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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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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针对高剧毒农药、“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水产品禁用物质、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高频次、高密度抽查检测违禁物质及禁限用农药、兽药残留,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有力震慑非法行为,力争高剧毒农药、“瘦肉精”、孔雀石绿等禁限用农药、兽药和违禁物质实现零检出,确保不发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及监督抽检活动

(一)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

杜绝非法生产经营高剧毒农药、毒鼠强及农业部等5部门公告规定禁用高毒农药等违法行为,有效控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

2.整治重点

主要品种: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甲胺磷等高剧毒农药。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农资经营企业和个人,蔬菜、食用菌生产企业(基地)和专业生产合作社。打击重点:生产、经营、使用高剧毒农药的非法行为。

(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

以猪、牛、羊等肉用动物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提供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力争实现“瘦肉精”零检出。

2.整治重点

重点品种:饲料、生猪、肉用牛羊及其肉类产品。重点单位:饲料、畜禽养殖、收购贩运、屠宰以及动物产品销售、加工、餐饮、进出口等各环节生产经营企业(个人)。打击重点:销售、提供和使用“瘦肉精”类物质行为,贩运、屠宰含有“瘦肉精”类物质动物的行为,销售、加工、储存含有“瘦肉精”类物质肉类产品的行为。

3.主要环节

一是加强“瘦肉精”源头治理。强化对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可能作为“瘦肉精”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严格落实处方药管理制度,防止药品流失滥用。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普通化工企业、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生产行为;严密互联网监控,严厉查处通过互联网非法销售“瘦肉精”的行为,切断地下销售链条。

二是加强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监管。监督生产企业落实原料进货查验登记、饲料产品出场前批批检测等制度,详实填写生产经营档案记录;监督饲料销售单位落实进货查验登记制度,认真记录经营台账等档案记录;加大抽样检测力度,严厉打击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行为。

三是强化养殖环节监管。加强对养殖场(区)的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督促养殖场(区)完善养殖档案,详实记录购入的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信息和使用情况,开展养殖场“瘦肉精”突击抽检活动,严格落实动物出栏申报检疫、“瘦肉精”自检或承诺制度。

四是深入落实屠宰环节检测制度。严格落实对进场动物查验原产地“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宰前静养、企业自检和监督抽检、动物产品流向登记、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坚决取缔非法屠宰场所。

五是规范肉类产品流通监管。监督肉类产品存储、销售、加工、餐饮企业和个人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购销记录制度,依法严厉查处存储、销售、加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含有“瘦肉精”类物质肉类产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