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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抓好我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我镇安全生产监督职能,提高安全生产防控能力,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保障公共安全,贯彻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层层落实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安全生产监管分片负责制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行安全生产监管分片负责制是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出发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为核心,建立以镇、村、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的三级管理体系,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机制,构建一个覆盖全镇、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网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分片负责制的目的是要明确本镇各级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安全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达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形成辖区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一个目标”即: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建立“三级管理体系”即:镇、村、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的管理体系。深化“八个重点安全监管”即: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的安全、人员密场所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安全。
三、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职责
(一)镇级职责:1、制定本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划分所辖片区责任,采集所辖片区相关信息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2、监督指导所辖片区单位制定和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分片负责工作方案,确定片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3、监督检查所辖各基本网格的检查记录,积极组织排查安全隐患,认真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将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对本片区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4、负责对本片区内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整治完成前要对安全隐患单位、区域实行重点监控。5、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无论辖区内哪个片区发生事故时,立即向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区政府应急办报告,如属区直有关部门所辖片区,还应及时通报相应部门负责人,并按规范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6、完成区政府安委会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各村职责:1、制订本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分网格至所属村民小组或企业,采集所辖片区相关信息报镇政府。2、参照本办法制定对下属网格的监督管理办法,确定下一级网格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3、监督检查所辖下属网格的检查记录,积极排查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本村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总结,上报镇政府。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上报镇政府,按规范协助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5、从现有人员中确定至少一名专人负责安全监管。6、完成镇政府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各企业单位职责:1、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划分下属网格;采集所辖片区相关信息报上级片区单位备案。2、参照本办法制定对下属片区监督管理办法,确定下属片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制度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安全投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考核等内部体系;严格现场管理,规范工艺流程,严格操作规程,制止“三违”行为,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保证设备、设施处于安全状态;强化应急管理,随时处于备战状态,迅速消除事故灾难后果。3、监督检查所辖片区的检查记录,及时查找和发现安全隐患,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本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应急信息上报的规定及时上报,并按规范协助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5、按《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由其负责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6、完成上级部门、镇或村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1、安全管理责任划分不细化,留有安全管理死角、盲点或出现安全管理空白区域的;2、责任区安全管理责任人工作不落实的;3、责任区域或管理内容发生变化,不调整安全管理相关事项,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的;4、经过抽查,发现报送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与事实不相符的;5、对安全隐患整治牵头部门要求给予协助而推诿或不予协助的;6、部门监管责任或企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规程不制定、责任不明确或落实不到位的;7、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工作内容、要求落实工作的。
(二)发生安全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1、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或原因之一是应发现而未发现的安全隐患,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2、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或原因之一是已发现且已上报的安全隐患,追究隐患整治负责单位和协办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并追究隐患上报单位及其责任人的安全隐患监控责任。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自上而下”的原则,逐级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及到职能交叉问题,以“属地管理”原则为主逐级追究责任。
五、健全完善举报机制
镇安委会办公室设立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电话,负责接听处理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工作投诉以及安全事故报告。各片值班人员均应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同时配备值班记录本、各片相关人员联系电话,各级应急救援预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