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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推进会的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经5月17日党委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目标和任务
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加强防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于全面提升廉政建设水平,增强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
自去年9月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动员会以来,我委按照市、县要求,从“查、防、控、评”四个关键环节入手,共排查风险点68个,其中A级风险点3个,B级风险点5个,C级风险点60个。并汇编成册,完善了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因风险点随着岗位的变动和分工的调整,是动态的,有必要进一步进行风险点的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从现在开始到11月底完成。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召开会议,进一步提高认识。适时召开党员干部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三个方面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通过进一步宣传发动,不断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清除部分人员认为“官不大”“无权力”,不存在风险等错误认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风险,个个参与防范”的良好氛围。风险防控工作不仅8小时以内要防,8小时以外同样要防。
2、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风险排查阶段,从现在起到5月底之前完成。
(1)此阶段工作重点是深入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三类风险,界定风险等级。这项工作前期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各单位、各科室和职工依据铜经信发〔2011〕44号文件精神要求,在进一步确认职权,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将职权目录及运行流程图经本委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示公开。
(2)排查风险点要突出“三个层面”。一是个人风险排查,二是岗位风险排查,三是单位风险排查。各单位各科室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对照铜经信发〔2011〕44号文件精神要求,再行认真排查,做到“不错、不漏”,“有多少、找多少”
(3)准确评估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的确定,原则上分三级,即A级、B级、C级。A级廉政风险的确定主要是指可能出现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风险点;B级廉政风险是指可能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风险点;C级廉政风险是指可能被通报批评、诫勉或提醒谈话的相关风险点。各单位、各科室和党员干部对照风险等级,全面、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既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又要切忌避高就低,避实就虚。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评审委员会将逐一评审,对于评审未通过的风险点,限期重新排查,重新评审。并通过一定形式公示,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第二阶段为强化防控阶段,到7月底前完成。
(1)此阶段工作主要是巩固成果,完善和修正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规范化权力运行。即在第一阶段认真梳理岗位职权和业务工作规范流程的基础上,对岗位职能设置中存在的流程不科学,衔接不紧密,职责不明确,分管不到位等缺陷和漏洞,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进一步进行合理调整,完善和明确工作程序,特别是要解决不到位,不准确等问题。
(2)重点解决“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特别是“三重一大”上下功夫。确保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三阶段为建章立制阶段,到8月底之前完成。
在全面清查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措施落实的有效监控,严格检查考核,提升制度执行力。
(1)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下管一级、上究一级的责任追究原则进行管理和考核。
(2)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通过设立“廉政风险”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形式,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监控,发现存在或可能发生廉政风险时,及时向部门或岗位个人发出预警信号,运用督导、纠错、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置,化解廉政风险,避免演变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
(3)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月查制,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防控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及时指出,责令整改;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科室、单位,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它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管考核机制,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科室互查、单位检查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和考核。监管考核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监管考核工作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合进行,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廉政风险防控成效显著的科室、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对失察失管失教或违规违纪者给予责任追究或纪律处理。
第四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1月底之前)
对全委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及运行的质量、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作进一步优化,在此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工作,查找不足,整改提高。
(1)评估内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评估内容包括:组织领导、风险查找、措施防控、优化推进及取得成效等内容。
(2)评估办法。统一制定评估办法,在各科室、单位及个人自评的基础上,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三个层次”进行评估,评估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一并进行,评估结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3)优化循环推进。各科室、单位对存在的风险点,要优化防控措施,提高风险防控工作的效能,对新出现的风险点,要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循环。
(4)总结提高。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资料,整理台帐,形成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立健全反腐败惩防体系、推进源头治理的高度,认识到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部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委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阶段任务,认真落实所属工作人员的责任,精心安排,组织实施。
3、注重结合,突出特色。要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关系,注重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与践行科学发展观、与学习“廉政准则”、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与作风效能建设紧密结合,并立足各自实际,创新方法,力争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各自特点突出,成效显著。
4、强化督查,注重落实。县经信委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此项工作按计划完成。对不落实或者落实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措施不力的科室、单位和个人,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科室、单位领导的责任。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科室、单位和个人,除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者外,还要对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科室、单位领导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