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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实施省下达我市的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计划,进一步明确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目标,细化培训任务,确保2012年省下达给我市的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农业转型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农民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为核心,培训农村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重点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生产大户等专业农民和农技人员。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实施、机构培训、农民受益”的要求,坚持模块化教学、百分百回访原则,实行就业培训与创业培训相结合,务工培训与务农培训相结合,普及性培训与提升性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全面提高农民培训的满意度和知晓度,为促进我市农业产业化、农村社区化、农民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市计划培训新型农民3283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以下简称“阳光工程培训”)1650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2380人、农民创业培训1000人、农民科技示范培训2950人。
(一)县(区)任务
淮上区:2012年计划培训新型农民1080人(普及性培训900人、提升性培训18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550人(普及性培训500人、提升性培训5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430人(普及性培训400人、提升性培训30人);农民创业培训100人。
五河县:2012年计划培训新型农民7300人(普及性培训5920人、提升性培训138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3850人(普及性培训3100人、提升性培训75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900人(普及性培训1470人、提升性培训430人);农民创业培训100人;农民科技示范培训1450人(普及性培训1350人、提升性培训100人)。
怀远县:2012年计划培训新型农民16460人(普及性培训11010人、提升性培训545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8580人(普及性培训4500人、提升性培训408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6280人(普及性培训5110人、提升性培训1170人);农民创业培训100人;农民科技示范培训1500人(普及性培训1400人、提升性培训100人)。
固镇县:2012年计划培训新型农民4490人(普及性培训3130人、提升性培训136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1820人(普及性培训1500人、提升性培训32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2570人(普及性培训1630人、提升性培训940人);农民创业培训100人。
(二)市本级任务
2012年计划培训新型农民3500人(普及性培训2900人、提升性培训60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1700人(普及性培训170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200人(普及性培训1200人);农民创业培训600人。
三、实施内容
(一)分类型组织实施
1.阳光工程培训。主要面向农村二三产业和城市转移就业的农民,重点面向现代农业、农村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从业人员,开展从业技能、法律法规及农业经营管理等知识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技能,为农村二三产业和城镇企业输送技能型人才和产业工人。培训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四个办法”、“五项制度”等执行。
2.农业专业技术培训。主要面向从事农业生产的专业农民、基层(县、乡)农技推广人员(种植、畜牧、水产、农机、能源)等,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实用生产技术及农业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提高其科技素质和务农技能,培养一批新型农民和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组织实施按照《省农业专业技术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皖农财〔2009〕311号)执行。
3.农民创业培训。主要对在农村有创业愿望并有创业基础的人员,开展创业必备知识和能力培训,培养造就一批农村创业者和现代农民企业家。培训组织实施按照《省农民创业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皖农财〔2009〕97号)执行。
4.农民科技示范培训。主要面向国家农技推广示范县的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及辐射户,围绕当地主导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开展培训,使技术指导员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公共服务能力,科技示范户和辐射户提高应用农业科技能力。培训组织实施按照农业部关于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有关要求执行。
(二)分对象开展培训
2012年新型农民培训分为普及性培训和提升性培训两个层次,各层次培训对象明确。
1.普及性培训。全市计划培训23860人。
阳光工程培训11300人,主要培训农机手(使用与维修)、植保员(机防手)、农技协负责人、农资经营户、村级财务管理人员、乡村旅游服务员、农村建筑工匠、农产品加工从业人员及有转移到城市务工就业意愿的农民等。
农业专业技术培训9810人,主要培训油料和棉花种植大户、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大户、畜牧养殖大户(不包括养猪大户)、水产养殖大户、农机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及农经管理员、渔船检验员、渔业安全管理员、村民组组长等。
农民科技示范培训2750人,主要培训科技示范户及辐射户。
2.提升性培训。全市计划培训8970人。
阳光工程培训5200人,重点培训测土配方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奶站质检员、动物繁殖员、从业渔民(渔业船员)、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内检员)、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内检员、沼气工(建池与维修工、沼气服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负责人、监事、财务人员和信息员)等。
农业专业技术培训2570人,重点培训粮食种植大户、养猪大户、基层(县、乡)农技推广人员(种植、畜牧、水产、农机、能源)和村级农技员(专职、兼职)等。
农民创业培训对象均列入提升性培训范围,全市培训1000人,主要培训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农村经纪人、涉农企业创办人和有志于农村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
农民科技示范培训200人,重点培训技术指导员。
(三)分层次差别补助
1、普及性培训
阳光工程培训。面向城镇务工转移就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农村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现场指导服务累计不少于4次(天)。补助标准为人均350元,中央、省级共补助约300元(按2010年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测算,具体额度待2012年中央资金下达后确定),市、县配套50元。各地面向城镇务工转移就业人员培训,可按照培训不同类别、不同时间,实行差别补助。
农业专业技术培训。种养大户(不包括粮食种植大户、养猪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等培训,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天(18学时)、现场指导服务累计不少于4次;农经管理员、渔船检验人员、渔业安全管理员和村民组组长等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24学时)。补助标准为人均400元(包括市、县配套资金100元)。
农民科技示范培训。每个项目县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组织技术指导员对科技示范户、辐射户,分别进行不少于6次、4次技术指导培训。补助标准为人均约220元,培训经费从国家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中支出,待农业部下达项目县后确定。
2、提升性培训
阳光工程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4天,现场指导服务累计不少于4次。补助标准为人均约510元,中央、省级共补助约460元(按2010年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测算,具体额度待2012年中央资金下达后确定),市、县配套50元。
农业专业技术培训。粮食种植大户、养猪大户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天(24学时),现场指导服务累计不少于4次;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村级农技员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30学时)。补助标准为人均555元(包括市、县配套资金100元)。
农民创业培训。培训主要包括集中授课、市场调查、创业设计、岗位实习和指导服务等环节,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其中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3天(20学时)。补助标准为人均900元(包括市、县配套资金100元)。
农民科技示范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补助标准为人均约800元,培训经费从国家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中支出,待农业部下达项目县后确定。
提升性培训尽可能安排到省级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干部学校培训,并聘请部分省内外有关专家担任培训教师。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2010年12月-2012年1月)。开展农民培训需求调查,根据省下达的培训任务,公开择优认定培训基地,分解培训任务,并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实施(2012年2月-11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有关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实施项目。适应地方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选定培训学员,选聘培训师资,安排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强化过程监管,采取随机抽样、暗访等多种方式不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培训质量。项目实施周期1年,各县(区)要于10月底前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三)总结考核(2012年12月)。各县(区)在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后,认真进行检查验收,并上报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市农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考核通过专项督查、抽查,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纳入民生工程考核总分。市农委对培训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其下一年度承担培训任务的资格。
五、保障措施
(一)摸清培训需求。全面深入开展2012年新型农民培训需求调查,在此基础上,确定培训规模和重点培训对象。一是立足现代农业发展,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为基本对象,以生产大户、示范户、村民组组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等为重点,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二是着眼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和农村劳动力输出地区,对拟转移就业农民,特别是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出现的大量农业农村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从业人员,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
(二)构建培训体系。一是充分发挥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作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发挥科技推广前沿阵地的作用,牢牢把握市场和效益这个主题,从主导产业、农民家庭重点经营项目和务工要求入手,开展针对性的培训。二是充分发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作用。充分利用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的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开展农民培训。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充分利用高中等院校,特别是各级农广校、县(市)级职教中心、职业高中的资源开展农民培训。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政府激励机制,鼓励农业科研单位、涉农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类社会教育机构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新型农民培训。
(三)实施模块化教学。针对不同培训类型、对象,规定培训内容和时间,逐步实施模块化教学。从今年起,农民创业培训的所有培训对象,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机手、植保员、测土配方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奶站质检员、动物繁殖员、从业渔民、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内检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农资经营户、村级财务管理人员、沼气工、乡村旅游服务员,农业专业技术培训的粮油棉种植大户、特色经济作物(蔬菜、食用菌和茶叶)种植大户、畜牧养殖大户、水产养殖大户、农机大户、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农经管理员、渔船检验员、渔业安全管理员、村民组组长、村级农技员,农民科技示范培训的技术指导员等,均将按照省统一规定的培训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培训。
(四)加强条件建设。一是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各级农委利用各种政策和扶持手段,支持培训基地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每个培训基地要与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农民专业示范合作社、农业科技示范园等开展结对行动,构建农民培训实习实训基地。二是严格基地认定。切实按照基地认定条件,面向社会择优认定培训基地,确保认定的培训基地具备资质要求以及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师资力量、实习实训基地等培训条件。
(五)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在继续推行项目法人制,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基地认定、项目公示、月度报告、台账管理、督查验收等制度同时,重点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一是坚持第一堂课制度。培训基地每期培训班开班,须向项目管理部门报告。项目管理部门安排有关人员到培训班上第一堂课,宣讲相关政策,了解培训基地组织开展培训及学员要求等情况。二是建立100%电话回访制度。培训项目管理部门根据每月培训基地的月报台账,对已培训学员进行100%电话回访,及时剔除回访中培训不合格的学员。三是建立新型农民培训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推进会议,总结上季度培训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布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多样化培训模式。一是“校企联合”培训模式,根据企业对职业岗位的技术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二是“校社联合”培训模式,依靠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农技协等组织,解决农户在实际生产中遇到的关键技术问题。三是现场推广模式,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鱼塘圈舍指导服务。同时组织生产大户、示范户对左邻右舍现身“说法”,示范引导。四是现代远程培训模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网络,通过举办农情报道、科普专栏和咨询热线、农技110等,大范围开展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科学技术、生产经营信息等培训服务,提高培训效率。
(七)抓好总结宣传。各项目县(区)要加强对新形势下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办法。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各县区分别于6月20日、12月5日前将项目实施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市农委。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对典型经验和培训成效的推广和宣传,大力宣传新型农民培训在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方面的积极成效,各县区在相关媒体的宣传报道和向市农委报送有关典型材料全年不少于1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