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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规范保化市场秩序,保障群众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依法监管、为民监管理念,抓管理、促规范、保安全,全力消除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保化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保化安全建设年”主题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工作标准,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好保化品市场秩序;积极推行“规范强化、市场净化、监管亮化”三大工程,持续保持保化品领域打假治劣高压态势,进一步推动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规范化、市场整治常态化、日常监管科学化,促进企业责任不断强化、质量安全有效保障、监管制度更为完善和监管效能快速提升,确保保化品质量安全可控。
三、工作措施
(一)规范强化工程。采取有效措施,敦促相关企业主动实施规范化管理,引导企业自觉履行首负责任,主动强化自律能力,切实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保化市场秩序持续转好。
1.“351”规范化管理。加强隐患排查,防范源头安全风险。督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制定并执行“停产报告、复产申请”制度,实施“351”规范化管理,做到“三控五查一承责”。
三控:指导企业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甑选、认证,强化三个方面的控制,即控制原(辅)料供应渠道;控制生产工艺规程;控制产品质量安全。
五查:核查原辅料供应商资质,建立原辅料供应商档案;核查进购原辅料质量,建立进货查验台帐;核查物料流转使用,杜绝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核查半成品、成品检测及产品入、出库,确保合格产品流向市场;核查不合格品、召回产品处置情况,保证问题产品妥善处置。
一承责:切实履行生产企业产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范组织生产,切实防范源头风险隐患。
2.“361”规范化管理。把握保化产品传输的“枢纽”,保障市场保化产品质量安全。督促保化经营企业实施“361”规范化管理,做到“三专六有一承诺”。
“三专”。一是专区(专柜)。商场(超市)等兼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综合型营业单位,应分别设置保健食品、化妆品专营区域(专用货架、柜台),将保健食品、化妆品按功能或品牌分类摆放。二是专识。在保化经营专区(专柜)设置“保健食品”、“化妆品”标示牌。保健食品专区醒目位置应有“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提示语;在化妆品区将特殊用途化妆品单独陈列,并标示特殊用途化妆品相关警示语。三是专帐。设立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保化品供应商资质材料、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等档案资料,建立进货、查验、销售等台帐记录,产品相关信息记录齐全,客观反映产品来源去向,票、帐、货相符。
“六有”。督促经营企业实现“六有”,即店堂有证照、经营有制度、产品有资质、进货有台账、人员有证件、质控有记录,对“资质、制度、质量、环境、信息、资料”等六个方面实行统一管理。
“一承诺”。对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八不准”要求,向社会公开作出七不经营、一不违反的“八项承诺”,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31”规范化管理。美容美发、影楼、宾馆等是使用化妆品的重点单位,要指导企业构建安全屏障,把握化妆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关口。督促化妆品使用单位实行“331”规范化管理,即“三全三不一保证”。
三全:证照全;使用的化妆品资质全;进货查验台帐全。
三不:不经营假冒伪劣化妆品;不做虚假广告、宣传;不擅自制作化妆品。
一保证:保证不违反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使用的化妆品质量安全。
(二)市场净化工程。强化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促进保化市场秩序逐步转好。以全年的四个季度为时间节点,着力组织开展“春雷、清源、雷霆、秋风”等四项专项整治行动。
1.春雷行动。突出整治非法添加、禁限用物质,加大对重点保健食品、化妆品品种和企业的监督抽检,打击保化违法违规行为。
2.清源行动。把握中考、高考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面向学生群体的保健食品督查清理,保障考生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3.雷霆行动。加强对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遏制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引导老年人健康养生,避免盲目消费保健食品,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4.秋风行动。集中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打击非法添加、滥用禁限用物质以及擅自自制作、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监管亮化工程。探索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着力实施“321”规范化管理,即“三分两建一公开”。
1.“三分监管”。按照“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原则,根据风险程度将保化产品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类别,根据安全保障能力将企业分为A、B、C三个等级,根据对企业保化产品分类和安全保障能力的综合评价,对企业实施Ⅰ、Ⅱ、Ⅲ三个等次的监管方式。
2.“两大构建”。一是构建信用管理体系。拓展保化经营单位的自律化组织建设试点范围,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指导。引导行业自律,继续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自律化建设工作,适时筹备成立保化行业协会。指导企业开展4s文明示范店建设等活动,把好产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度和诚信度。推行企业约谈制度,督促企业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或问题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把企业创先争优、专题约谈、不良记录信息等纳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典型示范领航、加大失信企业惩戒等措施,逐步规范保化市场秩序。二是构建电子监管平台。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与软件公司合作开发监管软件,推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一批有条件的大中型保化经营单位和专营店安装电子监管软件和视频设备。
3.“一项公开”。及时公开保化监管信息,在相关店堂或经营专区(柜)的醒目位置设置“笑、平、哭”三色脸谱监督公示牌,公示动态评价结果。通过监督公示牌、“二维码”图标扫描,引导群众“看脸、扫码”消费,促使企业严守法规,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局成立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科(室)要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推进建设年各项活动的有序开展。各保化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方案要求,严格自查整改,不断提升自身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各相关科室要将“保化安全建设年”与“监管创新年”主题活动、保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活动的开展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着力创新监管方法与措施,不断提升保化监管水平。
(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以“保化安全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监管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水平,形成配套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