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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春节期间对城区“脏、乱、堵”进行综合整治,是县委、县政府关注民生、务实为民的一项具体体现。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和谐安居为目标,全面整治中心城区环境问题,为全县人民欢度新春佳节提供良好的市容环境,为今后城市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从2013年1月29日开始到3月8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部署阶段(1月29日—1月31日)。通过召开会议,对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宣传“三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三治”工w和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月1日—2月25日)。各责任单位根据整治内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验收考评阶段(2月26日—3月8日)。县政府专门组织检查、验收,对照整治标准,逐一考核,查找不足,督促改进,并及时通报。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此次“三治”整治的范围为县城中心城区,重点为“三纵三横”,即中山路。
四、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违章建筑和违章搭建整治(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国土局,县城管局)
整合力量,对城区违章建筑进行一次清理整治;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予以清理拆除。
(二)市容市貌整治(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1、整治占道等违章经营
(1)摊点、流动摊点在规定的区域内经营,严禁占道乱设摊点;
(2)农民进城销售农副产品,安排到农贸市场和临时指定的人行道或空旷地交易;
(3)门店物品一律进店经营,不审批促销活动;
(4)瓜子、糖果和干货进入美食街小广场,临时划定的摊位内经营;
(5)早点、夜宵按时摆摊,定时收摊,污水入桶,垃圾入篓,确保摊容、摊貌整齐、整洁,严禁越位、移位经营。
(6)广场管理。文化广场作为商业促销活动场所,须经县城管局审批后方可商业活动;梅江公园安排游乐玩具和少量烧烤摊点。翠微广场严禁任何商业经营活动。
(7)城区路段实行全员定人、定岗,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谁分管谁负责,集中整治期间无双休日、节假日,实行全天候执勤管理。
2、整治规范户外广告
(1)对城区不适当的、破损、陈旧门店招牌全面清理拆除,占道小广告牌一律入店;
(2)对大型户外广告牌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告知业主维修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3)条幅广告一律悬挂到户外广告立柱上;
(4)清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广场等各类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的小广告,加大查处力度,清除城市“牛皮癣”。
(5)元月29日起至2月25停止审批促销宣传车。
3、整治规范农贸市场
(1)整顿市场及周边经营秩序,利用城区空地疏导小商品经营。
(2)充分利用水口塔名胜古迹优势,主动作为,打造有特色的“水口塔庙会”,引导县城区的一些小商品、美食等集中在宝塔路入梅江河口两侧空地周边进行。
(3)规范市场内部经营秩序,物品放置有序,无乱堆放和占道、跨门经营现象;
(4)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市场干净整洁,无异味。
4、整治规范建筑工地
(1)根据标准设置施工现场围墙;
(2)建筑工地物料堆放整齐,围墙外不得随意堆放、倾倒垃圾,污染周围环境,未经批准不得占道施工;
(3)加强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搞好拆迁作业管理,及时洒水降尘、实行湿化运输,拆迁产生的废土(渣)外运必须实行覆盖,减轻粉尘污染;
(4)县城临街建筑工地(含门店装饰装修工地)严禁占道拌和作业及堆放任何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沙石,渣土全部清理干净,场地清扫清洗,确保道路清洁、畅通;
(5)严格控制夜间施工,严禁噪音污染;
(6)集中整治阶段停止审批建筑余土清运、人行道顶管等,特殊情况需经县政府审批。
(7)整治洗车场,严禁污染路面。
5、整治修缮市政设施
(1)加强绿化带、广场、公园绿化管理,及时修剪行道树、花草;
(2)对城区所有道路、公共活动场所的路灯进行全面维修,更换灯泡,确保路灯覆盖率和亮灯率均达98%以上。
(3)对所有城区道路及市政设施进行巡查修复,确保破损一处修复一处。
(三)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1、整治建筑垃圾
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对辖区内遗留的施工废土进行清理,做到干净彻底、不留死角。
2、整治垃圾死角
(1)城区在加强市区主次干道和小街小巷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的同时,要彻底清除辖区内的垃圾死角;
(2)加大垃圾清运力度,清除卫生死角,增派日常清运车辆,增加城区垃圾巡回情况次数;
3、整治公共卫生
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继续推行定时、定点倾倒,所有生活垃圾全部运入垃圾中转站,再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4、加强公厕管理
要加强公厕管理,定人、定时进行清扫。
5、大力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书的要求,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必须在自己的责任地段内实现“六无”,即无积存垃圾、积水、乱张贴、乱停放、乱摆摊、树木花草损毁。
6、查处乱扔乱倒垃圾行为。对随意乱扔乱倒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四)交通秩序整治
1、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加大对城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治理力度,遏制机动车辆占用人行道的行为(责任单位:县交管大队);
2、整治活动期间,胜利东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设置水泥预制石墩,禁止机动车辆通行(责任单位:县交管大队、县城管局);
3、整治活动期间,禁止机动车辆在中山路、胜利路、解放路、环西路全段停放,开放城区部分学校(如一小、二小、三小、附小等)操场和临街、临路单位院落空地为临时停车场,面向社会车辆免费停放。同时,在城区开放式住宅小区(如博鑫花园、凤凰城、领秀新都等)内空地合理划定临时停车位(责任单位:县交管大队、县城管局、县教育局);
4、严厉打击公交车、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乘客、争道抢行、随意调头等违法行为,禁止公交车、出租车停靠在路口,影响交通(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5、合理调配警力,加强县城南北出入口等重要路口和城区易发生交通拥堵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避免发生交通拥堵(责任单位:县交管大队)
6、加强客运市场监管,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力度,规范营运行为,整治车容、车貌,做到文明载客,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五)噪音扰民整治(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1、集中整治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的娱乐、促销等活动中使用音量过大严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等噪音扰民环境问题。
2、集中整治各种建筑装修施工、石材加工、装卸作业等产生噪音影响附近作息的行为。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整个活动由县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单位要制定详细周密的专项方案,按照方案明确的时间步骤认真开展工作,保证人、财、物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保证任务如期完成。
(二)县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大“三治”工作宣传力度,全面报道“三治”工作进展、成效,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曝光。
(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本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力合作,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整治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整治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各责任单位既要全面部署,综合整治,又要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全力攻坚克难,切实解决市容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
(五)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给予通报批评,促进工作有效推进。
(六)各乡镇集市区域春节期间“治脏、治乱、治堵”工作参照本方案的精神要求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