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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征税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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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征税宣传活动方案

为建立应收尽收的税收征管体制和机制,营造浓厚的依法征税、依法纳税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税收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2012年6月在全市开展税收集中宣传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六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四大一高”战略实施,适应税收形势需要,立足经济、税源特点,准确把握和引导涉税舆论导向,强化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税制改革的宣传,创新宣传工作手段和载体,改善税收公共关系,优化涉税外部环境,着力凝聚社会共识,为税收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和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税收集中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

三、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主要内容

(一)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税收宣传和形象展示。在日报、电视台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围绕全市税收工作取得的成绩,税收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重大作用等主题进行报道。利用财政、国税、地税官方网站大力宣传和普及税法知识,加强政策解读,重点宣传百姓关注的税收新政策和税务部门优化纳税服务的新举措。在重要地区、路段、广场利用电子广告牌、宣传专栏等,宣传税收法律和政策、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等,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市领导参加在湖滨广场举行的税收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2.市领导在《日报》发表署名文章;

3.在《日报》和财政、国税、地税官方网站开辟税收宣传专栏,宣传税收政策、普及税法知识;

4.市电视台制作税收宣传专题片,在税收集中宣传活动期间滚动播出;

5.市国税局、地税局领导参加市广播电台的“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接受广大听众的政策咨询和投诉反馈,与听众直接互动交流。

(二)将税收宣传与税源调查、税收稽查有机结合。对全市重点税源、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税源调查和税收专项稽查。通过调查、稽查向纳税人宣传纳税申报、办税程序、纳税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传播税收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公民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通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以查办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为突破口,对重大违法案件予以曝光,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宣传,实现以调查促收入、以检查促宣传、企业积极主动进行纳税申报的良性循环。税收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在全市开展以下专项调查和检查活动:

1.国税部门组织力量对全市缴纳增值税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2.财政、国税、地税三个部门联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税源调查;

3.地税部门深入开展房地产行业、采矿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资本交易市场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

4.地税部门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和非居民企业税收进行专项检查;

5.财政监督部门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平台,对企事业单位的纳税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优化纳税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专项活动。将“服务升级”作为贯穿税收集中宣传活动的主线,使每一名税务工作人员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依法征税意识,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同时建立税企联系制度,强化税企沟通,进一步优化程序,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让纳税人深切感受税务部门的贴心服务,增进社会、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扎实开展税收宣传“五进”活动。开展送税收法律、政策“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印制税收宣传册,介绍税收的基本职能、纳税服务措施以及税收新政策对全市经济社会的影响等内容,免费向广大群众及个体工商户发放。结合网络发票管理工作,大力宣传网络发票的作用,鼓励纳税人自愿使用、开具网络发票,防范涉税风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为加强对2012年税收集中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2012年税收集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宣传合力。

(二)创新宣传载体,完善活动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精准把握宣传对象、方式与时机,巩固传统宣传项目,加强成果推广利用。同时,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媒体渠道,丰富宣传载体,使税收宣传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贴近实际。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形成系统的活动计划和宣传方案,确保税收集中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三)突出主题和重点,注重宣传实效。要紧密围绕税收集中宣传主题,注重宣传的实际内容,把主题和内容有机结合。同时要根据宣传的重点,选择有效的宣传形式,力求税收宣传内容形象化、具体化,切忌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四)加强交流总结,深化活动内涵。税收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市税收集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编发《税收集中宣传活动简报》,反映税收集中宣传活动动态。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的意见建议,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及时向市税收集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