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县域酒类市场整顿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让老百姓喝上“放心酒”,营造一个良好的酒类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起,对全县酒类市场进行专项整顿,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部门联动、依法监督、宣传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不正当竞争和偷漏税等违法行为为重点,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酒类市场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
二、整顿范围
从事酒类经营的批发和零售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酒类经营者)、酒类生产企业的销售部门。检点以县城区、乡镇的消费集中地,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作为检查区域;各类酒类批发市场、名酒专卖店、城乡集贸市场、小超市、社区(街道)小买部、酒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主要内容
1、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从酒类批发、零售环节入手,
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酒类商品,一律不准进入市场。
2、整顿酒类市场。根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酒类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资格和商品购销合法性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仿冒商标、无证经销、以假充真、低价倾销、贿赂销售、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我县酒类市场正常秩序。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王从奇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苗正国、县商务局局长狄瑞生为副组长,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酒类市场专项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副局长詹金银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顿活动的组织、综合协调等工作。
1、县商务局
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各酒类经销商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查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验单(《酒类流通随附单》)、监督酒类经销企业建立购销台帐制度;定期调度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酒类商品信息,引导消费。
2、县工商局
取缔无照经营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经营者,加强对酒
类仓储运输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对酒类流通市场出现的贿赂
销售、低价倾销、有奖销售、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保护酒类商品知名品牌市场信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3、县质监局
加大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检查酒类产品的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检查酒类产品的定量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啤酒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检查酒类商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
4、县公安局
查处酒类商品运输车辆的超载、改型等不法行为;积极配合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酒类市场秩序稳定。
五、工作要求
1、组建市场整顿队伍。县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单位各抽调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集中办公、集中行动。各单位要密切合作,各司其责,确保酒类市场专项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使整顿管理工作长期化、经常化、规范化,坚决杜绝走过场。
2、坚持严格依法整治。一是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对不按照规定接受检查,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凡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酒类经营者,由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给予处罚,任何情况下,处罚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三是凡查扣的酒类运输车辆及物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看管,经有关部门给予处罚后,被处罚人凭处罚单据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放车单,方可放行。车辆及物品保管人未收到放车单不得将查扣车辆物品放还,否则追究看管人责任。
3、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酒类市场整顿的必要性,使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全面了解酒类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