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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文化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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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文化工程实施方案

中共县委全体会议是在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市委全会精神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对全县文化改革发展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的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县委关于加快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文化改革发展总的目标要求,确定了实施文化发展“顶天立地”工程的战略决策。所谓“顶天”,是指文化产业培育工程,依托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扶持发展文化龙头企业,策划推进文化精品大作,为群众和外地游客创造出高层次的文化作品、文化大餐,让底蕴深厚、生机无限的东原文化,绽放出更加绚丽夺目的光彩。所谓“立地”,是指群众文化权益保障工程,通过政府采购文化产品,提供文化阵地,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大院、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建设力度,广泛开展“三下乡”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提高社区文化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等文化设施的服务效能,满足广大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制订全县文化发展“顶天立地”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富民强县新跨越、建设幸福魅力新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文化民生建设,构筑文化产业高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努力使全县文化建设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全省前列。

二、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末,适应群众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精品力作和文化品牌不断涌现;文化事业更加繁荣,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立;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整体实力和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显著增强;文化建设的宏观管理体制、经费保障机制、人才建设机制、市场管理机制更加完善、高效,创建有重要影响、独具魅力的全省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县。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单位

根据《意见》内容,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实行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制,各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按职能和任务要求分别负责,确保贯彻好、落实好。(列在责任单位前面加黑体的为牵头单位,其它为主要负责单位。)

(一)文化产业“顶天”培育工程

按照“两城三园”的文化产业发展框架,重点围绕发展文化旅游、影视制作、文化演艺、现代传媒、休闲娱乐、节庆会展、文化体育、文化艺术品业等八大文化产业门类,实施文化产业园区龙头带动战略,打造文化品牌,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创作生产出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

1、园区建设

(1)水浒文化产业园。围绕湖风景区开发,在300平方公里范围内建设发展好水浒影视城、黄石悬崖景区、洪顶山景区、山寨水寨景区、湖心岛景区、昆山景区等重点项目和景区;进一步提升园区文化含量、技术含量,形成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在水浒文化产业园(水浒影视基地)被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公布为“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积极争取扶持政策和资金,争创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县景区管委、县文广新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工商局,老湖镇、旧县镇、斑鸠店镇、银山镇、戴庙镇、商老庄乡、新湖镇、州城街道

(2)运河文化产业园。沿大清河、湖南岸布局,重点建设发展好戴村坝景区、清河公园景区、古城景区、安山运河古镇、八里湾运河泵站景区等重点景区和项目;“十二五”期间,把运河文化产业园区打造成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景区管委、县水利局、湖管理局管理局、县黄河河务局、彭集街道、州城街道、新湖镇、商老庄乡

(3)白佛山文化产业园。沿县城西区文化发展线向南布局,重点建设发展好白佛山景区、博物馆、文化发展中心、画家村、文化创意产业园、罗贯中纪念馆、体育会展中心等项目和景区;“十二五”期间,把白佛山文化产业园区打造成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景区管委、街道

2、项目建设

(1)在建项目抓完工。健全完善在建项目推进机制,实行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对在建重点项目实行重点扶持、重点推进,加强跟踪管理和检查指导,尽早推动项目建成运营。重点建设好水浒影视城、古城景区、黄石悬崖景区、洪顶山景区、山寨水寨景区、湖心岛景区、昆山景区、戴村坝景区、清河公园景区、安山运河古镇景区、八里湾运河泵站景区、白佛山景区和博物馆、文化发展中心、罗贯中纪念馆、画家村、文化产业园、体育会展中心、图书大厦等重点景区和项目。

责任单位:县第二纪工委、县督查局、县大推办、县文产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项目建设单位

(2)招商项目抓落地。对重点招商文化项目,实行县级领导包保、乡镇和部门负责、建设单位具体落实责任制,从项目的洽谈引进、手续办理、关系协调、困难解决直到项目落地,实行一条龙式服务,一包到底。“十二五”期间,要通过招商,新落地15-20个投资5000万以上的文化产业项目。

责任单位:县文产办、县招商局、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3)创意项目抓招商。依托资源优势,围绕八大重点发展文化产业门类,进一步策划包装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比较优势明显的文化产业项目,采取媒体推介、会展推介、组团招商、专题招商、外派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等形式,多渠道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外来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开发,吸引品牌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到我县投资发展文化产业。每个乡镇(街道)都要策划创意3—5个文化产业项目进行招商。全县文化产业招商项目库要达到50个项目以上。

责任单位:县文产办、县招商局、县景区管委、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县体育局、各乡镇(街道)

3、企业建设

(1)骨干文化企业建设。积极引进大型知名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落户,催生形成新的文化市场主体。发展一批有实力、有活力、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龙头企业。“十二五”期间,在重点文化产业企业中,培育15个在同行业中具有规模优势和品牌影响的知名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尽快壮大企业规模,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景区管委、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文产办、县招商局、各乡镇(街道)

(2)中小文化企业建设。放宽民营企业的文化市场准入,完善金融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办法,激发民间文化产业发展活力。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培植发展中小文化企业。“十二五”期间,培育发展100个“专、精、特、新”的中小文化企业。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景区管委、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文产办、各乡镇(街道)

4、市场建设

(1)文化产品市场建设。在县城、州城、滨湖新区(王台)分别建设1处管理规范、辐射能力强的大型文化产品交易市场。完善信息、资本、技术、产权、人才等要素市场建设,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加强文化中介和行业组织建设,理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快培育城乡文化消费市场,促进文化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工商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景区管委、街道、州城街道、老湖镇

(2)文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1-2处统一、规范的文化人才市场,形成集交流、培训、职介、创业于一体的文化人才市场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广新局、县景区管委、县工商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5、品牌建设

通过建设完善文化旅游景点、丰富文化旅游商品、加强文化产品宣传促销、举办节庆会展活动、承办文化体育赛事、举办学术研讨活动等形式,重点培育水浒文化、运河文化、佛教文化、龙舟文化、名人文化、府学文化六大文化品牌。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景区管委、县旅游局、县文广新局、县体育局、县文联、县社科联、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街道)

(二)文化事业“立地”培育工程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为主线,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快文化民生建设,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1、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进一步完善规划布局,分级推进,尽快实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

(1)县级:“十二五”时期,完善建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罗贯中纪念馆、县工委纪念馆、戴村坝博物馆、科普馆、体育馆、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等10个馆。其中,县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景区管委、县财政局、县科协、县体育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州城街道、街道

(2)乡镇(街道)级:重点建设好综合文化服务站、文化广场、社区中心村文化中心,其中综合文化站全部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各乡镇(街道)

(3)村级:重点建设好文化大院、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共电子阅览室、文化小广场、阅报栏等。农家书屋建设要加快实现全县行政村全覆盖;广播电视要加快实现由“村村通”向“户户通”延伸,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以上,实施广电低保惠民工程,确保享受低保的群众能够免费收看到有线电视。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2、公共文化产品服务

农村:

(1)一村一年一场戏(乡镇政府采购)。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2)一村一月一场公益电影(县级采购)。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

(3)每年组织“科普文化进百村”演出(以乡镇政府采购为主,市场化运作为辅)。

责任单位:县科协、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文广新局,各乡镇(街道)

(4)每年举办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赶大集100场。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科技局、县文联、县科协、县计生局、县药监局、县农业局、县新华书店

县城社区:

(1)每年举办社区消夏广场文艺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省、市级文明单位(机关)、各相关乡镇(街道)

(2)每年举办社区金秋文化艺术节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直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乡镇(街道)

(3)每年组织科教、文体、卫生、法律“四进社区”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科协、县科技局、县体育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局

(4)广泛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泰山文明使者”志愿服务队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县实施文化发展“顶天立地”工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全面负责工程的统筹规划、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督导检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门组织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文广新局

(二)严格考核。制订对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实施“顶天立地”工程考核办法(另发),达不到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

(三)扶持引导。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发展“顶天立地”工程的投入,提高县乡两级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县级财政设立的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全面用于支持“顶天立地”工程的实施。乡镇(街道)级财政每年列支不少于20万元,用于支持引导“顶天立地”工程的实施。对公共文化产品服务采取县乡两级采购制度。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四)完善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已有的文化经济政策,加大执行力度。结合实际,制订下发《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另发)。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五)设立基金。设立县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司。

责任单位:县文产办、县财政局

(六)培养人才。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造就一批有影响的文化名家和领军人物。“十二五”期间,培养100名懂经营、会管理的文化产业经营人员;每年在县、乡、村三级培树100名基层文化活动带头人;每三年对基层文化队伍轮训一遍。

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文产办、县文广新局、县委党校

(七)营造环境。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的先进典型,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文化消费理念,积极营造加快文化改革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努力形成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