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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全市地税系统“察企业所想、解企业所忧、为企业服务、助企业发展”(以下简称“四企”)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转变地税干部工作作风和部门行风,切实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增进税企和谐,提升工作效能,服务经济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领会深远意义
去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市经济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更需要在优化发展环境上采取超常规的思路和强有力的措施。市委、市政府开展“四企”活动,目的就是要围绕服务企业、提高效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深入了解企业需求,集中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探索建立促进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保增长促发展,要举全社会之力,需多种力量聚合。税收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地税部门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上,我们不仅责无旁贷,而且大有可为。我们要把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的着力点放在自身职能的发挥上,在组织收入上用劲,落实政策上用心,优化纳税服务上用情,为保增长促发展聚好财、执好法、服好务。
全市地税系统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四企”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去,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确保收到预期效果。
二、明确总体要求
市委市政府这次开展的“四企”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宗旨,以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为重点,党政齐抓共管,各方协调联动,调动全社会力量,关注、关爱、支持企业,力求在转变职能上有新举措,在服务能力上有新提高,在工作作风上有新改进,在优化环境上有新突破,进一步建立健全促进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打造最佳企业投资城市。作为地税部门,要将开展此项活动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三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千方百计保企业、保增长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地税职能,大力促进经济发展。要在“四企”活动中落实“四个更加突出”,就是更加突出支持企业科学发展、更加突出用足用活用好税收政策、更加突出搞好重点税源管理、更加突出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这是省局在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对地税工作提出的新思路和新要求。保企业就是保税收保增长,更加突出支持企业科学发展,就是抓住了保增长促发展的主体;税收政策是经济发展的“调节器”,更加突出用足用活用好税收政策,就是抓住了保增长促发展的关键;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更加突出搞好重点税源管理,就是抓住了保增长促发展的根本;地方税收与地方经济紧密相连,更加突出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就抓住了保增长促发展的核心。要围绕保增长促发展大局,将“四个更加突出”的要求,落实到日常组织收入工作中去,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改进组织收入的方法手段,在组织收入中更好地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三、落实四项任务
(一)察企业所想。各级地税部门要把企业需求作为第一信号,主动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倾听企业呼声,了解企业需求,发挥职能作用,有针对性地出台帮扶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二)解企业所忧。各级地税部门要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立足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制约企业发展、损害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清理过时文件,规范涉企检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集中整治不正之风,查处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杜绝各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为企业服务。各级地税部门要立足地税职能,针对当前企业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帮助企业加快发展。推进“一对一”服务。对结对服务纳税人,确定专门地税联络员,“一对一”进行实时周到的个性化服务。推进“准时、限时、延时”服务;落实“符合政策的坚决办、手续齐全的立即办、涉及各方的协调办、后续办理的预约办”要求;坚持“征纳沟通零距离、执法流程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规定之外零收费、服务行为零投诉”标准;实行“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AB岗工作制、办事公开制、领导接访制、意见反馈制”等制度。巩固“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并实行网上审批,提高效率。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打造纳税服务网站、纳税服务热线两个平台,构建纳税服务制度、管理、考评三个体系,履行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维护四项职责,不断深化纳税服务工作。
(四)助企业发展。各级地税部门要充分发挥为企业服务的职能作用,把为企业服务的质量、企业的满意度以及促进企业发展的效果作为检验全市地税系统“四企”活动开展成效和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四、分解工作职责
这次活动从4月初开始到8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调研阶段(从4月上旬至5月中旬)。
1、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活动意见,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时间:4月底前责任单位:税政一科办公室)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层层动员,做到领导重视、人人参与,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并将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上旬报送市“四企”活动综合组。(时间:5月上旬前责任单位:税政一科办公室)
(二)解决问题阶段(5月中旬至8月中旬)
1、对梳理出来的企业反映影响企业发展需要地税部门整改、解决的问题,以及企业希望地税部门提供支持和帮助的问题,各级地税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解决时限,切实整改,做到令行禁止。(时间:7月底前责任单位:监察室涉及的部门)
2、将综合调查问卷的结果、企业反映的问题以及对地税部门的要求,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时间:7月底前责任单位:监察室)
3、出台《市地税局实施“四企”活动若干意见》,大力提升服务质量,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促进企业发展新举措。(时间:5月底前责任单位:税政一科)
4、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主动上门开展一次涉税政策辅导、协肋企业制定一套税收与财务计划、竭诚为企业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努力帮企业解决一个生产经营难题。(时间:7月底前责任单位:征管科)
5、加强对税收、基金(费)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问效,迅速落实税收、基金(费)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时间:7月底前责任单位:税政一科、税政二科、基金科、市直各分局)
6、按照建立的企情台帐,一一对照落实,实行销号制度,对没有落实的,要积极查找原因,迅速落实到位。(时间:7月底前责任单位:监察室市直各分局)
7、开展企业满意度测评。建立以企业满意度为核心的评价体系,测评企业对解决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解决的满意程度。在方法上,采取集中评议、无记名投票、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分层面开展测评。测评后,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对多数企业不满意的地方,要及时“补课”。(时间:8月上旬前责任单位:市直各分局)
8、开展发票宣传活动,配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江淮行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向企业宣传发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稽查局征管科)
(三)考核总结阶段(8月中旬至8月底)
通过活动的开展,全市地税系统坚决杜绝对企业的投诉拖沓不办、服务态度差、服务不到位、工作效率低、执法不规范等有碍企业发展的行为。各级地税部门要对“四企”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是对照企情台账,检查梳理出来的问题是否解决,解决得如何,工作作风是否进一步改进,发展环境是否进一步优化,企业经营效益是否进一步好转,企业的满意度是否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一个平台,三个体系”,即企业利益诉求表达平台、问题解决服务体系、问题投诉受理体系、跟踪问效监督体系,用制度化建设巩固活动成果。8月底前将地税部门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和“四企”活动总结报市活动领导小组。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税务部门要把“四企”活动作为重中之重摆上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下基层、到一线,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并指定专门人员对问题的处理进行跟踪落实。市局成立“四企”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开展。
(二)注重结合。各级要把“四企”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及现代化分局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信息共享,并行不悖,互为推动。
(三)完善机制。各地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如例会制度、通报制度、报告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协调指导活动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查。对活动的每个阶段认真开展督查,对存在问题突出、工作成效不明显、没有完成阶段目标任务的提出意见建议,及时督促整改。
(五)及时反馈。各单位要把活动开展情况定期向市局“四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局“四企”活动领导组办公室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向市“四企”活动领导小组报告,接受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