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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一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政府投入和村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二是村民受益,注重实效。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必须考虑村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受能力,重点支持村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三是全面推进,重点投入。在全面推开奖补工作的基础上,选择工作基础较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积极性高的村给予重点支持。四是加强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项目的方案制定、议事、审批过程,财政奖补资金的审报,资金和劳务的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主动接受村民监督。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和标准
(一)奖补范围。主要包括目前支农资金还没有覆盖的村内水渠(灌溉区支渠以下的斗渠、农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和户外村内安全饮水工程、村容村貌整治、植树造林以及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村内公益事业项目。对整合各类资金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和列入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等涉农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优先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对不符合规定范围和规定程序或举债等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不予奖补。
(二)奖补标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金额的一定比例实行奖补。基本奖补比例按1:3的标准,对项目实施后质量优良的可适当提高奖补比例。
(三)筹资筹劳对象及标准。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筹劳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劳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0个工作日,自愿申请以资代劳的日工价标准控制在10元内。五保户、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以及完全丧失劳动力的村民不承担筹劳任务。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申报实行自下而上、先批后建、奖补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一)前期准备。主要是宣传发动。通过设置专栏、发放资料、张贴标语、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政策,让村民充分了解和熟悉政策规定,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和民主管理。
(二)项目申请及审批。由拟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行政村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出村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项目后,填写村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项目申请表,详细填写好项目建设内容、民主决策过程、投资组成等内容,连同筹资筹劳方案、村民会议纪录、表决的有关资料一并报镇经管站初审,再由镇政府审批后报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即可对一事一议项目组织实施。
(三)资金监管。按照“村帐镇管”的原则,村根据县级批准的筹资筹劳方案,收缴筹资、组织筹劳等。镇经管站设立一事一议筹资专户,分村核算。各村收缴的筹资金额需存至各村在银行开设的专户,由镇经管站监督使用。
(四)奖补资金申请。一事一议项目采用先筹后批、先批后建、先建后补的资金申请模式,项目建成竣工并经村自验、镇初验、县复验合格后由镇向县综改办申请奖补资金。
(五)项目实施。项目建设主要由村具体组织实施,对财政补助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应公开招投标,确定承建单位实施。实施过程中,由镇对实施项目的建设前、建设中、建成后的现状进行拍照存档。
(六)资金支付。待项目竣工,由各村准备项目竣工验收申报资料及决算资料并提出验收申请,经镇初验、县复验合格后,报县综改办审批拨付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相关措施
(一)建立项目库。镇政府将结合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制订一事一议项目规划,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库,优先发展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对农村社会发展促进作用最大的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经济
(二)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议事程序,严格筹资筹劳范围,严格限额管理,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切实做到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不得强行以资代劳,不得搭车收费。
(三)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公示制度。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由村民主理财委员会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已建成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各村要将筹资筹劳的数量、项目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提高财政奖补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四)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监管制度。一是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的数量、奖补金额等应作为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二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奖补资金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要1式4份,县级减负、财政部门,镇政府和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村各留存1份,实行档案化管理。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镇经管站将联合镇纪委适时或定期组织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抽查和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一律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四是建立审计制度。要定期对一事一议资金、劳务及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及时公布审计结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顺利推进,镇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夏跃军任组长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日常工作。明确各村支书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具体负责人,村会计为工作人员。
(二)搞好协调配合。各村要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村务监督等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配合。镇政府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以一事一议为名的乱收费、乱集资和乱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确保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