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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加大对行政执法和窗口服务的监督,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2012年市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为指导,通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发现和解决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各单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诚信创新,服务为民,树立机关、窗口和一线执法人员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检查对象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效能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局机关、执法单位机关、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和一线执法人员。
三、检查内容
(一)政令执行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重大决策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问题;对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点项目工作贯彻落实过程是否规范执行、落实结果是否准确到位。
(二)机关效能情况。是否有上班迟到、脱岗、工作时间聊天或在网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问题;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的问题;是否存在服务意识淡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三)热点难点问题。在群众反映较多的运管、公路、公交等方面,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粗暴执法等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刁难群众、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甚至索贿受贿等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对在年度政行风测评和每月政行风热线中反映交通的问题,相关单位办理反馈情况,特别是重点热点问题与反映人见面征询意见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制度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各单位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五)交通执法网上公开运行情况。公路、运管、海事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是否按照执法网上公开运行系统的要求,第一时间上网做好笔录登记,案卷是否规范完整,证据收集是否得当,执法运行是否公开严谨。
(六)“零距离”服务企业工作执行情况。在全面推行工作日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为招商引资企业、重点项目提供无假日服务以及下放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许可事项执行情况。对拥有20台(艘)以上运输车(船)的大型重点企业设立交企服务站,确定交企联络员,为企业办理车(船)营运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资格证及驾驶人审证、换证、补证等,提供点对点、面对面服务等情况。在执法过程中,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的执行情况。对损害发展环境、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的人和事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执法职务,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严肃处理情况。执法单位与企业结对子,开展走访企业活动,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情况。
(七)创满意公交活动开展情况。结合微笑伴你同行温馨洒满车厢深入开展“创新服务创群众满意公共交通”主题实践活动,在公交客运和出租车客运行业开展文明服务、创新服务情况督查,重点解决公共交通服务中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市民不满意的问题,减少行业陋习和不文明行为,以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从业人员文明素质,改善公众出行环境。
四、检查方式
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次查访不定时、不定向、不提前通知,不影响各单位的正常工作。加大明查暗访频次,及时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1、通过现场看、听、问、拍照、摄像、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各单位的办公场所、办事窗口和执法一线进行明查暗访。
2、通过走访或电话征询服务对象,了解各单位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情况。
3、选择与群众利益和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联系密切的审批服务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暗访。
4、根据群众投诉或上级反馈的相关信息,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暗访。
五、组织实施
为加强领导,确保明查暗访工作顺利进行,该项活动由局效能办具体组织实施。局效能办每次检查将抽调人员组成明查暗访检查组,进行具体明查暗访活动。
六、结果运用
1、对在明查暗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局效能办将及时下发通报。凡存在问题的单位,限定3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整改措施报局效能办。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给予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行政问责,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凡是被局效能办通报的单位或个人,在年终效能考核中扣除责任单位相应分数。
七、工作要求
1、局效能办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严于律己,严格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做到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
2、督查工作应紧扣效能建设工作的结合点,把效能建设与当前开展的创群众满意公共交通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工程廉政监察、交通执法电子监察以及治理公路水路“三乱”等工作紧密联系,加大暗访频次,保证工作取得实效。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明查暗访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检查活动。对干扰、阻挠检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