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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委会第三季度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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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委会第三季度工作安排

根据县委、县政府近期工作安排,结合当前全市开展的乡镇机构改革和清理规范借用、非在编人员专项工作,现将县委编委会第三季度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参与单位:县委编办、县法制办、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

县规划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

县房产局、县水务局、县电力公司。

二、乡镇机构改革及区划调整

(一)全县13个乡镇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实施工作。

1、竞争上岗,人员分流。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参与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2、站所人员人事档案移交。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参与单位:县委编办、县农业局、县农机局、县文广新局

县计生委、县水务局。

(二)撤并乡镇的清产核资工作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参与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县民政局、县审计局、镇、镇。

(三)撤并乡镇的县派驻机构、县为主管理的事业站所和学校、医院的机构归并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

参与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国土资源局

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四)户籍管理移交问题。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参与单位: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计生委、镇、

镇、广发乡、盘江乡。

(五)门牌及地名的规范化管理。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委编办、镇、镇。

(六)乡镇机构改革及行政区划调整验收评估工作。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

参与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三、清理规范借用人员和非在编人员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政府办、

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四、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制定工作方案,各参与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质按期完成。

五、请各牵头单位的工作方案七月二十五日前报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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