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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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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周边安全距离不足的企业,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园区、经营企业进市场,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深刻吸取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把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领域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

二、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从业单位。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安全隐患。

三、内容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和政府“五级五覆盖”的情况;

3.开展“打非治违”,强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以及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工作情况等。

(二)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从业单位

(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集中整治

1.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储存区、经营市场、特殊作业环节专项整治,强化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化工、医药行业:开展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等8大特殊作业环节专项整治。

3.油气输送管道:加快重大隐患整治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各项任务。

4.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领域:强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加强路面管控,认真排查治理隐患。

5.民爆物品:加强民爆物品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炸药、雷管等民爆物品行为等。

6.烟花爆竹行业:生产企业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7.城镇燃气领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企业安全条件,城镇地下开挖作业许可等。

8.消防领域:以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

四、大检查方式

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交叉检查”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党委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县级综合督查由县政府安办牵头组织,专项检查由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结合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分别组织实施。

五、检查步骤

(一)自查自纠:各乡镇、各部门抓好组织发动,督促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促检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五级五覆盖”的要求,明确责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措施;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场所和有关仓储、物流企业暗查暗访、了解实情、发现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各有关部门分行业制定专项整治检查表。

(二)明确责任、明确时间节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具体承担的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检查。一是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使用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全覆盖。二是解剖一家典型,指导企业自查。三是督促辖区内相关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使用企业制定自查方案,重点突出对“三项制度”建立执行、罐区及仓储库、动火及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重大危险源管理、重要设备设施安全性能、应持证作业人员资格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各有关企业完成自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建档登记,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整改结果报县安办备案。四是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督查、严格执法,督查执法覆盖率达到100%。对未按要求进行隐患整改或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的企业,要进行约谈,要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向社会曝光。

(三)广泛宣传,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普及,营造安全大检查良好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信等媒介,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各乡镇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各乡镇要在县安监局的指导下,前组织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一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行业安全知识竞赛,形成学安全、懂安全、比安全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要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一次具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应急救援工作。

(四)及时总结提炼。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将总结报告报县安全监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形成一份专项检查报告,全面汇总发现的安全隐患,并涵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