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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根据人发[]4号《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人社发〔〕29号《关于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龙人社字〔〕1号文件《关于做好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第七轮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系统实际,制定全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第七轮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一、竞聘范围与对象
全系统各类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除外),按照国家规定,在年底以前,通过评审、考试、定职取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编在岗、具有适应本岗位业务能力、知识技能和管理经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
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有准入制度的相关系列,须取得相应的准入资格证书。
3、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正高级:
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三级专业技术岗位: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副高级:
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六级专业技术岗位: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满6年;
五级专业技术岗位: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满6年。
中级:
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九级专业技术岗位: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满6年;
八级专业技术岗位: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满6年。
初级:
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满6年。
第七轮竞聘,在七级岗位聘满12年并符合任职条件的可直接参加五级岗位竞争,在十级岗位聘满12年并符合任职条件的可直接参加八级岗位竞争。各单位要在岗位设置的范围内严格按照以上聘任年限要求组织竞聘,个别业绩突出拟突破以上聘任年限要求聘任的,需要经市人才办的审批。
三、免竞、择优聘任条件
1、免竞聘任条件:
(1)符合岗位聘任基本条件,上一聘期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男满58周岁、干部身份女满53周岁、工人身份女满48周岁及经组织批准的股级以上退“二线”的专业技术人员。
(2)符合岗位聘任基本条件,上一聘期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
①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②获得地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员;
③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研究人员(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三等奖首位。位次有争议的奖励,不作为依据);
④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国家机关表彰的人员。
2、择优聘任条件。符合岗位聘任基本条件,上一聘期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
(1)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人员;
(2)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
(3)受到两次以上市行政主管部门与人社局联合表彰的人员;
(4)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科级以上干部和事业单位法人;
(5)市级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
(6)获得地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研究人员(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三等奖首位。位次有争议的奖励,不作为依据),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7)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抽调参加全市重点工作半年以上且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8)现援疆、援藏或完成援疆、援藏任务回单位工作不满两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解聘条件
上一聘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下一聘期不能聘任:
(1)有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已脱离专业技术岗位从事其它与原专业不对口工作半年以上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至今仍不能工作的;
(4)严重失职、渎职的;
(5)违反工作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6)受到行政记过、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7)被劳动教养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没有完成继续教育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的。
五、时间安排
全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第七轮竞聘上岗工作原则上到前结束。具体时间安排为:
1、发动及准备阶段;
2、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
3、民主评议阶段;
4、确定聘任意见阶段;
5、总结审批阶段;
6、兑现工资阶段,竞聘结束后到工资科办理调资手续。
六、方法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发动及准备阶段
1、召开市水务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第七轮竞聘上岗动员会。
2、成立水务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第七轮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政工干部、部分基层单位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等组成。
3、成立基层单位聘任委员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聘任委员会主任,成员包括党(总)支部全体成员、政工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聘任委员会可由5——15人组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聘任委员会人员构成要充分考虑到本单位各个岗位和科室的实际情况,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4、填报《符合竞聘资格人员登记表》。范围为在年底以前通过评审、考试、定职取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编在岗人员。
5、审批竞聘岗位数额。各单位于到局政工科上报本单位《符合竞聘资格人员登记表》和第七轮竞聘实施方案,同时验收符合免竞聘任、择优聘任条件的人员以及属于解聘条件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局政工科汇总后一并报市人才办,审批竞聘岗位数额。
(二)岗位竞争实施阶段
1、各单位将上级批准的各系列、各级别竞聘岗位名称、职责任务、任职条件、硬件积分考核标准、民主评议办法等向全体人员公开。
2、个人报名。由具备竞聘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报的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后注明级别。有符合免竞、择优条件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聘任委员会按照要求逐一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确定免竞聘任人员、择优聘任人员和竞聘候选人。
4、聘任委员会公开公布免竞聘任人员、择优聘任人员和竞聘候选人名单,通知竞聘候选人准备竞聘述职报告。
5、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要吸收本单位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参加。个别人员较多的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可分块进行,但要确保民主评议质量。民主评议要根据竞聘人员的述职和平时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划分为四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按优秀100分、合格80分、基本合格60分、不合格40分的分值计分。民主评议可按三个层面进行:全体人员的民主评议、聘任委员会成员的评议、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三次评议各占三分之一的分值,评议结果要当场公布。
6、确定聘任意见。首先由基层单位聘任委员会对照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综合各类评议和竞聘人选日常表现,对每名具有竞聘资格人员是否聘任,聘何级别职务提出初步意见(必须符合聘任条件),然后由单位党政领导根据聘任委员会提出的初步意见,集体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在竞聘中,首先竞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然后再竞聘高、中级内部各档次级别。首先聘任符合免竞聘任条件的人员(免竞聘任人员不占单位设岗名额),然后再按市人才办批复的岗位等级数额,优先聘任符合择优聘任条件的人员,不足部分从竞聘候选人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任人员。
7、对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办理聘任手续。各单位于前到市人才办专技科办理聘任手续。上报的材料包括:《第七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降、解聘)人员登记表》(要求上报EXCEL形式电子版)、《市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降、解聘)审批表》,同时审验资格证书、原聘书、上一聘期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书(指“创新案例”和“沟通与协调能力”培训)。符合免竞聘任、择优聘任条件的人员以及属于解聘条件人员要一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有关事项
1、第七轮竞聘的聘期为2年,从到。
2、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必须以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组织实施。
3、首次聘任以考代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供计算机合格证,同时要按照龙人科[]27号文件规定审查聘任资格。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个别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须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71号)审批后,依照本意见规定参加竞聘上岗。
5、专业技术人员连续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层次上被聘用满12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聘期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2年的,可按现聘岗位签订聘期至退休。
6、已经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聘用。
7、岗位竞聘应在本专业技术职务中按岗位等级由高档级别到低档级别逐级竞聘,聘任高档级别的数量不得超出已批复的岗位设置数。超岗聘任的需要在竞聘前到市人才办专技科审批,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轮聘任的高、中级数。
8、由高级降聘到中级,由中级降聘到助理级的人员,不再参与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竞争,直接聘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最高档,不占用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上一聘期中,未聘、降聘、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备必要的竞聘条件,应按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最低档参加竞聘,不予聘任期间不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
9、聘任结束后,各单位要写出书面总结,报主管部门和市人才办。
10、市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建设管理处、水政监察大队、水利队、水政办公室、水利勘测设计室五个纳入科室管理的事业单位合并作为一个设岗单位。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将岗位设置、竞聘的标准条件、竞聘的实施方案、硬件积分标准、民主测评办法、聘任结果等按规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加大思想工作力度,严肃竞聘上岗工作纪律,对违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员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人职[]9号)等组织人事纪律严肃查处。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竞聘上岗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