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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火患剿灭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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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火患剿灭行动方案

工作任务

针对我区生产企业数量多、人员密度大、火灾隐患多的特点,特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我区重点整治工作。各地要结合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计划和区“防违控违”计划,针对企业工厂占用消防车道和防火间距、建架空中连廊、搭建简易棚等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统一开展“网格化”排查,同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通过部门联合执法等有效手段,拆除违章建筑。要督促企业工厂落实本企业单位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管理,并在劳动密集型企业推进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由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除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各镇街、开发区要全面清理掌握本地区企业底数,认真填写《辖区企业花名册》(附件1),全部登记造册建档。同时在检查中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填写《消防检查记录表》(附件2),存档备查。各镇街、开发区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于日前将《辖区企业花名册》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级各部门要将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作为重点,对此类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进行排查。月底前,督促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上述场所与有资质的机构依法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上半年,督促各场所对存在故障或瘫痪的建筑消防设施实施整治,确保完好有效。

月底前,对年完成整改的省、市、区三级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不“反弹”。对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应挂尽挂”原则,在春节前由市、区两级政府挂牌督办。月底前,省公安厅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论证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并报省政府挂牌督办。各级各部门要履行职责,积极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强力推进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力争在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要以外来务工人员、老人、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广泛发动消防志愿者、宣传队伍,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督促各商场市场、工厂,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区域,针对燃放烟花爆竹、日常用火用电等重点,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防控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各镇街、开发区、村(社区)要开展“三个一”活动,即组织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基础的集中宣传。各镇街、开发区要摸排一批消防违法典型案例、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公开曝光,警示教育公众,接受社会监督。

工作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逐级部署,建立各级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在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组织开展集中错时消防安全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落实“实名制”巡防看守,在元旦、除夕和元宵节当晚要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省、市、区“两会”期间要重点对会场、住地等涉会场所及周边开展检查。

依托已经建立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发动消安办、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消防协管队伍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餐饮、小旅馆、小场所、小单位、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将检查内容录入消防安全网格化平台。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部署“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自评达标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全面自查自改火灾隐患。

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期间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销案。对冬春专项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力争在全国“两会”开幕前整改销案,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须采取关停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各地要充分利用上级及地方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专题宣传。依托住建、人力社保、安监等部门相关农民工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利用已建立的省、市、区三级“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的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在电视台、广播电台主要频道黄金时段和户外视频滚动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及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相关知识,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工作步骤

“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公安部、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立即进行动员,层层部署发动,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

(二)实施攻坚阶段。各地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各地要专题分析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查漏补缺,全力攻坚。各级领导要分片包干,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三)总结阶段。各级各部门要对“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区政府将通报各地、各部门消防安全保卫战情况。

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整治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各镇街、开发区要迅速制定方案,召开部署会议,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开展符合本地消防工作实际情况的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镇街、开发区和区相关部门实施方案于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督促各地做好“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工作。各地各部门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在春节前,区政府领导将带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各镇街、开发区,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也要亲自带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对所属单位和区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工作,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

区政府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火灾隐患排查、“网格化”、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等阶段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月份,区政府领导、区消安委成员单位领导将带队分成五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督察,主要督察各地各部门开展企业工厂消防安全集中治理行动等工作内容。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依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