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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皖政办[2012]22号)文件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淮府办秘〔2012〕6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努力为五彩建设营造更加规范、透明、高效、和谐的价费环境。
二、宣传重点
1、宣传中办发〔2011〕22号、皖办发〔2011〕37号文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全面实施《信息公开条例》的重大意义。
2、宣传我局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及典型经验、典型做法。
3、宣传我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公开情况等。
4、结合日常价格工作,宣传我局服务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三、宣传形式
1、利用政务公开栏、学习宣传栏等载体,以文字、图片、表格等形式着力宣传。此项宣传工作由局党总支负责。
2、利用国家和省、市报刊杂志,省局有关处室和市局编发的《物价情况》、《价格大事记》、《价格监督检查》、《价格鉴定评估》、《物价》等刊物进行宣传。此项工作由局综合科、价检局、认证中心分别负责,局属各部门积极参与。
3、利用省局物价网站、市政府网络信息平台、市物价局网站、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数字物价”系统平台,宣传我局在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的基本情况及成效。及时在市物价网站开辟专栏。此项工作由局价格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局属各部门积极配合。
4、组织全局人员专题学习培训,邀请专家学者重点解读《信息公开条例》、中办发〔2011〕22号、皖办发〔2011〕37号等文件。此项工作由局综合科负责,局属各部门积极配合。
5、组织开展户外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展板、悬挂条幅、现场咨询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走上广场街头,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此项工作由局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局属各部门积极配合。
6、利用全市重点行业的价格收费公示牌、物业小区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相关价格收费政策,方便群众对价格工作的监督。此项工作分别由价检局、服价科负责,局属各部门积极配合。
四、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5—6月)。召开相关会议,制定宣传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全面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7月)。围绕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内容,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集中开展宣传。
3、总结检查阶段(2012年8月)。及时总结梳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和反馈相关信息,推广典型经验,做好集中宣传活动完善提高。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扩大宣传影响。局属各部门要做好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扎实、有序地组织好宣传活动,形成一定的宣传声势。
3、认真总结提高。局属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总结,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并于2012年8月15日前将本部门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报局综合科。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局属各部门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网上和现场检查。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和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局目标任务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