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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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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在重点区域开展森林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的意见》《2019-2020年度低质低效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10年改造1000万亩低质低效林的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县低质低效林改造(以下简称“低改”)规划,现就2019—2020年度低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视察和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持续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造管结合、科学改造,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原则,紧扣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以下简称“四化”)和生态宜居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全面推进低改工作,助推林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构筑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和改造重点

(一)目标任务。2019—2020年度,市里下达我县低改任务9.6万亩(含重点区域“四化”建设任务0.28万亩),其中:更替改造1万亩、补植改造2.6万亩、抚育改造3.9万亩、封育改造2.1万亩(任务安排见附件1)。通过改造,调整林分结构,提升森林质量,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增强森林对火灾和病虫害的抵抗能力,达到改善森林景观及森林健康状况,提高森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标。

(二)改造重点。高铁、铁路、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各1000米或第一重山脊范围内低质低效林地以及疏林地、火烧迹地、废弃矿山等裸露山体。同时,进一步提升大广、寻全高速境内公路沿线的低改效果,持续做好饮用水源地、桃江河岸线两侧、谷山森林公园、香山地质公园、中国赣南脐橙产业园及重点景区周边的低改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2019年5—8月)。县低改办组织各乡(镇)开展调查摸底,摸清重点改造的低质低效林基本情况,并根据《县低质低效林改造规划》,将今冬明春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乡(镇)把改造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

(二)编制作业设计(2019年9—10月)。各乡(镇)、有关单位根据本县实施方案,以小班为单位编制改造技术作业设计,确定改造方式、栽植树种、苗木规格和数量、主要技术措施和投资预算。

(三)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9月)。召开动员大会,总结2018—2019年度低改工作,对2019—2020年度低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根据《人民政府关于重点区域开展森林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018〕19号)的要求,为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单位)机构队伍稳定、技术力量强、操作经验丰富的优势,充分利用林木良种场省级保障性苗圃和邓岗村苗木扶贫基地培育的优质、珍贵、彩化容器苗或大田苗的优势,提高重点区域森林“四化”的建设成效,决定今年全面推行以国有林场(单位)为项目实施和管护主体的建设模式,所有“四化”基地(含县、局领导示范基地)由国有林场(单位)实施,具体为:高铁嘉定谷山公园,由谷山森林公园管委会承担实施和管护主体;高速嘉定太平围、高铁嘉定镇江段、高铁小河镇段、高铁大阿镇段、高铁西牛段由县林木良种场承担实施和管护主体;高速虎山段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基地建设,由隘高林场承担实施和管护主体;高铁九龙林场段、铁石口段由九龙林场承担实施和管护主体,同时,因松材线虫病防控和火烧迹地新增加的符合重点区域森林“四化”要求的建设任务,也由国有林场(单位)承担实施。

其余低改任务由乡(镇)、国有林场按规定程序落实主体或委托承包商实施;采取承包商实施的,由乡(镇)组织村组与实施承包人签订改造委托书(见附件4)。各乡(镇)、县林业局、国有林场等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及作业设计要求,履行好相关工作程序,选好施工队伍,落实质量保障措施。同时,县林业局要加强技术指导,强化质量监管,按工作进度要求切实抓好各阶段改造工作,确保改造成效。

(四)检查验收、总结表彰阶段(2020年10—11月)。任务完成后,各实施单位开展自查验收,并上报自查验收成果资料至县低改办。县低改办根据各实施单位自查验收成果,对照《低质低效林改造考评方案》,抽调技术人员进行核查,进行量化考评。考评不合格的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依据考评结果进行总结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各乡(镇)、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坚决抓好低改工作,把低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务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精心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年度低改工作有序推进;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资金,加大对低改的支持;交通运输部门和铁路部门分别负责高速公路隔离栅栏内、高铁、铁路地界内的绿化提升工作,并为高铁、铁路、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的低改提供施工便利;县林业、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对油茶、果业、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落实生态开发措施;水保部门要加强主要通道沿线水土保持工作。

将松材线虫病灾害林和火烧迹地全部纳入改造范围。对疫情发生严重的马尾松林,优先进行块状更替改造;对疫情较轻的,在清除疫木的同时进行补植改造或抚育改造。对遭受其他病虫害的林分和受冻害的桉树林尽快更替改造;对土壤瘠薄林木生长不良、林下植被稀少的林地,特别是生态功能弱的马尾松低效林实施补植改造。对密度过大、林木分化严重、生长量明显下降的林地实施抚育改造。对郁闭度小于0.5的低质低效林或有望培育成乔木的灌木林地,且立地条件及天然更新条件较好、通过封山育林可以达到较好改造效果的实施封育改造。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项目管理。坚持高标准推进项目建设,挖大穴、施大肥,栽植1—2年生壮苗,3年内每年抚育2次并施追肥,主要通道等重点区域要按照“四化”要求实施。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更新改造纳入国家防护林建设、省级低改等项目的,补助标准为:一般树种造林500元/亩;补植改造补助标准为:国家长防林项目退化林修复500元/亩、省级专项补植补造300元/亩;抚育改造补助标准为:100元/亩。另外,县财政将按照每亩改造任务不低于200元/亩的标准筹集配套资金。按照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生态建设项目资金、财政涉林扶贫项目资金用于低改。

(三)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低改用地。落实好低改用地是顺利实施低改的基础。各乡(镇)要认真履行落实属地负责制,积极协调解决好低改用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群众工作,签订低改委托书,解决低改用地难问题。大力宣传实施低改是政府投入、林农受益,造林后所得收益归林农所有,使林农愿意拿出低质低效林地实施低改。帮助造林大户、企业依法依规租赁林地,或引导林农以林地入股与企业、大户合作实施低改,所得收益按股份分成。要积极探索以村为单位,组建林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把林地集中起来,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统一经营。

(四)坚持生态优先,提高经济效益。各乡(镇)、有关单位要统筹生态和经济效益,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支持与引导林农在适宜林地上发展高效用材林,大力培育珍贵树种资源,提升经济效益。支持鼓励林农种植一定比例具有较高生态价值,又有较好经济效益的树种(如南酸枣、板栗、杨梅等)增加收入,或种植樟、楠、栎、栲、青冈、锥等珍贵树种,不断调动群众实施低改的积极性,在保护与改善生态的同时,促进农民增收。

(五)创新低改模式,促进脱贫攻坚。各乡(镇)、有关单位要积极探索创新低改模式,示范推广一批可复制、能借鉴的典型经验。创新参与模式,将低改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用好扶贫和低改项目资金,优先安排贫困村、贫困户林地改造,积极吸纳贫困户参与低改务工、护林等工作,增加其劳务收入,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并做好用工、工资发放台帐资料。创新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国有林场技术力量强、营造林经验丰富的作用,大力支持国有林场流转、购买林地实施场外造林,通过技术服务参与低改,大力推广国有林场主导项目实施和担当管护主体的建设模式。创新林地管理模式,鼓励对通道沿线、县城周边、饮用水源地等重要生态区域开展政府赎买或置换林地,并统一实施低改。

(六)加强科技支撑,提高造林质量。合理选择整地方式,开挖标准穴坑并回填表土,禁止全垦整地破坏已有植被。针对不同生态区域土壤条件,采取科学施肥技术。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规定,推行针叶与阔叶树种混交,逐步增加阔叶树比例。要以本地阔叶树种为主,提高良种壮苗使用率,优先使用本地保障性苗圃繁育的乡土阔叶树种,严格引种管理,减少长距离调运种苗,禁止大规模引种造林。

县林业局组成低改技术指导组负责全县低改技术指导。并建立由领导带队、技术人员参加的低改督导技术组,分片包乡(镇)、场督导低改工作。各乡(镇)、国营林场成立以当地技术人员为主的技术组,负责本地的低改技术指导,质量把关,科学编制作业设计,确定改造方式,县低改办需提前做好技术培训,普及低改实操技术。

(七)抓好示范引领,打造示范基地。各乡(镇)、有关单位要着力推进示范基地建设,及时推广示范经验,提高森林经营水平,确保示范效果。示范基地的改造方式为补植改造或更替改造。提高省级专项低改补植改造项目的投资标准,即由300元/亩补助标准提高为500元/亩;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县林业局各挂点建设一个示范基地,总面积1000亩以上,补植、更新造林投资标准不低于2000元/亩(含4年幼林抚育经费),具体以作业设计投资标准为准;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各挂点建设一个面积200亩的示范基地(任务安排见附件2),补植、更新造林示范基地补助标准不低于700元/亩。并按照省森林“四化”建设要求,提高整地、垦穴、苗木和施肥标准。

县林业局须加强资金和质量管理,各实施单位应选派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专职人员进行施工跟班作业,做到作业前技术培训、作业中现场指导、作业后严格把关初验,加强质量管控,确保质量达标顺利通过省、市核查验收。

(八)强化后续管护,确保改造成效。加强对低改新造林和幼林抚育管护工作,建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实行“造管一体”。低改新造林要做到连续抚育三年,科学选择除草松土、扩穴培蔸、施肥修枝等技术措施,确保新栽树木的成活率。加大高速公路、高铁等主要通道沿线乱砍滥伐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九)严格督导考评,促进争先创优。创新督导形式,县低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有关单位低改工作实行挂点督导,在重点时间、关键节点,采取以暗访为主的督导,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山头地块,坚持重实绩、轻痕迹,简化工作程序,减少材料和报表数量,确保年度低改工作取得实效。并将主要做法、经验以及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县低改办坚持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加强对各乡(镇)政府、村委会的督导,各乡(镇)、国有林场要落实专职工作人员,于每月1日前将上个月的工作情况报县低改办。对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继续将低改工作纳入现代农业攻坚战和农业农村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考评得分靠前的乡(镇),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