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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全面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计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一类计划生育乡镇为目标,以完善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努力推行“阳光计生”,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确保权为民所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全办社会和谐发展。
活动的内容
1、抓好三项公开,带动“阳光管理”。公务公开、办事公开及村务公开。把部门职能、政策法规、重大事项、热点问题等政务事项和政府信息,通过媒体、网络、宣传栏、宣传品等平台及时公开。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防治不正之风,各社区居委会要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服务项目,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和健全政务公开宣传阵地和栏目。
2、开展四项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作用,一是在基层深入开展“请居民群众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计生专干服务制;二是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推动我办人口计生部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开展,建立便民服务大厅。三是在全办计生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市乡计生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并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四是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着力解决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3、实行五项监督,保障“阳光维权”。建立12356阳光服务热线;建立来电登记、反馈、电话录音等制度,提高服务水平,畅通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的渠道,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行信访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变群众上访为部门主动下访,把各种计划生育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严防问题激化。建立完善政风行风监督制度、有奖举报制度和接受舆论监督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活动步骤安排
(一)宣传发动,全面部署(2014年5月底前完成)
各社区居委会应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进行部署和安排,迅速把活动开展起来。
(二)组织实施,全面推进(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抓好“三项公开”。
(1)市人口计生局公开的内容:
①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
②本部门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
③本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④本部门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⑤本部门政府采购情况及年度预算、决算报告;
⑥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及调整、取消情况;
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情况;
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信访举报和监督的方式、渠道及处理程序;
(2)乡镇(街道)计生办公开的内容:
①人口状况;
②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
③社会抚养费征收等。
(3)人口计生办事机构公开的内容:
①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②办事(服务)项目、流程、承诺和结果;
③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岗位职责、行为规范;
④免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
⑤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⑥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
⑦监督维权方式、渠道及处理结果;
⑧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事项。
(4)村务公开的内容:
①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
②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③本村(居)人口出生情况;
④计划生育奖优政策兑现情况;
⑤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
⑥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⑦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
⑧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事项。
2、开展四项评议。
按照《关于印发〈市人口计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冷人口发〔2014〕16号)文件的要求抓落实。
3、实行五项监督。
(1)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
①提供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咨询、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人工接听和自动语音服务;
②热线接听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语言规范,服务态度好;
③建立健全来电登记和受理、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
④定期进行综合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⑤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上线。
(2)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3)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每个乡镇办至少要从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和流动人口中选聘5名行风监督员,并定期召开座谈会,参加民主评议、及时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4)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层级监督。
①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及时调查处理新闻媒体揭露的问题;
②重视网络舆情,及时、正确地处理网络反映的问题;
③建立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座谈会或研讨会,交流意见,沟通信息。
活动要求
(一)组织领导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班子成员集体抓,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阳光计生行动两次以上,资金得到保障,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二)热线服务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群众的咨询得到及时答复,合理化意见建议得到采纳,举报投诉的问题得到解决。
(三)政务公开好。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及时,公开覆盖面达到100%,群众知晓率达80%以上。
(四)诚信履职好。人口计生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免费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得到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范,尽到应尽职责。
(五)优质服务好。服务承诺兑现,服务态度良好,服务质量优良,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六)问题整改好。整改措施有力,建章立制有创新。
(七)维护权益好。行风监督员发挥作用,有奖举报得到落实,群众权益得到维护。
(八)全面管理好。有计划、有总结,报告及时,档案规范。
(九)执行纪律好。群众工作纪律得到落实,没有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侵犯群众权益等问题;没有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没有媒体曝光的严重问题。
(十)行业作风好。在当地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中,名次居参评部门前5位。
工作措施及保障
(一)健全机制,强化领导。成立“阳光计生”活动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邹杰任组长,街道党工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袁丽、街道党工委委员吴湘宁任副组长,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陈慧全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乡镇办均要成立专门的活动领导机构,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进行正面宣传,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各社区居委会应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以抓好三项公开为重点,以四项评议为抓手,结合本地实际,创建一批“阳光计生”行动示范点,以推动阳光计生行动的开展。
(四)加强检查,实行考评,总结成果。积极探索建立“阳光计生行动”的保障机构,建立考评制度,与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考核,认真兑现奖惩。对不认真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