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残疾人康复模范市创建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根据《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市年残疾人工作要点》要求,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市政府确定年启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创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帮助残疾人康复或功能补偿、提高生存质量、增强社会参与能力的重要途径。目前,全市有2.6万残疾人,其中有康复潜能与需求的约1.8万人。近年来,我市实施了一系列残疾人重点康复工程,残疾人康复事业取得较快发展,约0.8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或功能补偿。但也要看到,我市残疾人康复需求与康复服务能力不足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还存在着康复机构少、康复人才缺乏、工作基础薄弱、政策措施不完善、社区康复起步晚等问题,全市还有1万多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不到有效康复服务,距离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实施好,确保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都能得到康复治疗和服务。
二、目标任务
年达到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验收标准,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具体任务是按照《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县(市区)评审标准》,建立残疾人机构康复、社区康复、家庭康复指导、支持和服务体系;建立市、镇、村(社区)残疾人预防、发现、上报、登记、康复、救助随报工作长效机制和长效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市、镇、村(社区)三级残疾人康复需求动态管理电子数据库和规范、实用、有效的康复档案。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有关部门职责如下:
残联: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计划、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康复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和评估;指导、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业务;组织实施康复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组织评审工作;负责康复专项经费的申请、管理、使用与核拨。
卫生部门:做好残疾人康复医院的资质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把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考核内容,把村(社区)康复站建设列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标准,配备专(兼)职康复技术人员;组织开展康复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做好残疾人康复需求评估,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制定农村贫困残疾人加入新农合扶持政策,保证所有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将残疾人基本康复训练项目纳入新农合单一病种报销范围,逐步增加报销项目,提高报销补偿比例;抓好残疾儿童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康复,预防残疾发生;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普及工作。
民政部门: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利用社区服务中心、阳光之家等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活动场所;利用社会福利院、敬老院,为孤残儿童和老年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为低保和处于低保边缘的贫困残疾人提供生活和医疗救助;利用慈善定向基金、福彩公益金支持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慈善义工开展残疾人康复助残活动。
财政部门:将康复工作经费列入市、镇(街)财政预算;加大重点康复项目和康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劳动保障部门:将城镇残疾人基本康复训练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一病种报销范围,逐步增加报销项目,提高报销补偿比例;加强职工职业康复和工伤康复。
教育部门:在相关职业技术学校、卫生专业学校开设康复治疗专业,培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把安全知识教育和残疾预防、康复知识纳入中小学劳动技能课程内容,普及康复基础知识。
人口计生部门:鼓励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婚检率,降低出生缺陷率;宣传普及优生优育知识,预防先天残疾;发挥基层计生工作网络作用,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做好残疾儿童监测、登记和报告工作。
公安部门:把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治安管理,配合村(社区)康复站做好精神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将有肇事肇祸史和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及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落实监护责任制,降低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率,逐步建立精神病患者监控长效工作机制。
工会:积极组织开展为残疾职工提供无障碍建设、康复训练、转介咨询等服务,维护工伤职工接受康复训练的权利,开展贫困残疾职工康复救助活动。
妇联:做好残疾妇女、残疾儿童的维权和康复工作,开展贫困残疾妇女和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活动。
团委: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志愿者积极开展“志愿者结对康复服务,青春奉献和谐社区”等助残活动;招募青年志愿者担任村(社区)康复协调员;积极引导大、中院校学生把向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作为参与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
红十字会:做好城镇、农村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扶持救助工作;组织红十字志愿者开展残疾人康复助残活动。
老龄办:组织开展针对老年残疾人的康复知识普及和康复救助活动。
新闻单位:对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进行全方位报道,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康复意识,呼吁全社会关注、支持残疾人康复事业,对残疾人康复事业尤其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及相关政策、救助工程、重点工作、重要活动进行经常性宣传。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康复服务网络。
健全三级康复服务平台。通过合作、联办、转型、新建等形式,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建立一所残疾人康复医院,成立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在市第一人民医院成立市视力、听力、言语和智力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在市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成立市肢体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在市荣复军人医院成立市精神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在市铁路医院成立市残疾儿童康复技术指导中心,重点培养一批全科医生和相关专业的护士担任专职康复医师、康复指导员,配齐康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开展技术指导、残疾筛查、康复诊断训练和转介服务。各镇(街)依托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立残疾人康复指导站,开设康复门诊。在原有康复站基础上,依托村(社区)卫生室新建150处残疾人康复站,建立省级康复示范站1处,市级康复示范站35处,聘请、招聘、招募专(兼)职康复员,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指导、知识普及、转介服务、档案记录和管理工作。
加强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加强在职医护人员现代康复医学教育和康复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壮大康复技术骨干专业人才队伍。开展康复技术人员、康复协调员和康复员的康复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实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制度,形成稳定的康复工作人员队伍。制定康复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对镇(街)、村(社区)康复医生、康复指导员和康复员及残疾人亲友、青年志愿者、红十字志愿者和慈善义工进行培训,提升基层康复服务水平。成立市残疾人康复协会,组织开展康复学术开发、研究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康复医学理论水平和康复服务能力。
(二)做好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普及工作。
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学校和残联网站等采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措施;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提高公众康复和残疾预防意识,残疾人及其亲友残疾预防、康复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将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列入卫生系统“全民保健计划”、“常见病防治知识”等系列宣传活动中;对创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实施情况、残疾人康复效果、社会影响进行跟踪采访,对重点康复工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为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健全保障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多渠道筹措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机制,除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年度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安排残疾人康复专项经费预算以外,市残联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慈善机构和红十字会募集的无指定用途的善款等,都要拿出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康复工作,各项资金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设立残疾人康复工作社会捐助专款账户,通过开展专项捐助、一对一救助、爱心赞助、实物捐赠等多种形式筹集康复资金和物资。
政策保障机制。将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包括:白内障复明手术、肢体康复训练、精神病患者住院、服药治疗、儿童脑瘫、智障、孤独症、听力语言、视力康复训练等)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单一病种报销范围;对参加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需要医疗救助的贫困残疾人全部进行救助。
制度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残疾人康复需求随报制度,镇(街)、村(社区)医生、康复员、残疾人专职干事、康复协调员对辖区内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要做好日常登记、康复治疗、训练、转介等服务,并随时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数量、类别和康复状态等情况;二是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规范康复治疗训练与服务工作标准和流程,做好康复评估记录,为各类残疾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康复服务;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康复服务机构,支持企业或个人投资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在康复医疗机构资质审批、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
(四)实施重点康复工程,普及实用康复服务项目。
1、进一步完善白内障无障碍长效工作机制,发现一例,免费手术一例;2、继续实施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工程,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全覆盖;3、继续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工程,年为23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进行康复救助;4、实施贫困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救助工程,为310名贫困肢体残疾人进行康复救助;5、实施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进家庭工程(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包括:视力残疾人使用的助视器、盲杖以及盲板、盲笔、盲表、报时器等生活学习辅助器具;听力语言残疾人使用的助听设备以及语言训练和会话的辅助器具;智力残疾人使用的认知图片、玩具等训练和开发智力的辅助器具;肢体残疾人使用的进食、穿脱衣物、洗漱、入厕等生活自助器具,腋杖、肘杖、手杖等助行器具,轮椅、手摇三轮车等代步器具,以及辅助坐、卧、翻身和站立等器具)。这几项重点工程分别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重点康复工程成为经常化、制度化的康复服务项目。普遍开展社区康复与家庭康复,推广实用、易行的康复方法,普及康复服务。形成“以重点工程带动康复普及,康复普及促进重点工程推进”的良性循环,实现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
(五)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完成,年底迎接市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是全国性社会系统工程,任务艰巨繁重。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打好创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攻坚战。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创建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统筹安排康复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体推进创建工作的合力,确保年我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县)创建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