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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局质量监督工作方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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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局质量监督工作方案2篇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农办机[2012]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2]22号)、《安徽省2011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皖农机管[2012]114号)精神,紧紧围绕农业部“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中心任务,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有效实施,整合系统资源,创新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措施,进一步加大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力度,推动补贴机具质量稳步提高,维护农民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切实加大补贴机具质量监管力度,进一步健全农机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营造重视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年农机质量投诉反馈率达到100%,重大农机质量投诉案件和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根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成立组织,成立县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领导小组,组长:杨立栋;副组长:范大松;成员:侯帮国、毕金柱、张开仁、魏守彬、陈奇、各中心站人员。抽调专人负责全县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等工作,安排农管股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在各镇中心站确定质量监督员共13名,负责接待受理农机质量监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全县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电话:。

(二)抓宣传培训,加强监督检查

把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宣传工作始终当作一项农机化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视、标语等宣传工具开展多种形式的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宣传工作,为农机化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强化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农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农机大户、农机手及其它农机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农机作业质量水平。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在重要的农时季节,特别是在“三夏”、“三秋”期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农机作业质量监督巡查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机作业质量监督,保障农机作业质量。

(三)狠抓重要农时、产品旺销季节的机具质量监督工作

在“三夏”、“三秋”、产品旺销季节,县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督导工作采取现场抽查生产企业、销售商,走访用户等形式进行。督导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条件、质量保证能力及执行情况、质量承诺的兑现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和补贴机具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对补贴机具质量状况和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能力做出评价。做到机手投诉就及时解决,不耽搁机手的正常作业。

(四)时间安排

5-9月份,开展补贴机具监督调查工作,10月份要把农机质量总结提高阶段。

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确保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及时有效实施,以补贴机具为重点,组织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重点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机质量监督工作机制,推动补贴机具质量不断提高,切实保障农业机械产品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监督

各省(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完善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相关工作岗位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水平。认真履行农机投诉监督管理职责,按时按要求报送农机投诉情况,及时开展农机投诉情况分析,协调处理重大农机质量投诉案件。针对在受理投诉过程中发现反映质量问题比较集中、安全隐患较大的农机产品,要及时调查核实,督促企业尽快改进,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开展质量保障督导

各省(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在主要农时季节、产品旺销季节,组织开展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督导工作采取现场抽查生产企业、销售商,走访用户等形式进行。督导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条件、质量保证能力及执行情况、质量承诺兑现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和补贴机具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对补贴机具质量状况和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生产出符合要求产品的能力做出评价。农业部将委托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组成工作组,赴有关省份开展通用类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

(三)开展质量调查和重点检查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根据农机使用者的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依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质量调查和重点检查。有关质量调查或重点检查结果,要按程序向社会,促进企业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2011年农业部将组织对湖南、四川等省的家用碾米组合机实施重点检查。各省(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年度1~2个产品开展质量调查工作,并按要求将调查计划和结果报我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农机试验鉴定和技术推广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确保各项质量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承担农机质量调查、重点检查任务的农机鉴定机构等有关单位,要及早部署启动,落实责任到岗到人,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各地要及时将本年度的农业机械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报送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备案。

(二)高效廉洁,注重实效。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企业、深入农户开展农机质量调查监督,注重工作方法,遵守工作制度,讲求工作实效,促进补贴机具产品质量的稳定提升和服务质量的持续改善。不得以质量调查监督为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给企业和农民增加负担。

(三)加强宣传,做好总结。要及时总结农机质量监督工作的新经验和新成效,积极开展新闻宣传,不断提高农机质量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认真研究农机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11月15日前,各省(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向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报送本年度的农机质量工作总结和农机质量调查等专项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