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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土地矿产执法监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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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土地矿产执法监察方案

为切实加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区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6号)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矿区遥感监测工作为基础,组织对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进行核查,全面掌握土地、矿产违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整改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确保我区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不超过8%、确保我区不被约谈、不被问责。区政府将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令)实施问责,通过查处整改,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方案安排阶段。对开展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构,组织人员对部、省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精神集中进行培训和学习,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区国土资源分局和区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二)核查和整改阶段。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工作要求,对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矿区遥感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共同确定拟约谈的乡镇、街道,并将名单报区政府。区纪委(监察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共同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督促乡镇、街道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并对年度全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区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乡镇、街道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按照要求进行统计和表格填报,并将本辖区内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成果数据(包括图斑的核查、整改查处、落实情况、各类统计数据报表)和工作情况报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总结阶段。做好迎接省、市检查和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审核工作,区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要将本辖区内图斑核查与整改查处结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连同相关报表一并报区政府审核。以上各阶段工作可视实际工作情况穿插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区范围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的自查和整改查处,组织开展督查、验收、约谈和问责,汇总上报、通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制订、落实奖惩措施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包括核查监测图斑,依法组织查处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和矿产勘查开采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对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拆除和取缔,及时准确填写上报相关数据、资料。

(二)政策界限。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

(1)检查(监测)时段。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至。

(2)消除违法状态地块。

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出具证明文件,并与拆除前和拆除复耕后的实地照片一并纸质归档备查。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政策落实,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4)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必须计入所在市、县、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根据市、县、区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视情节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5)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

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省、市(地)级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6)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

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试点等试点地区,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在《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用地手续栏目中填报有关批准手续,同时在试点类型栏目中标注相应试点类型和批准试点的文件号。

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

(1)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

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矿业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在勘查许可证、开采许可证的权限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对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且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

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

伪变化图斑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年期间未发生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2)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

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处理、不处理等三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于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经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处理、不处理必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三)确保执法检查质量。各乡镇、街道要按时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未能按规定时间进度完成工作任务的和虚报瞒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不予通过验收并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实行工作人员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制度,填写各类登记卡、表格时,具体工作人员必须签名,并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国土资源所长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建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周报和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每周要把工作进展情况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全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掌握总体工作情况,并根据全区总体工作要求及时调度,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肃查处问责。各乡镇、街道对通过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问题要及时整改,从严予以处置,保证行政处罚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严格按照15号令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区纪委(监察局)、区国土资源分局要联合查办、挂牌督办并公开曝光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通过坚决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切实维护土地矿产资源管理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