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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8日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纪念日,为了隆重纪念这一光辉节日,大力宣传在教育战线上辛勤耕耘、做出突出贡献的女教职工,教育局根据系统实际情况,开展以“庆百年巾帼,展妇女风采”为主题的“三八”节纪念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女工工作,切实维护女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和宣传活动努力为女教职工搭建展示才华的平台,提升其整体素质,引导其巾帼建功,为建设教育强区做出新贡献。
二、具体安排
(一)认真组织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
(二)积极筹备安排本系统的纪念活动
一年来,教育系统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涌现出了一批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的模范女教工,她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先进女职工的崇高精神和工作业绩,动员和激励广大教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心,为建设教育大区,教育强区做出更大的贡献,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教育局决定举办隆重的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表彰大会暨优秀女教师事迹报告会。请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1月22日前将女教师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附个人简历)及其电子版一并报送教育局优秀女教师事迹报告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305室,联系人:王春华,联系电话:2123251),每单位限报推荐名额1—2名。
1、具体项目名额评选条件如下:
(1)三八红旗手(150名)
评选条件:在教育教学及教辅岗位中认真工作,积极进取、无私奉献、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关爱学生,受到学生和家长一致好评的女教工;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女校级领导。
(2)三八红旗集体(50名)
评选范围:女性比例占60%以上的学校、教辅单位、年级组。
评选条件:忠诚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
(3)“巾帼文明示范岗”先进集体(80名)
评选范围:女性比例占60%以上的教研组。
评选条件:以人为本,突出人性化管理,构建温馨和谐、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打造互助互促的团队精神。每位教师必须是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在教育教学中贡献突出,有良好的声誉,能够成为师生的榜样。(岗位女教师占百分之六十以上)
各校根据条件及分配名额认真组织推荐,并将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元月20日前上报教育局工会(305室)。教育局将根据上报材料组织评审。
2、精心策划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的群众性的庆祝活动
(1)各校要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群众性活动,活跃节日气氛。如:“争当文明成员,创建和谐家庭”,以“绿色生活进我家”为载体,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等。开展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题的普法进校园和“三八”妇女维权周(3月3日—3月9日)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为主的活动,各单位至少要出一块儿展板,届时将选出20家优秀单位于表彰会上展出。
(2)各单位要广泛征集女教工的才艺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剪纸、手工等)于3月1日开学前将3—5件作品交教育局工会(305室),教育局将举办女教工才艺作品展,并对展出作品给予奖励。
三、要求
1、各单位要按本活动方案精神,高度重视,合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好“三八”节相关工作,积极开展好各项纪念活动,着力创设良好的人文氛围,使广大女教职工度过一个热烈、喜庆、温馨而有意义的节日,不断增强女教工队伍的凝聚力和核心力。
2、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我区教育系统做出突出贡献的妇女典型。教育局将出一期专刊进行宣传报道。
3、对活动过程中各项工作表现突出的学校,教育局将颁发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