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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效能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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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效能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政府“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精神,进一步整顿机关作风,端正部门行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执法能力,优化税收服务,净化发展环境,推动税源专业化管理向纵深发展。整治“懒、慢、推”,杜绝“假、冷、脏”,切实解决“中梗阻”和“基层板结”的问题,建立高效快捷、迅速果断的执行机制,增强提速增效、苦干实干、争先进位意识,塑造清正廉洁、阳光规范的国税形象。现结合国税工作实际,制定市国税系统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

深入推进效能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部署,是转变思想观念、加强作风建设、构建和谐国税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为此,全市国税系统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自觉规范行政行为,深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使全市国税系统服务纳税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不断提高。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市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六要六不要”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提高效率、优化环境,执政为民为主要目的,实现国税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纳税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推动我市国税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活动范围和对象

全市国税系统各县(区)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健全组织和明确职责

(一)成立组织。为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县(区)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宜。

(二)明确职责。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从制订工作计划入手,按月制订工作计划,按月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其重点部门和重点工作事项分别为:

1.机关部门职责

(1)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督察督办信访案件的处理,政务公开;

(2)纳税服务科: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税务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应将应告知纳税人的事项一次性告知纳税人;

(3)人事科:负责请销假制度执行、机关考勤管理;

(4)进出口税收管理科:负责进出口税收管理业务流程的制定、公示和落实,在依法办理的前提下,加快退税速度;

(5)稽查局:负责应告知纳税人的事项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公平、公正行使税收处罚权;

(6)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负责纳税服务制度的落实,纳税大厅环境管理,税务咨询;

(7)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市局机关环境卫生、车辆停放;

(8)监察室:负责效能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受理违法违纪投诉,追究责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

(9)各业务科室负责对涉及纳税人的业务事项。

2.个人职责。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

(3)工作期间不上网炒股、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热情接待来访者,不违反首问责任制;

(5)作风不粗暴,语言不生硬,不刁难基层和纳税人;

(6)自觉搞好单位和个人卫生,衣着整齐,办公物品摆放有序,车辆有序停放,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果皮、纸屑。

五、突出效能建设工作重点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队伍素质。(责任部门: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理论学习,让每位党员干部熟练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廉政基础知识;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深入地开展讨论,以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开展“全员岗位练兵、系列能手竞赛”活动,提高干部职工专业技能,力争使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能成为理论扎实、情况熟悉、融会贯通的行家里手,以提高全市国税系统服务纳税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办公室)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对内,积极推进人、财、物“三公开”,做到干部选拔任用公平、公正,财务管理工作的透明、规范,干部职工的监督权、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保障。对外,本着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捷的原则,健全公开平台,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及时将涉税事项和税收政策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公布,实行“阳光作业”,自觉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国税工作的透明度。

(三)优化各项服务,提升国税形象。(责任部门:纳税服务科、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在为纳税人服务上,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办事限时制和首问责任制;严格执行“六要六不要”规定,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优化办税服务厅功能,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在为基层服务上,建立机关内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最大限度减少职能交叉,避免多头布置、多头检查、推诿扯皮的问题;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工作考核的力度,提高办文、办事、办会效率。在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上,要研究经济政策,关注发展动态,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四)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市局稽查局)

以严格、规范、文明的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正确处理依法征税与支持经济发展、依法征税与完成税收计划、依法征税与纳税服务的关系,做到依法收税、依法管理。

(五)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责任人:各县(区)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全面加强自身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做到工作提速、办事提效。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和部门作风,部署工作要充分考虑基层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增强决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要了解真实情况,分析问题症结,提出解决实际问题措施,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全局工作。

(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办公室、监察室)

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对本系统规章制度进行一次系统清理和修订,对已经建立且行之有效的制度,继续坚持;对不够健全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增强制度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对失效的制度,立即废止。逐步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监督检查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在推进机制创新上取得新进展。

(七)推进工作落实,切实保证政令畅通。(责任部门:办公室)

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牢固树立全市国税系统“一盘棋”思想,切实做到在大局下思考工作,在大局下谋划工作,在大局下推动工作。对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下级机关必须严格执行,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建立一套抓落实的机制,形成一股抓落实的合力,确保每一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督促、有落实。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深入推进效能建设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组织、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统筹兼顾。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选准结合点,找好切入点,抓住突破点,把效能建设融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之中,融入到思想政治工作之中,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融入到服务纳税人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之中。

(三)广泛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网页、宣传栏、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国税系统深入推进效能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做法,发动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效能建设。各县(区)国税局及时向市局和所在县(区)效能办汇报本单位及系统效能建设开展情况,及时宣传报道各单位开展效能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四)强化效能督查。市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整合力量,成立效能建设日常办事机构。细化明察暗访工作方案,明确明察暗访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全系统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着重从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等环节入手,重点查访在为纳税人办事过程中存在的作风不实、效能低下问题,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五)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究的原则,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影响行政效能、贻误税务管理工作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先停职,后处理,对负有责任的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给予行政问责。情节轻微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跟踪检查验收,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社会影响较大的给予通报批评、公开检讨、调离岗位等处理。

(六)重视结果运用。对问题处理结果要定期向媒体公布并及时向投诉者反馈。问题处理结果要列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单位每发生一起被市效能办曝光事件的扣1分,一年内被曝光2次的,取消年度优秀单位评比资格;问题处理结果进入个人勤政廉政档案,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一年内被市效能办曝光2次的,取消年度优秀公务员评比资格,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依据;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严重的违纪行为要立案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