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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十大工程”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应急宣教工作的组织指导,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防护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通过抓好宣传活动“五大板块”(办好网站栏目、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科普宣讲、播放专题节目、开展主题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四项发展”(宣传对象、形式、内容、途径),不断提升社会公众“两个意识”(防灾、减灾)和“两种能力”(自救、互救),实现科学、理智、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二、总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职责、任务以及宣传重点和方式方法,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活动氛围。
(二)实施阶段。各区县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年”各项活动,落实工作措施,并将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工作经验等情况报市政府应急办。由市政府应急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全面掌握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阶段。各区县政府、各责任单位总结归纳本区县、本部门应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将总结材料、音频视频资料报市应急办,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三、责任分工
(一)办好市政务网应急管理栏目。紧紧围绕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学习借鉴外地应急管理网站建设经验,进一步扩充网站栏目内容,加快更新速度,实行专人维护,加大宣传力度,全力打造突发事件信息平台和公众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
(二)深入开展应急知识进社区活动。通过区、街道、社区三级应急网络,免费将应急知识宣传资料发放至全市各街道、社区。
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
协助单位:区县政府应急办
(三)深入开展应急知识进学校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实施应急知识进学校“五个一”工程(每所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逃生演练、开设一门应急课程、观看一部灾难电影、阅读一本应急书籍、掌握一项自救技能),切实将应急常识纳入学习课程,达到“传授一个学生,教育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特别是在寒、暑假前等特殊时期,向家长、学生普及有关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溺水等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学生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实施“消防大篷车进校园”活动,将消防宣传车开进校园,为中小学生讲解消防知识,进行消防实战演练。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协助单位:市文广新局、卫生局、地震局、红十字会、消防支队等
(四)深入开展应急知识进企业活动。在重点生产企业大力宣传应急理念和抓安全生产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大力推广“班前会”的做法,利用企业上班前10分钟,由班组长或安全员宣讲应急常识,反复灌输强化安全理念,不断提高企业工人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地震局、红十字会、消防支队等
(五)开展应急知识宣讲活动。邀请应急管理专家,优先满足高危行业培训需求,在心肺复苏、创伤救护、地震、火灾、煤气中毒、交通事故等方面开展大规模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应急志愿者的作用,组建应急知识宣传队,定期深入社区和中小学校,采取宣讲应急常识、发放传单材料、演示应急技能、举行咨询问答等形式进行小规模应急知识宣传。
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
协助单位:团市委、红十字会等
(六)播放应急管理电视节目。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5周年,组织播放应急管理专题系列节目。通过防火、防震、防溺水、交通安全等公益短片的播放,不断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救助能力。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市政府应急办
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农牧局、水务局、卫生局、安监局、消防支队等
(七)全力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日活动。利用“5·12”防灾减灾日、“11·1”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纪念日、“11·9”全国消防日、世界急救日、国际减灾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科普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通过设置现场宣传点、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应急常识和自救、互救知识,营造出全民应急的大应急格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
协助单位:市地震局、消防支队、气象局、卫生局、民政局、法制办、科技局、安监局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参与。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并细化工作方案,分类分步组织实施。要广泛发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参与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宣传普及工作结合起来,使宣传普及工作群众化、大众化。
(二)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公安、消防、卫生、气象等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要根据形势发展及时提供素材,主动接受采访,积极做好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利用多种媒体形式,细分受众层次,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简明扼要,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报道,将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延伸进学校、企业、社区和家庭,确保取得实效。
(三)提供经费保障,确保顺利实施。各区县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知识普及年”各项工作部署,优先保障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所需经费。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效果。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对全市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宣传普及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