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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改善城区绿化环境,全面提升绿化档次,增强绿化效果,促进城区绿化向立体化、生态型转变,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区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绿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年绿化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单位组织”的原则,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广泛开展绿化活动,力争在底前,城区所有单位庭院、居住小区全部绿化达标。
二、工作责任
市直各部门、正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是本单位庭院(包括其下属单位庭院、主管企业办公庭院、生产厂区)绿化直接责任人;开发商是居住小区绿化直接责任人。
三、运行机制
(一)保障机制
1.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设计方案由市园林局负责在去年绿化成果基础上进行高标准设计,责任单位依据绿化设计方案进行绿化,所需资金自行解决。绿化不达标的和未按时完成绿化任务的单位,由市园林局组织绿化,所需费用从该单位日常经费中列支,市财政同时扣减该单位等额日常经费。
2.在建的单位庭院绿化由建设单位负责绿化,市园林局负责验收,不达标的,由市园林局组织绿化,其费用由建设单位负担。
3.房地产开发居住小区的绿化,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规划局、园林局、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参与综合验收,绿化不达标的,不能通过综合验收。
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拆除违反绿地规划、侵占绿化用地建设的商业房、办公房或居住房、停车场、硬质广场等,还绿于民。
(二)服务机制。市园林局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抽调精干人员,开展设计咨询,做好栽植、管护等技术指导,切实为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搞好服务。
(三)督查机制。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的绿化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四)舆论机制。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跟踪报道,大力宣传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的先进典型,营造全民爱绿、植绿、护绿的浓厚舆论氛围。
(五)验收机制。底前,市政府将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局、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对城区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的绿化情况进行验收。
(六)激励机制。根据验收结果,对绿化工作突出的单位(小区),市政府予以表彰;对绿化不达标的单位(小区)通报批评,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小区)参与和谐社区、优秀社区和文明单位等评选活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