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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党代会和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确保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年活动(以下简称构建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全面落实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把构建活动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实施“两化”互动、建设“五个”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构建活动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主办,市级相关部门协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构建活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全面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推动形成共同维护劳动保障权益的浓厚氛围,促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羸、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努力开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局面。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专题宣传(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管理协会、市工商联)
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管理协会、市工商联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在《日报》、《今日晚报》等报刊上大力宣传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开展构建活动特别是各类专项行动的情况,以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集中区)、街道(社区)、乡镇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
(二)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市企业管理协会、市工商联)
1.继续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和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加强对小企业等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制度的指导,帮助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督促其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防并消除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隐患。
2.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集中区)、街道(社区)、乡镇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根据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调整完善创建标准,着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集体合同覆盖率、工资增长率、社会保险参保率、劳动争议调解率、劳动安全卫生达标率,切实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
3.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组织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委员会,继续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向工业园区(集中区)和乡镇(街道)延伸,支持工商联等企业组织参与三方机制工作,扩大三方协商对话范围。
(三)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处(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和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力争年底前在市本级和50%以上的区县建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推动全市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化解纠纷的能力,力争把50%的争议化解在企业内部和基层。
2.开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办案质量检查活动。成立全市办案质量检查组,采取各区县之间循环互查的方式,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办案质量进行抽查,查找问题,规范办案,推动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3.召开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研讨会,总结交流办案经验,提高全市办案效能。
(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总工会)
1.以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加工制造、服务等行业企业为检点,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企业用工实名制、一级承包商负责制、属地管理政府维稳责任制等制度,充分发挥处理建设等领域欠薪案件部门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集中整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违法问题。
3.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继续治理劳务派遣用工突出问题,加强指导服务,建立监管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5.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通过规范出租汽车经营合同、保障驾驶员休息休假权、建立健全出租汽车价格调整机制、完善出租汽车运营配套设施、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联络会议制度及广泛开展关爱驾驶员、驾驶员优质服务竞赛、“学先进、树正气”等活动,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的劳动合同关系。
(五)开展分类培训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总工会、市企业管理协会、市工商联)
1.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专门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案例研讨会、座谈会和指导办案等多种方式,对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内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处和劳动监察执法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劳动关系协调处理能力和办事效能。
2.强化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和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等方式,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人力资源管理和经办人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提高用人单位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其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自觉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培训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定期对职工尤其是新录用人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将此项培训作为基本内容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畴。同时,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的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发放岗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等的必要指标。
3.开展建筑领域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川建工”、“阳光工程”等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建筑领域农民工从业素质。
4.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培训。
(六)广泛开展各类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核心的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企业管理协会、市工商联;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厂务公开成员单位)
1.大力开展盐都先锋行动。紧紧围绕“争先锋、兴盐都”主题,大力开展以“岗位行动”、“志愿行动”、“建家行动”、“素质提升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争创活动,引导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争创“创业兴业先锋”,深入推进“国企党建带非公党建”、非公党组织“三增强、三融入”等党建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在推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稳定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2.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月”活动。以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协议的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以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增长缓慢的企业、已签订的集体合同对劳动报酬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和已签订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为突破口,进一步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3.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通过开展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组织职工、依靠职工推动解决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4.召开企业社会责任论坛。年四季度召开全市企业论坛会,进一步推动企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评价诚信企业,引导雇主履行社会责任。
5.开展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开展以“当先锋、促转变,争跨越、立新功”、“扩内需、调结构、促转变”、“我学、我练、我能”等为主题的“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二五”劳动竞赛活动,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6.开展以“建和谐企业,创百年基业”为主题的民营企业文化建设经验交流活动。
(七)同步推进基础性工作(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市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1.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专题审判活动。在清理积案的基础上,于年第四季度集中审理一批涉及劳动者权益的案件。向社会公开立案电话,推行周末、节假日立案,设立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充分利用先予执行、财产保全等措施,积极发挥诉讼调解的作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实现。
2.评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实施情况。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求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3.推进公租房建设进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精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重大惠民行动来抓,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努力解决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4.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状况调研。对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会、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和厂务公开等方面进行调研,摸清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状况,了解企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促进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五、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题,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各项方针政策,以解决当前劳动关系中存在的企业用工不规范、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滥用劳务派遣、拖欠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随意安排职工超时加班、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不到位、对职工缺乏人文关怀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构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构建活动作为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将构建活动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和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新闻媒体,最大范围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各地构建活动工作经验以及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强大的社会声势。
(三)加强工作指导督查。为确保构建活动取得实效,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适时组织市级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各区县要加强对相关乡镇(街道)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了解掌握本地工作进度,认真研究分析问题,及时帮助乡镇(街道)解决困难,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四)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收集开展构建活动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要适时编制工作简报,通报创建活动进展情况,推广交流工作经验。年底,参与构建活动的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县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开展构建活动的情况进行年终总结,并将书面材料于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