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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餐厨垃圾监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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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餐厨垃圾监管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政办发〔〕10号)精神,区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强化对油脂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用油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生产、提炼、销售、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进一步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摸底排查,摸清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其原料和销售渠道,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整顿实施阶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要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找准突出问题,确定整顿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和收运管理行为,建立严格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要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取缔非法加工黑窝点,依法查处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追溯源头,切断非法供应链,严防“地沟油”流入流通、餐饮环节。

(三)巩固提高阶段。巩固整治成果,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并根据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督查验收。

三、整治任务分工

(一)区卫生局主要负责“地沟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统筹协调,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及时收集和报送有关信息,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完成专项整治任务。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

(二)区质监分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地沟油”整治。要加强对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材料进厂关、生产过程关和出厂检验关,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区工商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地沟油”整治。对非法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经营的食用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账。以集贸市场、批发单位、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违法行为。

(四)区药监分局主要负责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整治。以城镇、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烹饪食物的行为。

(五)区贸易局主要负责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

(六)区城管局主要负责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综合协调、监督和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行为,督促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单位建立台账。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和个人市场准入管理。

(七)区经信局主要负责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策制定、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区环保局主要负责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产生、利用和处置过程的环境监督管理。

(九)区畜牧局主要负责畜禽养殖环节整治。加强对畜禽饲养场(户)及饲料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畜禽。

(十)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依法受理、侦办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及“地沟油”问题涉嫌犯罪案件,严厉打击有关“地沟油”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地沟油”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统一领导整治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2),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好“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

(二)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督促企业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支持鼓励群众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对有关投诉举报“地沟油”和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的线索,及时进行查处。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要定期向区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信息随时报送。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方案见附件3)。

(五)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食用油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单位供应链条的快速追查溯源机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切断“地沟油”的供应渠道。要健全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从源头上解决滋生“地沟油”的问题。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将各阶段工作情况及报表(见附件4、5、6、7)及时报送区卫生局综合业务科。专项整治结束前,还要将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于前报区卫生局综合业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