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司法不公司法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司法不公司法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司法不公司法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和查处一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的案件,坚决清除司法行政系统的害群之马,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行业的公信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能力。

二、组织领导

县司法局成立反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行政执法、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中各种收费,以及罚款、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

具体措施:公证律师工作股、基层工作管理股、政策法规股组织各法律服务单位对行政执法、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中各种收费,以及罚款、涉案款物处置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及时纠正和查处各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和行政执法中违规收费、违规处罚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规范罚款自由裁量权,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健全落实涉案款物处置制度,规范涉案款物收缴、查封、扣押、冻结、管理、移交、返还等行为。重点整改违规收取保证金、违规收缴非法所得、违规执业和违规收取法律服务费用,以及超标准收取服务费用等问题。

工作步骤:1.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前完成)。公证律师工作股、基层工作管理股、政策法规股组织法律服务单位对收费、罚款依据、项目、标准以及涉案款物处置行为开展摸排清理,对发现问题进行自行纠正。2.集中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相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追责到位。3.整章建制阶段(9月底前完成)。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健全制度、堵塞漏洞,规范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行为。

(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和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名单、收费标准公开。

具体措施: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局行政执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和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收费标准公开机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存在问题的责令改正。夯实行政执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公开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名单和收费标准。

工作步骤:1.开展执法依据梳理,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8月底前完成)。2.公开全县已取得法律执业证人员名单(12月底前完成)。

(三)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

具体措施:开展联合接访、领导包案、律师参与、干警走访,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主体责任,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

工作步骤:1.总结经验,摸清案件存量,在纪检监察室成立联合接访中心,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地(7月底前完成)。2.建立相关配套制度(9月中旬完成)。3.做好迎接省、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调研检查(12月中旬完成)。

(四)以“三案”为重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和司法腐败案件。

具体措施:加强对容易发生“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重点部门、岗位、环节的监督检查,全面清理司法行政干警及其亲属参与公共娱乐场所经营管理等问题,坚决整治监外执行对象社会风险评估和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工作档案和案件责任倒查机制,通过案件评查、执法检查、专项治理、信访处理等,及时发现违法办案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7月25日前完成)。广泛动员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途径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投诉。2.自查整改阶段(8月中旬完成)。司法行政各业务股室和法律服务业务单位对查摆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集中整治阶段(9月中旬完成)。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司法机关和公安部门的意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联合执法检查,坚持有诉必查,查实必处,并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暴光。4.整章建制阶段(12月底完成)。健全县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完善县局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案件质量内控机制、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五)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

具体措施:进一步落实《关于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牵手”企业活动,不定期举办企业家法律培训班,营创良好氛围。

工作步骤:1.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领导干部联系企业、一企一法律顾问制度(8月底前完成)。2.由法制宣传教育股牵头,公证律师工作股、基层工作管理股分别组织企业法律顾问培训班各一期(1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全县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反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群众利益、树立司法权威、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要清醒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常抓不懈的决心,坚决惩治司法行政领域各种违法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司法行政各业务股室和法律服务部门负责人务必担负起领导责任,敢于动真碰硬,确保活动实效。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司法行政各业务股室和法律服务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明确责任,整体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和司法所要围绕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脱逃、下落不明、重新犯罪和拟判处非监禁刑、拟保外就医罪犯,以及对纳入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失实等问题开展整治;公证律师工作股、基层工作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要围绕法律服务市场不规范等问题开展整治。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要从严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行动各环节加强监督检查。检查情况纳入执法执业状况和社会管理综治考评,载入单位和干警个人执法执业档案,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执业和收费标准中存在的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做到坚决查处、及时通报。要加强正反两面典型的宣传通报,及时公开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