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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质量月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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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质量月工作方案

为营造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快推进质量强县建设,根据省市局关于开展“质量月”活动的文件要求,特制定1年度我县“质量月”活动方案,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坚持以“办实事惠民,解难题利企”为重点,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参与质量建设,把广泛的社会力量化为“抓发展质量、提生活品质、建质量强县”的合力。

二、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县,共创美好生活。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召开全县动员大会。(8月31日)组织全县相关部门、乡镇、企业、社团参加全省“质量月”动员大会电视电话会议。

责任部门: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着力营造“质量月”浓厚氛围。(9月初)围绕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四大主题,在报上刊登一期质量月暨质量强县工作专刊,反映我县质量提升活动有关情况;群发“质量月”宣传公益手机短信,在各大媒体、网站质量月活动的新闻;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和部门在门口或其他显著位置展示“质量月”标语,营造“质量月”活动氛围。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三)开展一次食品行业专项检查。(9月5日—9月9日)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出发,在“质量月”活动期间,重点针对中秋前月饼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掺杂使假、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规行为,确保节前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科室:食品所、监督稽查科、稽查大队、各乡镇质监站

(四)开展一次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治理活动。(9月13日—9月16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规模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治理工作循环检查活动,加大“螺丝瓶”报废更新力度,保障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

责任科室:特设科、各乡镇质监站

(五)开展计量惠民进社区服务活动。(9月中旬)由计量所牵头,组织技术人员形成“计量门诊小分队”进社区开展计量器具(血压计、电子秤等)免费检定活动,同时宣传如何识别作弊电子秤,提高人民群众识别能力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发放宣传手册,努力普及计量科学知识,提高公民计量意识。

责任科室:计量所、质监所

(六)举办“实验室开放”集中展示活动。(9月中下旬)

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省产业用布及橡塑制品质量检验中心)开展“实验室开放”活动,通过专家技术咨询、免费检验样品、解答质量安全知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技术服务。

责任科室: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七)开展产品定量包装专项整治行动。(9月26—9月30日)开展米类、饮料、调味料、糕点、电线电缆、油漆涂料、冷冻制品、洗涤剂、化妆品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10种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抽查,配合市质检院严格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规则》进行抽检,对于生产销售不合格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严格督促限期整改。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科

四、活动要求

(一)除局统一部署的活动外,各科室、直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

(二)活动科室要密切配合,周密策划,形成合力。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质量月”活动的内容、形式,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打造出“质量月”活动的品牌。

(三)充分发挥企业开展“质量月”活动主体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要广泛动员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突出民生主题,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通过现场咨询、热线电话等方式增强与消费者的互动,不断扩大社会参与程度,扩大“质量月”的影响力。

(四)加强“质量月”期间各项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积极组织多层次、立体化、系列化的宣传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主体意识和消费者质量维权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总结。明确“质量月”各项活动的分工和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主办科室要加强协作指导,加大对“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和督促,避免“质量月”活动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