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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坚持以各级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整体防控、点面结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各项工作,确保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期间全省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国庆“黄金周”和党的十八大会议召开期间全省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事故防范工作
1.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成果,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7月10日前,各地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综合研判。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10月1日前,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以石油化工企业为重点的易燃易爆单位专项治理和市政消火栓专项治理,并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施工工地、火灾高危单位和“三合一”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国庆节期间,以旅游、公共娱乐场所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同时,扎实做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发现的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7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9月底前完成整改。确有困难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要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2.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5部门《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省、市、县三级制定并实施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方案。7月底前,各地基本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十八大召开前,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发动村(居)委会、综治办、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各方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结合网格化管理,大力推进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按标准建设到位。7月底前,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明确相关警种、派出所的网格化工作职责,落实专人挂钩指导各网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小单位、小场所,实现消防监管立体化、全覆盖、无盲区。
3.实施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各市出台“户籍化”管理工作意见,全面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通过组织培训、分类指导、典型培育、示范带动等形式,推动落实“户籍化”管理工作,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7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完成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并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8月份开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其他单位陆续开展消防安全报备工作。住建、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安监等部门,要将单位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等级(星级)评定、行业评优等考核内容,推动提升行业系统消防管理整体水平。
4.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贯彻实施《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动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度。各级政府以及住建、房产、文化、工商、环卫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外墙外保温材料防火监管,严把消防安全源头管理关。改进和加强多产权、多使用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协调解决消防设施维修、更换、改造和隐患整改费用,落实整改责任。9月底前,所有高层建筑确立消防安全统一管理机构,并履行日常消防管理职责;10月底前,完成消防管理标志(识)设置工作,落实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责任。
5.发动群众参与隐患排查整治。拓宽并畅通消防安全隐患举报投诉受理渠道,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快推进市、县级“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确保7月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健全举报投诉受理、查处、曝光、奖励等工作机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发动消防志愿者和群众进一步查找、举报火灾隐患。7月底前,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建立建设工程、消防产品、消防技术服务等单位消防不良行为公告制度,曝光消防违法行为,并纳入公共信用等级评定内容。针对群众举报投诉集中的地区或行业,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切实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二)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
1.深入推进《纲要》贯彻实施。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为主题,扎实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7月15日前,省、市、县三级启动主题宣传活动,迅速掀起消防宣传教育热潮。以消防宣传“六进”为载体,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消防宣传专项行动。以社区和基层农村组织机构为依托,以企事业单位管理组织为平台,利用橱窗板报、文化广场、活动中心等宣传阵地,普及安全用火、用气、用电、用油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9月底前,公安、民政、安监等部门联合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城市社区居民,至少开展1次消防疏散演练;公安、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布置暑期消防家庭作业、讲好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举办1次逃生疏散演练等活动。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社区、农村、学校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悬挂横幅、标语,展出各类消防宣传展板、挂图,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景点全面开展消防宣传“三提示”。结合地域特色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广泛向社会发放,组织消防宣传小分队、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和“九小”单位、“三合一”、城中村等场所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消防安全帮扶行动。所有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教育馆等消防安全教育场所全天候面向社会开放。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9月底前,完成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任务。
3.加大媒体消防宣传力度。精心策划消防宣传选题,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跟踪报道各地消防安全保卫战况、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省、市主流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专版,紧紧围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和应急救援以及“亮点”工作开展系列报道和深度报道。借助户外视频、电子显示屏、车载电视、灯箱广告、手机短信、微博等媒体高频次播发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和消防公益广告,扩大消防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在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七一”、“八一”、国庆节和十八大召开期间,集中宣传近年来消防事业发展的成就、效果和英模典型事迹,普及防火、灭火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技能。各地每月召开一次新闻会,通报消防安全形势和保卫战进展情况。
(三)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加强实地熟悉演练。公安消防部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要加强执勤战备,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充分准备。深化全员岗位练兵和铁军中队创建达标活动,强化各级指挥员和攻坚组培训。推动实施“防消结合”,实现联勤联动、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提升队伍战斗力。以体量大、高度高、代表性强、人员流动多的场所和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六熟悉”活动,辖区重点单位“六熟悉”卡和灭火预案制作100%完成。7月底前,各地完成大跨度大空间建筑“回头看”专项活动;9月底前,完成建筑消防设施调查测试工作。省消防总队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跨区域实战拉动演练,各市消防支队每月、大(中)队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实战演练,其中无预案演练次数不得少于总数的50%。
2.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完善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公安、供水、供电、卫生、环保、气象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加强“5+1”省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联动机制建设,明确响应集结、组织指挥、协同作战、通信联络等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跨区域应急拉动演练。各地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制定灭火救援预案,明确力量编成和调集程序,确保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3.完善战勤保障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和灭火药剂储备,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战勤保障实战训练,提高灭火救援综合保障能力。南京、苏州、泰州、淮安、徐州和连云港6个省级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要完善联勤联动机制,修订完善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开展战勤保障实战演练。保卫战期间,省消防总队开展跨区域战勤保障演练不少于2次,各市消防支队开展战勤保障演练不少于3次。积极开展装备抢修业务训练,加强徐州、苏州、泰州、区域性消防装备维修中心和各地战勤保障技术分队建设。7月底前,省消防总队开展装备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各市消防支队每月组织对执勤中队进行装备巡检。
三、工作步骤
我省的消防安全保卫战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现在起至7月5日)。省政府进行动员部署。各地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各项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工作要求。
(二)任务实施阶段(7月5日至9月30日)。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和既定目标任务,各地、各部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目标的消防监管,及时发现和督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各级政府要及时挂牌督办。
(三)战役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十八大开幕前,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及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国庆节和十八大会议期间,全省消防部队进入二级战备,强化重点目标监护,确保万无一失。
(四)总结讲评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5日内)。汇总分析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巩固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依据考核标准,对消防安全保卫战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予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消防联席会议成立由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长孙文德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于利中、省公安厅副厅长王琦、省消防总队总队长马德文、政委陈益新任副组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消防总队,具体负责保卫战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落实责任,推进工作。各地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当地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带队蹲点帮扶基础工作薄弱、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严格执行战时标准、战时纪律,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多警联动,全力投入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部门联动,合力共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检查督查,坚决打击消防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住建部门重点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开展检查,查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法行为;工商部门重点对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教育部门对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卫生、文化部门分别对医院和文化娱乐、文物保护等单位开展普查;旅游部门组织对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饭店开展专项检查;安监部门加强对易燃易爆单位和场所的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严格落实直接监管、业务指导两大责任,会同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部门要加强应急演练,保持高效联勤联动,做好应急处突的各项准备。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保卫战期间,各地政府至少开展两次专项督查行动,省里也将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对检查发现隐患突出或火灾多发的单位,要及时抄告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必要时提请当地政府采取约谈责任人、挂牌督办、查封关停等措施。要强化考核奖惩,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省里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问题,跟踪督导验收。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从7月起,各市每月向省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两次工作情况(每月13日、28日),重要工作情况随时报告;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两天内,上报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