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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整顿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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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整顿行动方案

为巩固年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新城区,根据市《关于开展“迎办世园盛会建设宜居大干300天”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市政府决定,从3月中旬至12月底,在全市深入开展第二个年度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力争通过300天的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和功能布局,打造鲜明的城市特色,营造优美的城市环境,提升生态宜居程度,体现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的城市气质和内涵。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新城区为目标,坚持以世界眼光谋划城市管理,以国际标准提升城市品质,以本土优势彰显城市特色,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建管并举、注重长效,城乡一体、统筹推进”的思路,在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努力塑造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管理规范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吸引力,为市民创造更加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主要任务

年,全市上下要围绕打造“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提高标准,保持激情,增强干劲,大干300天,继续开展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重点集中整治城区园林绿化、城市绿道、市政设施和背街小巷、河道治理、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视觉污染和占路经营、建筑立面和居民楼院、机动车排气、停车秩序和镇村环境等十大领域存在的问题,实现城乡环境面貌显著改善、城市风格特色更加突出、民心民气凝聚振奋、城市管理科学规范。

(一)城区园林绿化整治

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以滨海大道东段、上海南路、市民广场和文化场馆建设为重点,通过见缝插绿、拆违补绿、拆墙透绿、园艺植绿、全市增绿、全民护绿,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绿、色彩丰富、层次鲜明的城市新景观。

1、加强城区道路绿化,对城区东风路、文化路、新华路、珠山路、海王路等道路实施绿化改造提升;实施西外环路隔离带绿化工程;对城区空地实施景观绿化,区域绿地实施改造提升,增加城市绿量,提高城区绿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4个月内完成

2、提升道路节点景观绿化水平,对滨海大道交深圳路节点、滨海大道交世纪大道节点、深圳路交路节点、深圳路交易通路节点进行绿化改造提升。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4个月内完成

3、对滨海大道已征地未绿化部分进行临时绿化,种植三叶草43.6万平方米;对南三角以南、滨海大道以北三角绿地实施绿化。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4个月内完成

4、加强城市立体绿化建设,立体绿化要选用苗龄3-5年的攀援植物,选择城区10处沿街庭院墙壁栽植爬墙虎、蔷薇、迎春、连翘等攀援植物,使绿化向空中延伸,既增加景观效果又提高生态效益。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施工建设,认真实行监理质监制度,安全文明施工。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9个月内完成

5、加强城区公园绿地改造提升,对公园绿地内长势弱的苗木进行更换,对园路道板、休闲健身器材、雕塑、花坛等设施及时维护,更好地满足市民休闲健身娱乐需要。运用BT方式实施海水浴场景观建设工程,确保按时完工。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6个月内完成

6、运用BT方式,加快实施市民文化广场和市民文化中心建设工程,进一步提高市民文化水平。着力推进市民文化广场中的城市中轴线景观绿化和景观设施建设项目,确保及时完工。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文广新局

完成时限:9个月内完成

(二)城市绿道建设

结合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完善滨海大道城市绿道建设,新建绿道10公里。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9个月内完成

(三)市政设施和背街小巷整治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包括临港经济开发区)的主次干道、地下管网、人行道板、路灯等市级公共区域内市政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城市规划区内支路、背街小巷和城中村(居)的市政设施,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道负责建设与管理。以上海南路、南路等道路为重点进行综合整治,打造城市道路示范街、标致路。

1、加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对城区部分沥青面层、人行道板破损严重及无障碍设施不完善的道路及时进行整修和完善,改善市民出行环境。同时,选择城区上海南路、南路等主要路段作为重点整治区域,打造城市道路示范街,提升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完成时限:6个月内完成

2、加强公路城区段特别是市区出入口道路的养护与管理,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确保道路平整、行车顺畅。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分局

完成时限:1个月内完成

3、加强城区公园、广场、商业街区和游园等休闲、旅游场所管理,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牵头,市商务局(财贸)、市城管执法大队、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1个月内完成

4、提升城市亮化水平,增强城市亮化景观效果。本着节能、实用的原则,将城区77条道路的6807盏高压钠路灯改造成为LED路灯;对海南路等67条道路的2965个路灯杆进行粉刷;完成大学一路西段路灯安装工程和滨海大道景观亮化工程。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完成时限:6个月内完成

5、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道办事处实施辖区内支路和背街小巷的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6个月内完成

(四)城区河道综合治理

要以整治城区河道和增强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为重点,提升城市环保水平。

1、对城区风河、大卢河、小辛河、豆金河、西冯河、峄山河、相公山河7条河道实施截污、清淤、护坡、引水和景观建设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提升景观质量;确保完成两河东岸和柏果树河东岸海堤建设工程,进一步优化海岸带环境;加强河道和城区水库安全管理,增加安全监测设备,及时维护河堤设施,保障城市防汛安全。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9个月内完成

2、运用BOT方式,开工建设中科成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进一步增强城市污水处理能力。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9个月内完成

3、运用BOT方式,建设日处理能力3万吨的中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补充到豆金河、峄山河和相公山河,作为景观用水,进一步改善城区水环境。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完成时限:9个月内完成

(五)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整治

以开展“百个最佳”、“千个星级”、“万个达标”道路、广场、公厕、居民楼院环境卫生竞赛评选活动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实现无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无卫生脏乱死角,保持天天干净、处处干净、和谐有序。

1、加强城区环境卫生保洁与管理,对城区道路、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和国道、省道路域内的卫生进行集中清理,提高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改善周边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牵头,市公路局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1个月内完成

2、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实行“无缝隙对接”作业,达到“定点定时、车到桶出、桶退车走、地盘干净”,无二次污染;实行餐厨垃圾收运特许经营,建立餐厨废弃物申报制度,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系统,实行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处置;所有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资质企业的车辆密闭改装及加装GPS设备,全面实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特许经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乱卸乱倒建筑垃圾行为。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3个月内完成

3、对城区27座未达标公厕进行改造;在城区文化路原检察院区域新建公厕1座。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3个月内完成

4、运用BOT方式,开工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进一步提升城市垃圾处理能力。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9个月内完成

5、在城乡结合部建立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清运、覆盖、绿化等方式,整治裸露堆放的建筑垃圾,清除生活垃圾死角,规范设置设施垃圾投放点,配齐固定的密闭式生活垃圾容器,落实专人全天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乱排污水、无乱倒和积存渣土。

责任单位:市城市化建设办公室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3个月内完成

6、继续深入开展“百个最佳”、“千个星级”、“万个达标”道路、广场、公厕、居民楼院环境卫生竞赛评选活动。城区道路达标率不低于90%;广场达标率100%;公厕达标率不低于80%;居民楼院达标率不低于50%。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6个月内完成

(六)视觉污染和占路经营整治

要以违法建筑、占路经营和门头牌匾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维护城市整体形象。

1、加强城市视觉污染整治,完成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清理工作,更换铁山路、人民路门头牌匾,拆除城市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大队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8个月内完成

2、加强城区现有废旧物品回收点的整治。对未取得废旧物资回收许可证擅自经营的业户,坚决予以取缔;对取得废旧物资回收许可证的业户,加大规范整改力度,实现集中入室经营。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大队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3个月完成

(七)建筑立面和居民楼院整治

以城区主要道路建筑立面和老城区居民楼院整治为重点,精心打造城市特色街道和居民楼院。

1、建筑立面整治

建筑立面色彩要统一规划设计,做到简洁、明快、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要确保建筑外墙面无破损、脱落、裂痕等现象;城区主干道两侧房屋门面装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与周围环境及地域文化相协调,打造丰富多彩的特色街道。建筑幕墙清洗达到玻璃洁净、无裂纹及破损现象,颜色统一。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8个月内完成

2、居民楼院整治

(1)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老城区陈旧的居民楼院进行分期分批整治,确保楼院内公共道路、活动场地、人行道、停车场等地面硬化,公共设施完好无损;区域内绿化和亮化水平高,环境整洁。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6个月内完成

(2)物业小区管理服务制度健全,服务到位,物业收费规范。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1个月内完成

(八)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

加快淘汰老旧高污染黄标车,加强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油气污染治理,确保实现市区无黑烟车、无油气污染,加油站油品质量全面达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6个月内完成

(九)停车秩序及占路经营整治

要以整治城市道路违法停车、占路经营和建设停车场为重点,切实维护城市环境秩序。

1、停车秩序整治

(1)围绕重点区域和路段,结合辖区交通特点和工作实际,采取巡逻控制和定点严管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利用现代化手段,全面开展执法管理,对违法停车实行严管严查。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大队、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完成时限:3个月内完成

(2)开展联合执法,从严处罚社会车辆侵占公交专用道及停车站、场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大队、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完成时限:1个月内完成

(3)加大人行道、车行道违规停车行为治理,重点查处占压人行道违规停车行为,保障行人交通安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大队按照工作职能分别牵头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完成时限:2个月内完成

(4)继续加强停车场建设力度,确保停车场规划建设落实到位;加强路边停车位和专用停车场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路域,施划人行道停车泊位、增设物防设施,有效防范人行道乱停车。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处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管理处配合

完成时限:8个月内完成

2、占路经营整治

(1)坚持“统一组织、部门联动、属地为主、疏堵结合、依法处置”的原则,研究制定《市便民摊点群管理办法》和《便民摊点群专项规划》,指导设置各类便民摊点群,加强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大队牵头,市城乡规划管理处、市商务局(财贸)配合

完成时限:3个月内完成

(2)通过完善和编制规划、健全有关制度和机制、修订标准、强力整治等措施,切实加大占路经营集中整治力度,打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秩序。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大队牵头,市城乡规划管理处、市商务局(财贸)配合

完成时限:3个月内完成

(十)镇村环境整治

以设施建设、绿化提升、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等为整治重点,加快建设生态文明乡村。

1、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建专门的领导机构和队伍。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查处辖区内违章建筑、违规广告、环境污染等问题,大力整治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

3、参照市级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镇驻地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在镇域公共部位新增垃圾桶和果皮箱。完善垃圾收集运输体系,配齐日常运行管理和保洁人员,镇域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城市规划区内的镇、街道要将垃圾运送至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城市规划区外的镇要按照农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要求,建设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或垃圾转运站,实现镇域垃圾无害化处理。积极实施镇村绿化工程,打造绿色村镇。

4、推进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打造生态、文明、和谐的新型城镇。

责任单位:市城市化建设办公室牵头,旅游度假区、镇、镇、镇、镇、镇、镇、镇、镇、镇、镇、镇、经济区、经济区配合

完成时限:8个月内完成

三、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市政府对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各自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市政府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和现场观摩会,及时研究解决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各牵头单位要集中时间和人力,按照工作责任分工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确保各项整治目标月底前有大的变化,月底有阶段性成果,月底基本完成(跨年度的整治目标除外)。

(三)督查验收阶段。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治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各牵头部门也要成立市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和专门班子,具体抓好整治责任目标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评。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出台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挂钩,并实行以奖代补,年终根据考核总成绩分类兑现。对投入大、整治效果好,且被评为优秀单位的镇、街道办事处,授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功人员物质奖励。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加大督查力度,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各类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典型案例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城乡环境整治效果。要通过电视新闻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对整治措施不到位、整治效果差、整治任务完成不及时的单位进行曝光,以督促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