,严格落实国发〔2008〕37号《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对取消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6项交通规费进行检查。对市公路输管理处代收代缴的驾培行业管理费,市地方海事局征收的货物港务费、船舶港务费、船舶和船用品检验费、港务监督管理费,加强源头管理,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明确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收费依据,不公示不得收费,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同时,认真做好交通部门涉企优惠政策的落实,确保应发放的农村客运班线、出租汽车财政补贴等资等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责任领导:张鼎昌,责任单位:局财务科,市运管处,市海事局。
三、开展保驾护航行动,履行交通部门职责为企业服务
(一)维护交通建设市场企业施工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有序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大力整治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开展公路建设专项执法监察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企业施工建设过程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装强卸等阻挠企业施工行为。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及时规范地公开交通建设工程招标信息和评审结果,完善公平的市场准入机制和评审程序,加强评审专家管理,严格招投标程序“三控二管一协调”管理办法,强化标后检查,确保参建企业的合法利益。深入我市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的企业,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积极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服务,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责任领导:张鼎昌,责任单位:局监察室、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县乡处、招投标办,质监站。
(二)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和违规经营,坚决查处欺客、宰客等侵犯乘客利益的行为,解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保护合法经营企业和业户利益;开展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活动,取缔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私家车和其他社会车辆,净化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环境;规范汽车维修市场秩序,严格落实“三单一证一合同”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做好驾校质量信誉考核及培训质量监管,规范驾培市场经营行为,为道路运输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责任领导:孟祥善,责任单位:市运管处。
(三)加强安全生产,为企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强化市场准入以及行政许可等事项中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日常安全管理“三把关一监督”、“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等制度。加强《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依法对公路违章建筑进行查处,落实干线公路施工规范和安全措施,保障公路通行安全。加强水上运输安全检查,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体系。建立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安全督导制度,协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调整充实安全管理队伍,不断提高行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责任领导:沈献杰,责任单位:局安交科,市运管处、市公路局、市海事局。
(四)为企业做好法律服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原则,建立交通部门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机构,通过设立法律顾问等途径充实法律工作队伍,提高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水平。对相关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活动和法律诉讼活动过程中,开展法律咨询,指导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提供法律帮助,节约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责任领导:于传利,责任单位:人事法规科,市运管处。
(五)切实做好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针对交通行业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可能引发问题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主动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找出根源,全力化解,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交通企业生活困难职工调查摸底,为困难职工排忧。落实包保责任制,做到生活稳定、工作稳定,思想稳定。责任领导:沈献杰,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四、开展纠风治乱行动,加强交通政风行风建设
(一)加强公路、水路“三乱”案件查处。近期组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综合检查、明查暗访,重点检查涉及公路、水路“三乱”行为,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以及作风散漫效率低下影响企业发展环境现象,对上述问题一经发现严惩不贷、立即整改,同时对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根据市领导小组安排,组织参加“百名科长千家评”活动。责任领导:张鼎昌,责任单位:局监察室,局财务科,市运管处。
(二)认真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对重点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重点企业运输原材料和产品的车辆,做到快检查、快处理、快放行,轻微违章行为,只纠不罚;严重违章行为,先放行后低限处罚。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和交通厅“十项禁令”,推广执法规范用语,深化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对交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促进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责任领导:孟祥善,责任单位:市运管处。
(三)完善企业投诉受理工作制度。健全“96333”运政投诉咨询服务热线功能,开通网络投诉,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企业投诉渠道畅通,举报投诉案件得到及时准确处理,企业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完善信访办理机制,严格落实开门接访、领导包案等工作制度,提高涉企信访工作水平。责任领导:沈献杰,责任单位:市运管处、局办公室。
五、对照企业需要解决问题台帐,认真解决问题
对第一阶段调研工作建立的企业反映问题台帐(附件1),认真落实解决问题台帐(附件2)中明确的工作措施、工作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解决时限,具体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加强督查督办,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解决问题。以“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中梳理的问题,以及到交通相关企业调研梳理出的问题为重点,逐条研究工作计划,落实各项措施,推进问题解决。对交通部门能够解决的,尽快帮助企业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进行梳理归纳,建立台帐,及时上报;对交通部门职能范围外不能解决的,协调相关部门,并向市政府汇报;对不符合相关政策,确实难以解决的,在弄清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向企业做好解释工作。问题解决的情况及时向企业沟通、反馈。责任领导:张鼎昌,责任单位:“四企”活动办公室。
六、提高认识、加强督查,确保第二阶段工作落实
一是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第二阶段工作的重要性,把实施“四项行动”作为第二阶段工作的重点,坚定信心,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问题,抓好整改,确保“四企”活动落到实处。二是定期汇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按照方案和台帐规定的工作职责,每半个月将工作落实情况向局“四企”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整理汇总后进行通报,并向市“四企”活动领导小组汇报。三是严格督查。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第二阶段工作落实情况全程督查,对重点难点问题,召开督查调度会进行研究分析,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四是加强宣传。通过设置展板、悬挂标语,在新闻媒体进行报道等方式,大力宣传交通部门开展“四企”活动的做法和成效,营造开展“四企”活动的深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