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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建设实施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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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建设实施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村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已经确定的农村基础建设项目任务为主,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灾后重建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按照“科学重建、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兼顾、保证质量、分级管理、县(区)为主”原则,坚持灾后恢复重建与农村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并重,以规划项目实施为主线,以农村生产生活设施重建、产业基础设施重建、生态基础设施重建为重点,加快农村基础设施重建步伐,确保重建质量,实现农村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力争在两年内基本完成原定三年目标任务”要求,通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实施和后续建设,搞好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作。抓好农村供水、河堤、小水电站、农业生产设施及生态环境、水土保持、农业特色产业、土地整理、地震、气象等恢复重建有关工作,抓好监督检查及工程进展统计等相关工作。年底整村重建村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到位,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水利设施、土地治理、生态环境治理等农村基础设施重建全面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年9月底,全面完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达到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特色产业开发、生态基础设施等重建任务全面完成,农民收入增加,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迈上新水平。

三、各部门任务

1扶贫部门:投资4.7235亿元,用两年时间,完成9县(区)355个扶贫重建重点村恢复重建,2个贫困乡镇整乡推进建设,劳务移民培训基地建设。

2农牧部门:投资4.31334亿元,用2年时间,完成农田、水利、大棚、鱼塘、圈棚、农村沼气等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农业良种繁育体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等农村生产的恢复发展。

3林业部门:投资1.3498亿元,用两年时间完成生态修复种苗基地、人工造林封育、科技支撑、造林绿化配套水利工程建设;林业系统业务用房、林区道路、电力、供水、栏等基础设施建设和5个县(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病虫害防止器械、设备,药品购置,检测测报点建设。

4水利部门:投资6.4067亿元,用两年时间,完成145处水利灌溉工程,215处堤防工程,444处生产生活设施,解决52.15万人饮水困难问题。

5乡企部门:投资3.5872亿元,用两年时间,建设20个重点农产品加工项目和绿色食品工业项目。

6国土部门:投资2.28亿元,用两年时间,完成7市县(区)41个土地整理复垦项目。

7气象部门:投资2705万元,用两年时间,完成县(区)乡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

8地震部门:投资5740万元,用两年时间,完成9县区农居示范工程建设,地震小区划建设。

9水保部门:投资1500万元,用两年时间,完成36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和水保支撑体系建设。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市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办主任为副组长,市扶贫办(农办)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保局、国土局、乡企局、地震局、气象局等9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扶贫办(农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扶贫办(农办)主任同志兼任,市扶贫办纪检组长、市世行办副主任任副主任,相关各部门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办公室主要负责农村基础建设组各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情况收集和信息统计等工作。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专人,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把农村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责任人。

二)强化部门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分别制定各部门具体实施方案,配合农村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靠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各县(区)也要制定农业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细化目标、深化措施、靠实责任。各县(区)及市直牵头部门制定的实施行动方案,报市农业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工作研究。领导小组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部门灾后重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灾后重建过程中的问题,帮助基层解决灾后重建中遇到各种矛盾,及时总结推广促进农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报请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农村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部门、各县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村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和灾后重建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典型经验,为灾后重建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干部群众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的进程。

五)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每月对所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此基础上,专题研究一次;各县区也要定期督查、扎实推动重建工作。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督查,敢抓敢管,真抓实干,对所承担任务的进度、质量要分阶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农村灾后恢复重建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六)加强统计上报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农村重建基础建设组办公室的要求,每10天向领导小组上报一次工作进度情况和有关数据及报表。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确保上下及时沟通,信息畅通,确保上报的信息数据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