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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企业服务平台建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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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企业服务平台建构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试行)》和《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年月,基本建成面向全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功能完备、运作规范的公共服务平台,扶持10家以上特色鲜明、服务能力强的专业服务机构和专业服务商,打造特色服务,形成服务主体多元化、运营市场化、资源社会化、分布网络化、服务便捷化的服务体系,使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竞争力有所增强,形成有利于全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环境。

二、承建主体

成立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管理科、服务监督科,人员编制3—5名。服务中心作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作主体,搭载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安排专人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所需的各类服务。

主要职责: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全市中小商贸流通业发展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

三、组织架构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商务局局长、工信委主任任副组长,发改委、财政局、三产中心、科技局、农林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合作社、工商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主要包括服务大厅、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联系点等。

建设服务大厅。为了便于服务中小商贸企业,拟采取新建或租赁的方式,在城区合适的位置建设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大楼,其中服务大厅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设置若干个服务窗口。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专业服务商入驻10家以上。

建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采取“网上与网下结合、线上与线下互动”的方式创建市中小商贸企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通统一的服务热线电话,并将现有的经济信息网、商务网、在线等网站与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进行链接。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供融资服务、技术改造、技术咨询、市场宣传、人才招聘、产品信息、企业信用等服务。

建立联系点。在政府相关部门、商会、市场、产业园区、商贸区、企业聚集区设立20个联系点,安排人员兼职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所需的各类服务,广泛收集企业信息,解答企业日常咨询,指导企业运用各种服务项目。

四、服务内容

服务中心依托服务大厅、专业服务机构、专业服务商、联系点、行业协会等各类资源,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各类服务。1.信息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市场信息、税务咨询、法律咨询等服务。2.融资服务。为企业提供担保融资、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配套服务,帮助企业获得银行直接融资和无抵押融资。3.市场开拓服务。举办或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会、贸易洽谈、节庆促销、跨产业对接等活动,组织企业建立联合采购、共同配送等合作机制,帮助企业拓展经营领域。4.科技应用服务。帮助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优化业务流程和交易方式,利用网络营销平台发展网络销售业务,开展节能减排、提升效率等方面的技术改造。5.管理提升服务。为企业提供市场调查、品牌设计、管理咨询、特许加盟咨询等服务。6.人才培训服务。为企业提供技能培训、职位培训、智力引进、培训协调等服务。7.投资服务。为企业引入战略投资提供支持,同时为企业提供投资分析、投资产品推广等服务。

五、服务流程

确认资质:企业通过网站或到服务大厅填报资质确认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服务中心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认企业资质,并发给企业唯一的认证编码。

企业申请:企业通过网站或服务大厅提出服务申请。

推荐机构:服务中心自身能够解决的信息类服务需求,由服务中心直接反馈。需要服务机构解决的个性化需求,由服务中心择优推荐不少于两家服务机构。

服务对接:服务机构与企业取得联系,企业选择一家服务机构达成服务意向,明确服务具体内容和收费标准,并通过网站向服务中心备案。企业直接到服务机构咨询并达成初步服务意向的,也需要通过网站向服务中心备案。未达成意向的企业可再次提出申请。

提供服务:服务中心就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备案,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服务结束后,由服务机构通过网站进行登记,确认项目完成。

监督评价:服务项目完成后,服务中心对企业进行回访,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作为择优推荐、政策支持和年度调整的依据。

统计分析:服务中心根据有关部门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服务项目的统计,对共性需求进行分析,并指导服务机构开发新产品。

政策支持:服务中心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服务机构按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支持,或按具体项目进行分别补贴。

六、投资概算

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概算投资115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750万元,市财政配套400万元。服务中心大楼(含服务大厅)概算投资800万元,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概算投资270万元,20个联系点概算投资80万元。

七、进度安排

年月---月底:完成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组建工作。

年月---年月底:完成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大楼(服务大厅)的建设、内部装饰,以及专业服务机构、专业服务商招标认定、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摸底调查等工作。

年月---月:完成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开通网站和服务热线。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资质确认。

年月—月:完成20个联系点建设任务和兼职服务人员培训工作。

年月: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并试运营,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和专业服务商入驻服务大厅。

八、政策保障

(一)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市政府配套400万元用于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充分发挥扶持非公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的支持引导作用,每年拿出50万元左右,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前三年,服务中心依次按照50%、30%、20%的比例,对专业服务机构、服务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补贴,支持服务机构、服务商降低服务收费,提供优质服务。

(三)充分发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的扶持作用,将其中的3000万元重点用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融资担保。

(四)鼓励担保机构提高中小商贸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对中小商贸企业的担保收费。对担保机构新增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融资担保规模的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