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乡村治保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按照省、市、县综治委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推动全乡治安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乡综合治理办公室研究制定了下列实施内容,经报请乡党委政府批准,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和谐家园组合治安保险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县域经济战略,通过开展农村治安保险工作,提升农村平安建设水平,促进农村社会政治稳定,为实现经济跨越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治安保险,切实解决社会治安工作中的诸多难点问题,建立一套事前预防与事后补偿相衔接,保险经费保障与市场化机制做依托的新型农村治安防范模式,使治安防范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治安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促进全乡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
三、组织领导
四、工作安排
农村治安保险工作从6月1日开始启动,工作主体是各村村民委员会、工作对象是居住在我乡的各个居住户,各村要把治安保险金收缴摆到当前工作的首位,周密安排,强力推进、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1、时间安排:6月1—5日为准备阶段,6月6—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6月11—25日为入户收取阶段,6月26—30日为报结总结阶段。
2、治安保险费的收取,要坚持参保自愿,退保自由的原则,治安保险费为60元/户,(其中治安防范费3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时间从乡综治办向保险公司缴款之日算起。
3、治安保险费的收取办法由村逐户开据、统一收取、统一缴存到综治代管账号(),由乡综治办统一上缴到县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主要用于对农村家庭财产和人身伤亡的保险保障,治安费主要用于治安防范经费和治安防范人员工资。
4、任务分解:
5、工资浮动政策:任务线数内,每完成一户(份)提取浮动工资5元,超过任务线以上超额20%,超额部分每户(份)提取浮动工资10元,超额21%以上超额部分每户(份)提取浮动工资15元,超额完成任务量60%(含60%)以上的村,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各得浮动工资1000元(由综治办支付),全部浮动工资均在任务结算时兑现给各村。
6、治安防范员、信息员的聘用措施
完成任务百分之百的村,聘用治安防范员一名(由村农经员兼任)定额工资年薪:1000元,负责协助参保户险情报案,帮助办理相关手续,按险情发案次数计算,每出现场一次补助50元,每少出现场一次扣定额工资50元,达不到任务指标的村设治安防范员一名(由村农经员兼任),负责协助参保户险情报案,帮助办理相关手续,工资报酬按险情发案次数计算,每出现场一次补助60元,按自然行政组每组设治安防范信息员一名(由小组长兼任),工资报酬按险情发案次数计算,每出现场一次补助30元,治安防范员、信息员的工资和出勤补助均由乡综治办支付,工资给付时间从本次缴款报账日算起。
五、工作要求
农村治安保险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推进。
1、乡政府已将治安保险工作纳入平安乡建设内容,并将同时列入年终对各村的政绩考核。
2、各村要站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认真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反对强迫命令和一刀切。
3、各村要精心组织实施,重点要抓好两个环节:
一是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村民的参保意识;二是要根据本村实际,指导农民解决保费来源,达到花小钱、保平安、保稳定的目的,收到一举多赢的效果。
4、要做好服务工作,乡综治办、公安派出所要配合县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做好服务工作,按照及时、快速、高效、合理的原则,全方位的为参保户服务,使其达到最佳工作效果。
5、责任划分,为切实提高收缴效率,确保任务的及时完成,根据以往工作经验和教训,特提出这次社会治安保险金的收取只由村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农经员三人参加,支部书记对乡综治办负全责,村主任对工作安排和措施保障负全责,村农经员对资金收缴负全责,具体工作方法和奖金分配办法由各村自行确定,并及时向乡包村领导和综治办报告工作,本项工作既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也是一项务必完成的政治性工作,要求各村务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