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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培育工程(年10月~2015年12月)
工作目标:每年确定培育纺织行业龙头企业30家,其中织造类10家,纺纱类4家,色织布类4家,服装、家纺类6家,印染类3家,产业布类3家。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培育。形成10亿元以上集团企业20家,20亿元以上集团企业8家,50亿元以上集团企业有所突破。实施120只重大项目,投资总额80亿元。年均实施30只以上重点项目,投资近30亿元。工作举措: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强化龙头企业示范带动,支持龙头企业通过科技研发、品牌塑造抢占行业制高点,提高纺织产业集群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围绕做强优势、做大市场、做优集群的大项目建设,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责任部门:经信局牵头,相关部门、企业、纺织协会配合。
区域国际品牌培育工程(年10月~2015年12月)
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品牌经营战略,通过3~5年的培育,从单一品牌到综合品牌,从有形品牌到无形品牌,逐步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的著名品牌,变数量规模型为品牌效益型;将“纺织”建成区域国际品牌。到“十二五”末,建立区域国际品牌示范区1个,区域国际品牌示范企业5家,区域名牌1个;新增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各2只,企业国内外注册品牌300只,其中:境外注册商标100只,国家级品牌6只,商务部“中国出口名牌”2只,省级品牌产品、著名商标各10只,省出口名牌5只。工作举措:围绕对纺织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技术领域,每年组织实施一批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核心技术的攻关项目,重点扶持一批创牌项目,通过重点项目创牌,实施带动纺织产业发展。责任部门:经信局、工商局、质量技监局、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企业、纺织协会配合。
“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建设(年10月~2015年12月)
工作目标:1.推进制造执行系统应用,促进纺织业精细化生产。重点培育企业20家;2.提升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骨干企业在企业资源计划(ERP)、财务管理(FM)、知识管理(KM)、供应链管理(SCM)等环节的业务流程信息化水平达到50%以上,重点培育50家企业;3.印染生产过程节能减排信息化深度应用。万元GDP综合能耗年均下降6%,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打70%以上,COD排放年均下降3%,重点培育企业30家;4.推进纺织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重点培育30家企业,年均实现网上交易额达30亿元;5.企业关键领域信息化覆盖率达90%以上。工作举措:开展信息技术在设计研发、制造执行、印染生产节能减排、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环节推广和应用;特别推动信息技术在节能减排领域的应用,促进印染生产过程信息化控制进一步提升。主要业务系统数据实现互通和共享,企业信息化程度显著提升。责任部门:经信局、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企业、纺织协会配合。
浙中纺织品综合市场建设(年10月~2015年12月)
工作目标:建设浙中纺织综合市场,纺织品主体交易区、纺织配套产品交易区、仓储物流区等分区拥有独立的功能结构体系,通过便捷的交通组织将各个分区连接为一体,成为功能齐全、分工协作、配套专业、效率一流的纺织产品产销的集散地。工作举措:科学规划市场和方案论证,加快市场周边道路、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责任部门:经济开发区牵头,相关部门、企业、纺织协会配合。
省棉纺织品质量检验中心建设(年5月~2014年12月)
工作目标:年完成省中心计量认证,通过省级考核验收,2013年完成省中心新大楼主体工程建设,2014年新大楼投入使用,实现纺织品全项目检验检测。工作举措:加快省棉纺织品质量检验中心建设进度,增加高档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增强质量检测和服务功能,建成具有国家先进水平的省级中心,还需投资500万元的国内外先进检测仪器和设备,增加公益性全额事业编制10名。积极争取上级经费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责任部门:质量技监局牵头,经信局、发改局、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纺织协会配合。
纺织服装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年10月~2015年12月)
工作目标:以“国家纺织服装人才培养基地”为载体,进一步加大企业人才开发的力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才资源管理和多层次的企业各类人才培训体系,构筑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的新型人才开发机制。到“十二五”末,引进和培养中、高层管理、技术人才300名,年均80名以上;重点扶持培育符合纺织产业发展实际的职业中专1家以上、实训基地7个,培养纺织各类产业工人10000名以上,年均3000多名。工作举措:在原有人才引进、培养政策的基础上,制订并实施《市纺织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重视和加强与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国内知名品牌大企业的协作和业务交流。实施人才战略,整合各种培训资源,加大纺织产业技术工人、熟练工人的培训力度,实行校企联合培训,解决纺织产业工人短缺问题。责任部门:组织部牵头,经信局、人力社保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有关技校、企业配合。
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保障。市推进纺织产业集聚工程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创建“纺织强市”工作的领导,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及相关部门也要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制定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实施,确保“纺织强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2.配套政策保障。本《工作方案》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创建“纺织强市”的重要文件。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和加强服务。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将本《工作方案》确定的战略任务落到实处。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通过调研、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意见征求等形式,研究制订《市“纺织强市”创建五年规划》、强化规划与原有政策的衔接,围绕“纺织强市”创建规划,进一步研究出台操作性强的《市创建纺织强市若干意见》,创新财政体制,整合财力资源,提高使用绩效。3.土地资源保障。积极适应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新形势,把缓解土地瓶颈制约作为纺织产业集群发展平台建设的关键之举。努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地水平。在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和投入产出率等方面严格把关;完善工业用地配置,优化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保障发展产业集群发展平台的用地需求和用地绩效。把土地供给政策与生产力布局政策和产业政策结合起来,建立土地资源配置的引导制度。优先向龙头、科技含量和产出效率高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配置土地;支持企业“腾笼换鸟”,开展“零增地”招商和“零增地”技改;推进标准厂房建设,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集聚平台。4.工业投资保障。加大以企业技术改造和发展平台建设为重点的工业投资,切实把“纺织强市”创建工作落实到具体投资项目上,以大投入带动大发展,以高效率的投入带动高质量的产出。把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结合起来,确保工业投资的技术源。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发挥政府支持政策效应,积极引导企业投资。完善投资政策与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信贷政策的协调,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支持企业建设符合市场准入条件、有利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好项目、大项目;坚决遏制低水平盲目投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实施情况较好的市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引进国际先进设备(技术)的技术改造项目,政府给予重点资助。5.金融服务保障。优化对纺织产业集群的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拓展融资网络、创新金融工具、加强窗口指导、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企业信贷需要。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将优势产业集群中的骨干企业、重点技改项目和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列为信贷支持重点。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6.公共管理保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运行机制。强化“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意识,坚持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创造企业安心、顺心、称心的行政氛围。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健全以企业信用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坚决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控制各类对企业的检查、评比。严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健全安全事故防范机制,确保安全发展。加强纺织行业协会建设。有效发挥协会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重点抓好纺织行业协会的正常运行工作;努力维护企业权益,更好地体现民间性、中介性的特点和自律性、服务性的功能。完善行规行约,制止恶性竞争。增强行业协会的国际外经贸协调和应对贸易摩擦的能力。7.营造舆论氛围。一是开展政策宣传。以《市创建纺织强市工作方案》为主,分组深入纺织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激发企业主做强纺织的积极性,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用活各级各类扶持政策。二是开展专题辅导。邀请纺织专家、教授、学者和有经验的企业高层主管对纺织企业的企业管理、营销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等企业最关心的课题进行分期分批辅导,开展现代化纺织企业培育,并开展一些纺织重点工程的实施。三是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创建“纺织强市”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具体政策意见,报道先进典型事例,积极营造我市创建“纺织强市”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