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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一)省卫生厅成立纪念五一二国际护士节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纪念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厅长
副组长:副厅长
邱德亮局长
成员:
(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纪念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继承和发扬*忠于职业操守、科学严谨、甘于奉献精神为主线,以挖掘和展现当代护士爱岗敬业、在平凡工作的不平凡业绩为重点,以弘扬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激励和带动全省护理人员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全面提升护理人员素质,促进护患关系和谐为目标,推动全省护理工作协调、健康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评选“*省模范护士”和“*省模范护理管理工作者”。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开展“*省模范护士”和“*省模范护理管理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评选、审核、推荐及上报工作,省卫生厅活动领导小组对上报人选进行审定。
(二)组建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省进行巡回报告。省卫生厅活动领导小组在审定的“*省模范护士”和“*省模范护理管理工作者”选拔事迹突出、生动感人、富有推广和教育意义的人员组成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省九个市州做巡回报告。
(三)在五一二国际护士节期间,召开“*省模范护士”和“*省模范护理管理工作者”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
四、时间安排
3月25日前,各市州卫生局、*大学医管处、厅直医疗单位完成评选、审核、推荐工作。
3月30日前,各市州卫生局、*大学医管处、厅直医疗单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上报省卫生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月5日前,省卫生厅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省模范护士”和“*省模范护理管理工作者”。
4月10日前,省卫生厅完成先进事迹报告团的组建工作。
4月10日—30日,省卫生厅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省做巡回报告。
5月10日(拟定),省卫生厅在*举行“*省模范护士”和“*省模范护理管理工作者”表彰暨先进事迹报告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模范护士”和“*省模范护理管理工作者”评选活动,要严格按照“*省模范护士”和“*省模范护理管理工作者”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的做好审核工作,把真正能够起到表率作用的护理工作者选拔出来,予以表彰。
(二)各地、各单位要按时限要求将“*省模范护士”和“*省模范护理管理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和事迹材料上报省卫生厅医政处。
(三)各地、各单位在“*省模范护士”和“*省模范护理管理工作者”人选上报过程,要注意发现和推荐业绩突出、事迹感人、且具有一定表达能力的人员为报告团成员,要加强信息的沟通与反馈,保证纪念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