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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工作,我局成立区创建食品(水产品类)安全放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水产品食品安全,现就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二、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个”建设为标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创建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1]17号)要求,以实施“食品安全九大基础工程”为载体,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文件的精神,专项整治行动督察督办,要坚持依法督办、确保重点、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统筹协调、注重实效的原则,有效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时间安排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15日---4月30日)。成立区级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横幅和标语,积极宣传食品安全和渔业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开展食品安全达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各生产和经营单位、全体市民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大力营造全民参与水产品安全整治达标的浓厚氛围。一是抓好渔政执法培训。通过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造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素质一流的专业骨干队伍。二是有计划、有组织的对水产品从业人员开展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思想认识,形成积极、主动参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达标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实现水产品质量安全达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1日---7月31日)。
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重要养殖场、主要农贸市场、以水产品类为主要经营项目农家乐和大中型超市进行拉网式检查,并进行详细登记造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及时全面掌握监管范围内水产品从业单位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情况,并根据摸底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本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达标方案。全面推进,努力提高行业整体质量安全水平。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8月1日---8月31日)。
针对辖区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和薄弱环节,以及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有的放矢的改进和提高,确保辖区所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达标,不断提高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安排
1、加大对法律法规和水产品质量鉴别、安全消费的宣传力度,指导安全生产,引导水产品消费安全。
2、对重要养殖场、主要农贸市场、拉网式检查,并进行详细登记造册,根据摸底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清查收缴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的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增加监测频次。
3、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程序,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水产品市场、超市发现销售有害水产品的,立即进行控制,并按程序予以没收封存,妥善进行无害化处理。
4、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5、活动结束后,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区食安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