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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都市监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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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都市监管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提升现代化城市管理水平,实现人性化、信息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形成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文明和谐、清新净美的新,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的改革与创新,构建城管综合信息平台,以信息化为核心,围绕人性化服务、精细化作业、标准化管理的城市管理要求,在全市建立作业、管理、执法、监督、评价有机衔接的城市数字化管理系统,推进城市管理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的转变,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建设目标及原则

(一)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充分利用城市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系统性、网络性、程序性和透明性,推进城市管理资源的优化整合,发挥市、镇街两级政府及专业管理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起沟通快捷、分工明确、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监督和处置机制,确保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水平及整体质量,实现城市管理区域网格化、内容数字化、部件和事件处置精细化,推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把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创造优美、洁净、舒适、有序的人居环境作为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发现、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统筹协调,整合资源。要本着节俭、务实、高效的精神,充分挖掘、整合、利用城市现有数字化资源,对设备、信息进行整合,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相关镇街及公安、住建、城管、国土、规划等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统一标准,全面实施。要统一按照建设部颁布的有关行业标准,认真做好信息系统建设、单元网格建设、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地理编码的制定等。要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兼容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系统建设要预留接口,便于升级换代。

因地制宜,注重效益。要注重对系统建设的研究分析,结合自身实际,注重创新、敢于超越。尤其要突出管理效果,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范围及架构

(一)实施范围

1、地域范围: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地域范围为整个城市规划区。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一期实施城市建成区40平方公里,一期运行后,再实施二期工程。

2、对象范围:以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中,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确定的六大类部件(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及其它有关设施)和五大类事件(包括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为主,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城市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的区域,暂只进行网格划分,不进行部件普查,在建设中逐步完善。

(二)总体架构

归纳为“111”工作系统:即1套系统平台,1个监督指挥中心,1套综合考核评价机制。

1、构筑系统平台。即构筑城市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实现对城市网格化管理。相关镇街、部门根据各自的需求进行组合,形成镇街、部门工作网格。对城市部件进行全面普查,建立城市基本部件数据库,对部件进行系统编码,制作数字城管二维电子地图,并在网格中实行精确地理定位。通过多样化的信息采集手段和网格化基础信息管理,随时随地连接到统一的管理部门,实现信息的双向互动与共享。

2、建立监督指挥体系。组建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设立监督科和指挥科。监督科主要负责对各类城管问题的受理、立案、对处理情况的综合评价以及对监督员的管理等工作;指挥科主要负责对专业部门的任务派遣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3、建立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督考核体系,对城市管理的各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既能监督城市管理中发生的具体问题,又能监督各有关镇街、部门的履职情况。通过考核各镇街、部门的立案数、办结率、重复发案率,促进各镇街、部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一是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内部考核:将系统考核的结果纳入镇街、部门目标管理,定期通报各镇街、部门,年初下达专项目标,年终纳入目标总分。二是在政府网站实时公布各镇街、部门办理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和满意度评价。

四、实施方法与步骤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调查、调研、拟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成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筹建班子。

3、项目招标监理,细化技术方案,专家论证。

4、项目招投标,确定专业建设公司。

(二)第二阶段:数据考察阶段

1、城市管理部件普查、数据建库、单元网格划分等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2、操作标准、规范制定。

3、完善城市管理运行工作程序。

(三)第三阶段:建设阶段

1、信息系统平台、硬件及网络环境、呼叫中心、无线采集系统和系统集成等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建设。

2、信息采集员队伍组建。

3、人员培训。

4、系统试运行。

(四)第四阶段:完善验收阶段

1、完善管理运行工作程序和运作机制。

2、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3、查漏补缺,对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和必要的扩充修改。

4、组织系统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1、技术方案小组: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技术保障中心的要求完成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方案。2、综合普查小组: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专业单位中标后立即组织普查,市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配合完成普查数据提供及质量控制。3、机构筹建小组:由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完成机构的组建、人员的配置和系统建设财政经费的落实。

(二)严格责任落实。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公共服务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相关镇街和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落实数字化城市管理配套的网络终端建设。

(三)加强沟通协作。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程投入大、技术要求高,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工作实施的每个阶段,各责任部门在人、财、物等调配使用上,都要主动配合。市财政部门要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系统建设资金,确保建设顺利推进。对牵头负责部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全力协助解决,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为促进工作落实,顺利推进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确保正常运行,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市专项目标考核范围,加强督查,实行效能问责制,对工作不力影响工作进度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