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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县建构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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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县建构分工方案

一、发展生态产业

(一)生态农业

1、推广生态农业模式

(1)种植业。建设一批绿色无公害种植基地和加工基地,重点建设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基地、优质果品基地、特色畜禽基地和反季节蔬菜基地等。推广茶叶、食用菌、蔬菜等无公害、集约化、节能减排技术和循环利用技术。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应用复合有机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及各种生物技术。积极推广“粮—经—饲”、“牧—沼—果(茶、菜、草、鱼)”和“稻—萍—鱼”立体生态种养模式,实现种植业与畜禽养殖业系统内的物质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县农业局、食用菌产业局、茶叶局、水产局、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畜禽养殖业。建立一个年出栏1-2万头生猪标准化示范基地、万羽蛋鸡生产基地、年出栏20万羽黑番鸭原种场和肉兔规模繁育基地。充分利用畜禽粪便等废弃资源,建设一批以沼气综合利用为核心的生态能源工程。[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质监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水产业。加强养殖水域区域布局规划,重点建设连片池塘,成为千亩高产、丰产的淡水商品鱼生产基地;把翠屏湖、水口库区分别建设成为全省最大的无公害淡水鱼生产基地和全省最大的大水面增养殖基地。[责任单位:县水产局、农业局、质监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林业。发展生物能源、生物医药、森林生态旅游和绿色无公害森林食品,推进林产品精深加工。加强森林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严厉禁止乱砍滥伐林木、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等现象,加强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的防控。[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农业局、旅游局、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1)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及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开展GAP、HACCP、ISO9001、ISO14000等标准体系认证,建立一套适合我县特点的农业标准体系。全县建立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3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4个;积极推进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力争名牌农产品数量达30个以上,其中省级名牌5个、国家级名牌1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局、水产局、食用菌产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农产品质检站建设,积极推进大宗农产品主产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大中型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质检点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县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责任单位:县农业局、食用菌产业局、水产局、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无公害农产品年度抽检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体系、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局、食用菌产业局、水产局、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生态工业

1、建立低碳高效型传统优势工业体系

(1)食用菌加工业:以县食用菌加工基地为核心,围绕资源增值与精深产品系列化开发,引进一批有规模、有品牌、能延伸产业链的食用菌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积极研发食用菌超微粉,提取多糖体、干扰素、酶等食用菌特殊有效成分,重点开发食用菌功能食品、饮料、休闲食品、保健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责任单位:县经贸局、食用菌产业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矿产开采与加工业:按照“集约化、规模化、有序化”的发展原则,积极推进石材产业转型升级。以天宝西朝钼矿为重点,做大钼矿产业,延伸钼产业链,开发下游高附加值产品。[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制药业:加快我县具有优势的基础药品制剂与原料药制造业发展,重点建设古田药业公司的中药车间扩建项目、口服化学药生产线技改与化学药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做大做强古田药业公司与福兴医药公司。[责任单位:县经贸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食品业:重点突出建设食用菌、水产、茶叶三大加工基地,提升平湖红曲和红薯粉丝、黄田粉干以及酿酒、酱油等传统食品加工业。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推行国际先进的质量、安全、环保、卫生标准,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和管理水平,建设安全、绿色的优质食品生产加工基地。[责任单位:县经贸局、食用菌产业局、水产局、茶叶局、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金属加工与机械制造业:以城关为产业集聚区,以、、、四镇为补充,重点发展食用菌机械和木工机械、精密铸造、钢构件、金属工艺品、矿山机械、不锈带钢延压、冶金添加剂等机械制造与金属加工业。[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林竹加工业:立足县域林竹资源优势,走产业化开发与生态型经济发展道路,着力培育一批产品档次较高、资源利用较好、规模较大的产业龙头企业,促进传统竹木加工业振兴,实现竹木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县经贸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积极引进高新技术和项目,培育发展具有前瞻性、市场前景广、带动系数大的新兴产业,重点引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型循环经济企业,努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竞争优势。[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积极推行清洁生产

组织实施清洁生产“五个100工程”,依法对污染物排放超标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15年,全县高能耗、高物耗和高污染的行业普遍实行清洁生产。[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生态服务业

1、突出生态旅游业

加快建设精品旅游项目,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温泉旅游、森林旅游、体育休闲旅游和湖上旅游,打造山林氧吧、生态翠屏湖、绿色农业等生态旅游品牌。积极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创建活动,规划、设计并推出一批生态旅游线路,倡导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旅游方式,支持宾馆饭店、景区景点和其他旅游经营单位创建绿色环保企业,推广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责任单位:县旅游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游览景区建设

(1)中部宗教、库区风光游览区。以翠屏湖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临水宫为依托,整合县城周边的部分景点,形成以宗教朝圣、库区山水为特色的风光游览区;发展观光农业,大力培育佳果采摘品尝、土产采购等多功能的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县旅游局、民宗局、文体新局、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大东人文游览区。保护好蓝田书院遗址、朱熹墨迹、禅林祠、幽岩寺、沉字桥等景点。力争申报临水宫为国家AAA级景区、翠屏湖风景区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景区。完善临水宫祖庙古建筑群,争取陈靖姑信俗文化被列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临水宫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使其成为闻名海内外的朝圣中心。[责任单位:县旅游局、文体新局、民宗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争创旅游品牌和开发旅游产品

充分发挥陈靖姑、圆瑛文化等旅游朝圣资源作用,建设精品旅游项目,打造宗教文化、生态观光与休闲度假两大旅游品牌。重点建设陈靖姑信俗文化公园和圆瑛法师纪念堂,使其成为集信俗朝圣、文化交流、旅游观光、购物休闲的海西文化产业发展园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森林旅游、体育旅游和疗养旅游,开辟闽东古田革命纪念地红色旅游线路,开发杉洋万亩草场、卓洋廖厝温泉、凤埔白岩洞、泮洋高岗草场等生态观光旅游。[责任单位:县旅游局、文体新局、农业局、民宗局、林业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重点组建一个占地1.2万平方米集信息中心、货运交易市场、快运、停车、仓储配送加工、多形式联运、生产生活辅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物流中心。启动对大世界市场、饮服公司、外贸公司进行整合扩建项目,改造成营业面积5万平方米的大型商贸中心。在莲桥高速公路互通口至城区的连接线旁规划建设生产、生活资料仓储物流园区。逐步扩大食用菌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市场信息收集等系统的功能;在城关建立大型食用菌原辅材料储存中心以及交易市场。依托远航医药有限公司形成的医药配送网络,扩大农村医药配送规模,建设成为闽浙赣三省最大的农村医药配送中心之一。[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发改局、住建局、食用菌产业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循环经济

1、构建循环经济体系

(1)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重点在电力、交通、建筑等行业推行循环经济产业链和共生产业模式,推动全县重点工业企业普遍实行清洁生产。加快建设以城市社区和乡村分类回收站点为基地、集散市场为枢纽、分类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大力推进各类废弃物回收和循环利用,推进工业固废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打造生态型示范园区。重点建设大甲、杉洋万亩生态工业示范区。延伸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推进循环型农林产业建设,促进散养废物的综合循环利用。重点推广规模化经营、立体化种养、标准化生产、设施栽培、生态养殖、休闲农业、废物综合利用等生态农业模式,实现农业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双赢。[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构建全社会循环利用体系。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组织实施省级、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工程,强化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园区和企业建设。从资源开采、生产消化、废物产生、最终消费等各个环节入手,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发改局、环保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1)石材废弃物回收利用。积极引导企业实行石材废弃物的集中收集、处理、回收加工利用,切实提高石材废弃物的有效利用率。[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环保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废旧钢铁与有色金属回收与利用。建立规范的废旧钢铁与有色金属回收处理体系,加强废旧钢铁的回收管理工作。建立有色金属的回收机构、处理中心,为有色金属回收行业提供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环保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生活、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制,在各乡镇(街道)建立不同规模的垃圾回收点与分拣点,逐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通过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改造,实现建筑垃圾二次利用,提高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责任单位:县经贸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危险固废的无害化处理与利用。从生产源头控制危险废物产生,鼓励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实现废物减量化。合理规划并建立技术、设备先进及管理完善的工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中心,降低运行成本,实现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环保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推广应用低碳技术

推进一批低碳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建立低碳食用菌生产基地和林业碳汇基地,进一步降低碳汇消费量。加速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限制低耗能效产品消费。倡导绿色消费、低碳消费理念,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逐步提高可循环使用产品和可再生产品的比重,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引导全社会节约消费。[责任单位:县经贸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林业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全面推进节能减排

1、构建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1)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把节能减排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强化各级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节能减排主体责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严把节能减排源头关。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节能审查制度。项目建设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新建项目要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具体来源,落实到具体项目,扩建、改建和技术路线改造项目要通过“以新带老”,做到“增产减污”或“增产不增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部署,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确保按期实现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目标。县经贸、环保、发改等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乡镇(街道)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发改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深入推进节能降耗

(1)深入开展建筑节能。强化建筑节能技术、设备推广应用,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能力,有效降低建筑的能源耗散;建设资源节约、环保生态型住宅建筑体系。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重点发展以石材废渣、江河淤泥、生活建筑垃圾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各种利废、节能符合建筑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经贸局、环保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在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中,强化与产业发展的结合;在交通建设和养护过程中积极推广和应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严格执行车辆燃料限量值标准,推广节能型汽车,淘汰高耗油车型。[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公路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开展商贸流通与民用节能。推广节能电器,采用财政补贴激励机制,在商贸超市和城市居民小区重点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民用高效节能照明设施、灶具、空调、热水器等产品,加快淘汰高能耗的家用电器。开展空调节能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室内温度限制标准,提高空调运行效率。[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全面加强污染减排

(1)加强生活污水和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处理。完善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生活排污管道、雨污分流管道建设,加快重点乡镇的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划,减少COD排放。工业园区必须建成污水集中治理设施或者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并加快管网配套。全县造纸、制药、农副食品、食品、饮料等行业,分批实行全行业废水深度治理,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有效降低单位产量废水排放量。[责任单位:县经贸局、住建局、环保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重点行业脱硫脱硝。电力行业,强化脱硫设施的升级改造与运行管理。非电力行业,重点加大冶金、建材、石化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减排力度,限期淘汰各类燃煤小锅炉,以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替代小型燃煤锅炉,对大吨位燃煤锅炉因地制宜安装脱硫设施。[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经贸局、发改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强化减排监管。继续深化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在线监控管理手段,紧密跟踪、实时监控已安装并联网的污染源,全面开展污染治理设施核查督查。严格排污许可管理,全面清理、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严格规定排污单位允许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排放浓度、排放总量及排放方式、时限、去向、排污口数量与位置等。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经贸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

(一)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

1、土地资源保护

严格保护耕地、基本农田和林地,坚持耕地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并重。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聚、住宅向社区集合,大力推广节地建筑技术,实施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指标控制,建立健全土地价格调控机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局、经贸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

优先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需求,为“融入环三核心区、打造省会后花园”提供保障,使古田成为环三发展、海西建设的重要载体,基础设施对古田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节约集约用地

针对人地矛盾突出的现状,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以提高各类用地效益为基础,强化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加快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改造。通过产业结构升级、自主创新,不断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大工业集中区单位土地面积的投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发改局、经贸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重点培育具有一定聚散功能的中心集镇,使之成为连接城乡的节点和繁荣农村、服务农业、集聚农民的重要载体,增强对农村的示范、带动、融合作用。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加快产业集聚,增强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传导作用和带动山区经济发展的辐射作用。[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经贸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森林资源合理开发与保护

1、强化森林在生态中的功效

深入实施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绿色通道和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自然保护区、森林灾害防控工程等五大工程,切实加强主要溪河、湖泊、水库、城镇、村庄周边以及重要区域森林的保护。[责任单位:县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优化林业资源结构

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森林经营管理,调整和优化林种、树种、龄组结构,提高森林资源的总体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增强单位面积森林固碳能力;强化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执法,减少毁林,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固碳总量,增加森林碳汇,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保持绿色增长。[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优化林业产业布局

在加强溪河源头森林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基础上,大力培育速生丰产用材林、丰产竹林、珍贵树种用材林等,依赖资源、培育资源、发展产业、做强林业。同时加强城市林业建设,扩大森林面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住建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壮大林产业

坚持项目带动,重点培育和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发展。加快速生丰产原料林(竹)基地、木本药材基地和食用菌原料林基地建设,实行定向培育。重点发展林竹产品深加工、生物制药、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和森林食品加工等系列产品,实现从低层次原料加工向高层次综合加工转变。[责任单位:县林业局、环保局、食用菌产业局、经贸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水资源保护与建设

1、加强水资源管理

推行和建设节水型农业,利用生物技术、农业管理措施一体化技术等技术,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大力推广喷、微灌溉技术和雨水集蓄利用技术,科学合理的利用水资源。加强城市污水处理收费管理。城市绿化用水、马路洒水等逐步限制使用自来水,鼓励使用回用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经贸局、农业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优化水资源配置

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水资源集约利用。健全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流域水资源共享。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抓好一批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增强抗旱排涝功能。强化工业、农业和城市节水,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和水循环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经贸局、环保局、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水源地保护

建立和完善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水资源涵养林、与水资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集中治理各种污染源,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排放污水及其它废弃物;加强水土流失及面污染治理,建立工程、生物、耕作相结合的防治体系,通过流域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绿化荒山、含养水土资源,有效地保护水源地。加强水质监测,保证饮用水水质安全。[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经贸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与保护

1、全面整顿矿山开发秩序

严格矿山企业准入条件,制定矿业准入环境标准,建立经济保障制度。矿山开发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等,落实治理修复资金。在禁采区内停止一切采石、采矿活动。[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环保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矿山生态治理与恢复

历史遗留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40%,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40%,开采破坏土地得到全面复垦利用。大东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达到要求。鼓励企业和地方政府采取建筑弃土综合利用、地貌恢复、绿化造林等相结合的生态恢复措施,推动矿山生态恢复。[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发改局、经贸局、林业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生态人居系统

(一)推进生态城市建设

着力推进“湖城一体”战略实施。全面推进城区绿化,对主干道、公园及街头绿地进行完善和改造。完善护城河绿化带、翠屏公园、玉田公园、体育广场等绿地建设,扩大市区绿化面积,提高绿地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林业局、文体新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全面开展生态镇、生态村建设

充分发挥古田生态环境优势,扎实推进生态镇、生态村建设。到2015年,全县基本实现村庄布局优化、村落绿化、庭院美化、道路硬化、环境洁化、河道沟渠净化的目标。全县60%乡镇建成“生态镇”、60%行政村建成“生态村”。[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扎实推进环保模范城、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建设

要以创建环保模范城为重要载体,推进生态县建设。争取在2015年前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基本考核指标的要求。继续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建设,至2015年全县绿色学校数应占全县学校数的22%,绿色社区数应占建成区社区数的60%。[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住建局、卫生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生态环境建设

(一)生态工程建设与保护

1、实施绿色工程

(1)大力推进绿色城市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突出抓好城市中心绿地和公园绿地建设,精心实施园林工程,重点做好城市主要节点及进出口景观改造建设。加强工业园区、校园、政府机关等机构绿化美化以及城市公园、街头绿地等建设,扩大城市绿地面积。加快县城生态系统建设,建成凸显自然风貌和人文特色的园林县城。[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林业局、经贸局、教育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大力推进绿色村镇建设。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加强城镇、乡村环境卫生建设,开展村镇道路、庭院、房前屋后绿化美化。统筹规划小城镇的供排水、污水及垃圾处理、道路、通讯等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抓紧编制村镇绿地系统规划,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加强景观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办、环保局、卫生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大力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加快实施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城市道路等交通干线两侧及一重山造林绿化美化,加强旅游公路建设与养护,对坡度25度以上的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建设景观丰富、层次分明、生态环境优美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公路局、高速办、高铁办、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实施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及天然林保护工程

加强敖江、闽江(古田段)及城关水厂水源地等重要库区周围一重山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及湿地进行综合保护,加快造林、补植,加快流域和库区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修复,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作用的区域实施抢救性保护,禁止在流域沿岸山体一侧开山采石,对采矿、采石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区和裸露山体要限期实施植被恢复工程。[责任单位:县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建设与保护

认真做好翠屏湖的保护与开发,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程,禁止矿产资源开采、森林砍伐等活动。大力实施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强化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责任单位:县林业局、水库林场、环保局、翠屏湖开发指挥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各类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强重点水土流失区的综合治理步伐,全面开展闽江、敖江流域(古田段)和重要库区等重点流域、重要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做好水土保持监测。[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环保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环境综合整治

1、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1)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排放。闽江、敖江重点流域(古田段)沿岸严格控制新、扩建增加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对废水排放量较大的石材加工及高耗水行业要依法严格审批。对鹤塘芝山工业园区应强化园区污水集中治理和废渣废料综合加工利用,促进集约发展和污染集中控制。至2015年,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环保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畜禽养殖业等污染整治。开展畜禽养殖业禁养区、禁建区和适度养殖区规划调整,制定重点流域“三区”划分方案。一是畜禽养殖业污染,要采取“一禁、二迁、三治、四控、五倡导”措施进行综合整治。二是推广生猪生态养殖模式:广泛推广“猪-沼-果(菜、稻、鱼、草)能源生态型养猪模式;在有条件的猪场,试点应用生物发酵垫料床零排放养猪模式。三是引进沼气新技术、新工艺,实现“三废”资源化。四是推行立体养殖、规模经营、集中治理的发展模式,引导养殖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五是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六是推行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有效减少生活污染的入河负荷。[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1)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科学编制城镇规划,控制城镇人口密度、建筑物密度,保护并适当扩建城区的绿地面积;加大城镇卫生管理力度。水源涵养区的乡镇应严把产业准入关,确保区域水源安全。自然保护区周边的乡镇适度控制发展规模,在保护前提下发展自己优势特色产业。[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卫生局、环保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一是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二是优化区域工业布局。在县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金属、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三是强化城市空气质量分级管理。制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使城市空气质量保持或优于二级标准,防止空气质量恶化。[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经贸局、交通运输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控制城市噪声污染。一是重点整治交通、施工、娱乐等扰民噪声。二是完善城市噪声监控区域。扩大和改善噪声达标区建设,逐步将城市建成区所有地域都纳入噪声达标区的控制范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体新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继续实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一是抓好“以奖促治”政策落实。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着力解决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二是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总结鹤塘、杉洋、大甲、卓洋等乡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有益经验,进一步实施以保护农村饮用水源为重点的“水源清洁”示范工程,从而使农村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环保局、农办、水利局、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严防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积极推进乡村工业结构、布局调整,引导村镇企业适当集中,推行污染集中治理,有效减少农村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严防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发改局、环保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村庄河流(水库)水质监测,加强流动监测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农村环境监测覆盖率。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设立环保专职机构或配备环保员,充实农村环境保护监察力量,到2015年,争取全县所有乡镇均设立环保专职机构或配备环保员。[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水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生态安全与防灾减灾

1、环境监管体系

优化配置监测资源,逐步配齐环境监测站基本装备,提高适应污染源监测和服务管理需要的监测能力;逐步推进环境监督标准化建设,使县环境监察大队达到东部地区二级标准,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扩大监控范围,实施视频监控;抓好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处置,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典型案例分析制度、处置后评估制度以及预防、处置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加强温室气体、臭氧、重金属、POPS和土壤监测能力。[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洪涝干旱灾害防御体系

继续推进水利保安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各类病险库加固任务,消除重点病险水库和大中型水闸安全隐患,实现各类水库和水闸的正常运行。推进抗旱设施建设,通过开发新水源点、改造灌区配套、治理旱片、推进节水灌溉、发展节水农业逐步解决局部干旱和水资源短缺问题。[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地震、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和预警系统,推进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民实施搬迁,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以城市和库区防震减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优化全县地震监测台网,加强城市抗震设防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进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地震办、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灾害性天气预警体系

完善气象灾害预测体系,加快建设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和地面观测场,构建有效的生态农业气象业务服务机制,建设专业化的监测预报技术系统,强化保障粮食安全的农业气象信息,加强生态农业适应气候变化的风险评估,推动古田人工影响天气省试验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农林水产疫病防治体系

加快完善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森林病虫害预警防控体系和水产病虫害防治体系。建立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网络,构建水产养殖病害远程诊断和防治平台,提高病害诊断水平和对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的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局、林业局、水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繁荣生态文化

(一)扩大生态教育和生态宣传

1、保证生态基础教育

生态基础教育以中小学生为主,以各级中小学为载体,进行较为系统的生态科普知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和环境道德伦理知识教育,利用第二课堂,开设环保特色课程,增加生态环保教育课外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环保局、科技局、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完善生态中等教育

以职业中专等学校为依托,增设或完善生态文化教育课程,增强他们生态环境危机意识,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价值观。[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决策层生态培训

以党政干部的环保教育为主,依托县委党校,利用各类培训班、岗位培训和每周思想教育学习等机会,宣传教育生态保护、科学发展的知识,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并纳入定期考核。[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扩大企业、社区生态教育

以企业法人社区为重点,结合每年的世界水日、世界气象日、地球日、世界无烟日、世界环境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世界人口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世界动物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活动,开展群众性的生态科普教育活动,并把企业生态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监测体系中。[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加大生态宣传,增强生态意识

在公共场所设立各种生态文化公益广告,在网络、新闻媒体定期设立生态文化论坛专栏,在旅游区和社会活动中开展各种形式的生态文化宣传活动。引导人们的消费行为向绿色消费转化,营造全民参与生态建设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广电局、环保局、旅游局、报社、联动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依托本县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加快建设生态文化基础设施。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稳步实施广播“村村响”工程,巩固加强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力争2012年农家书屋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城市重大文化工程实施,重点抓好县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影剧院、数字影院及乡镇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城市文化品味。[责任单位:县文体新局、广电局、档案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发挥生态文化基础设施作用,为公民提供生态文化服务。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广场、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在传播生态文化方面的作用,使其成为弘扬生态文化的重要阵地。逐步建立生态文化知识教育基地、生态科普教育基地、生态文化展览馆等,使民众有意识的接受生态文化的教育。[责任单位:县文体新局、广电局、环保局、团县委、妇联、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护及发展传统特色文化

重点保护具有历史价值和古田特色的文艺精品,如食用菌文化、库区文化、华侨文化、陈靖姑信俗文化、圆瑛佛教文化等,形成彰显古田时代特征的文化氛围和生态格局,促进生态文化的弘扬与发展。切实做好各类文物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积极妥善保护翠屏湖、极乐寺、吉祥塔、幽岩寺塔、圆瑛故居等历史文化遗迹,加强博物馆建设,认真做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档和数据库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县文体新局、食用菌产业局、库区移民局、侨办、民宗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建设一批绿色创建工程

广泛开展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巩固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创建一批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家庭和绿色村庄等,建设绿色社区,倡导绿色文明,引导绿色消费。积极启动绿色社区和绿色村庄建设,建设若干符合省和宁德市考核标准的生态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高农村生活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住建局、卫生局、文明办、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倡导绿色消费观

1、建立绿色消费体系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完善绿色流通企业与绿色产品的监督管理制度,鼓励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提高全民绿色消费意识,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和社会绿色消费体系,鼓励使用再生产品和环境友好产品,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环保局、政府办、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开展多样化的绿色消费宣传活动

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活动,如“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绿色校园行动”、“停电1小时体验活动”、“闲置物品交换”等,促进低碳节约意识深入人心,从源头上杜绝浪费现象,从而在全社会倡导勤俭节约的低碳生活。[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环保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倡导绿色行为

积极引导公众消费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绿色产品,建立节电节水的市场价格激励机制,全方位推行节水节能技术和节水节能产品。采取适度鼓励、有序发展的方针,倡导使用低排量微、小型车。提倡经济实用、功能足够、符合审美要求的理性购物观念,提倡简约、耐用、可回收、功能性、生态化的商品设计理念。[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生态建设组织机构,负责落实本地区生态建设的各项任务。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生态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将生态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制定实施生态县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建立完善生态县建设年度考核检查制度。[责任单位: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局、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

将生态县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以此作为考核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和依据。[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环保局]

(二)法制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已经颁布的各项生态、环境、资源的法律和规章,认真组织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为生态县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加强与人大、司法机关、行政监督机关对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形成经常性的执法检查机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直有关部门]

(三)经济保障

加大对生态县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政府公共投资结构,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集中财力用于支持生态县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县建设。通过政府财政贴息补助、股权收益适度让利、延长项目经营权期限、减免税收等政策,进一步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的市场化、产业化运作。建立健全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助相结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保障

分年度制定实施生态县项目建设方案,把生态县重大项目优先列入重点投资领域和县重点建设项目。加强项目的策划生成和储备管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技术保障

依托“·”等创新平台,积极引进和推广应用生态建设领域各类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举办生态环境科技招商会,建立生态环境科技项目库,有效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加快引进生态建设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强本地技术骨干队伍的培养,逐步建立一支懂技术、懂管理的生态县建设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环保局、水利局、经贸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舆论保障

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布局、资源开发等重大项目,采取公示、听证等形式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会同县直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