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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是实现城市建设关键之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之年,根据省、市城乡建设工作安排,特制订以下法制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实施依法行政为主线,围绕建设事业的中心工作,为领导决策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供支撑和保障;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升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实现全市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中心城市建设战略目标,切实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文明行政的行政理念,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依法行政报告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依法行政检查与考核,努力实现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合理行政。
三、工作安排
1、全面展开“六五”普法教育工作。以“六五”普法规划为指导,科学制定本年度法制教育计划。重点加强《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及城乡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年度不少于2次,干部职工学法年度不少于40小时。
2、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围绕群众关心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制进社区、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的社会法制宣传活动。加强同行业协会的联系,多方位、广角度开展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依法维权意识。充分利用“3•15”消费者维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主题鲜明、内容突出的法制宣传活动。
3、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机制。通过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加强公务员和执法人员、普法宣讲员法制培训。通过法制讲座、以案说法、知识竞赛、法治论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继续推进法制培训工作。对所有持证执法人员要集中学习,积极参加省厅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确保每个执法人员持证执法,确保执法队伍的合法性、专业性。
4、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严格按照《市建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市建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在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裁量权。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加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力度,加强评议考核与责任追究,对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等行政行为进行行政问责。
5、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目标追求,促进建设事业和谐发展。办案更加注重程序、证据、审理和文书的合法性和严谨性,努力提高办案水平。完成行政复议案件年度分析报告。
6、着力做好法律事务处理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紧紧建设系统各项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主动做好法律服务,把好合法性审查关。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文书审查、信访回复审查、矛盾纷处理等各类法律事务,避免和减少法律纠纷。健全和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改进审查方式,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提高审查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7、逐步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加强对各执法职能单位的指导和考核,将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细化标准、量化任务。各执法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依法办事、按章行事,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8、切实加强建设稽查力度。加大各类市场整治力度,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发展环境。以查处无证施工、违反强条规定为重点,着力整顿建筑市场。集中和整合城建系统优势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对建设行业各类市场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对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将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阶段。同时,严格行政处罚程序,对所有违规案件的查处做到规范科学合理,做到整改与处罚并举,对所有处罚金额做到应收尽收,切实提高城乡建设系统执法权威。
9、深入开展政策法制调研活动。结合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全面实施,针对困扰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的制度性、体制性问题开展调研活动,积极探索推动事业进步、工作创新的新办法、新措施、新思路。定期组织经验交流和执法研讨活动,开展全市城乡建设系统横向、纵向交流沟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进共荣,实现为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10、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机构的法律素质。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为全系统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