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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xx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现对我院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总体目标:通过在全院范围集中开展对2001年以来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使我院广大医务工作者受到深刻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医务工作者遵纪守法、廉洁行医的自觉性;查找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表现形式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分别作出处理;查找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完善工作措施,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基本要求:坚持以教育为主,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提高思想认识,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坚持自查与自纠并重,做到边学习,边自查,边整改;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把握政策,分类处理问题;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案件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通过开展自查自纠,促进重点案件的查办,推进建立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自查自纠的时间
自查自纠工作分为自查和自纠两个层面,自查和自纠同步进行,从2006年3月开始到11月底结束。其中个人上交财物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30日。
三、自查自纠的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全面动员部署。
认真领会卫生部、省、市、区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落实任务。
1、医院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落实专门部门、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2、认真做好动员和部署工作。召开全院职工大会,党政“一把手”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切实讲清卫生系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3、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医务人员参加学习率要达到100%,通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查找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院将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主要是:
1、医院领导干部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及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2、医务人员(含担临床科室领导职务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行为。
3、有关科室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4、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质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务的行为。
5、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利用职权,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三)搞好自查自纠,严格依法查处。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xx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等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原则,严格把握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和教育的威力。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原则上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自查自纠问题的处理要注意把握以下政策: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问题较大、能主动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对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说清问题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分;
4、对问题较大、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5、对自查自纠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要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事实真相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6、主动上缴医药回扣的渠道是:xx市“581”廉政帐户、卫生局纪委、医院党办、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治贿”举报电话:xxxxxxxx,并设置举报箱。
(四)不断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1、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切实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念。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和“八荣八耻”教育,增强全院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利益观、荣辱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学习先进事迹,形成廉洁从政、廉洁行医光荣,收取贿赂可耻的舆论氛围,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健全院务公开制度,医务人员执业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结合构建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发挥制度在抵制商业贿赂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医药购销、设备招标、耗材招标、基建工程、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尤其是针对自查自纠中所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群众举报的收受医药回扣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商业贿赂双方付出沉痛的成本,达到巩固整改成果的目的。
4、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强化抵制商业贿赂的领导责任。建立干部聘任及重点科室、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机制,采取有效的措施,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工作要求
治理卫生系统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我们必须精心组织安排,统筹谋划部署,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关系到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效果和成败,要充实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下设联络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按上级要求完成各项任务,要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进行再教育再发动,使人人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的收获和提高,进一步增强全院干部职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上级的部署的科室,要严肃科室领导的责任。
(三)深入调研,加强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
(四)掌握全局,保持稳定。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方针,正确处理开展专项治理与做好日常医疗服务的关系,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通过专项治理,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加强各科室协调和上下级沟通。各科室要指定专人作为科室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工作联络人,及时将重要情况上传下达,要建立信息通报和专报制度,逐级上报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