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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20*年3·15纪念活动领导组
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市工商局局长)
*(*市消费者协会会长)
成员:*(*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二)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由贾权局长(兼),办公室下设资料组、会务组、咨询组、受理投诉组、新闻组、会议服务组。
以上各小组人员、职责分工安排见《20*年3·15纪念大会各小组分工安排》(表一)。
二、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大力宣传和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积极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维权的层次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紧紧围绕20*年3·15“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要以城市为中心,以乡镇、农村为重点,采取行政机关指导、行业组织联手、新闻媒体造势、广大群众参与的方式;严密组织,精心策划,科学运作,做到活动有声势、有特色、有效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舆论氛围和和谐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纪念活动名称
*市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四、大会主题
“消费与责任”
其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者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应承担起《消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新闻媒体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责任。
五、活动安排及要求
拟定3月7日在市工商局七楼会议室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筹备会,召集各县、区工商局和消协、各县、区分管县长及市直有关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新闻媒体等领导,安排部署3·15纪念活动内容。
(一)确定纪念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3月15日上午地点:*市喷泉广场
具体时间进度:
3月14日下午5∶00前,场地设施、设备、桌椅等就位;
3月15日上午8∶30前,各单位参会人员在主会场就位
8∶30—12∶00各单位进行宣传咨询服务
9∶45—9∶55领导签名、巡视
10∶00—11∶30纪念大会和文艺演出
(二)确定纪念活动参会单位
1、市直和朔城区、开发区有关职能部门。
2、新闻媒体:报社、电视台、电台、省直有关媒体。
要求:各媒体尽量在当天报道,电台现场直播,街道喇叭齐鸣,报社确定版面。
3、生产、流通、公用服务、著名商标等相关企业:网通、移动、联通、铁通、有限电视网络公司、石油公司、盐业公司、自来水公司、供热公司、供电公司、人保公司、财保公司、天然气公司、百福、宾都、美联、玉百、大运蔬菜批发市场、燕来商场、*市朔城区飞翔水泥厂、平朔煤炭工业公司。
要求市区内各公用企业、各大商场、餐饮服务、著名商标企业等重要消费领域企业负责人参加今年的3·15纪念大会。
参会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组织20—50人的宣传队伍,统一着装在现场列方队,参会总人数要达到1000人以上(各单位参会人数见附表二)。
(三)纪念活动内容
1、宣传教育
各县、区在3·15前后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积极宣传党和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年主题意义;宣传和报道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果;宣传科学消费知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年主题活动中来,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咨询服务
3·15期间,要认真组织好种类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的咨询服务活动中,各县、区可以围绕年主题,根据城市特点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脑使用、食品安全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的咨询服务活动中,各县、区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送法、送消费知识进乡镇,利用集市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以及日用品的消费知识宣传,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
3、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
3·15前,各县、区要结合宣传贯彻年主题活动精神,组织召开一次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宣传贯彻年主题,以及进一步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座谈,揭露目前在社会上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合理现象,呼吁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知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4、监督检查
3·15前后,要按照年主题的要求,积极开展对市场交易中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有关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要快速反映,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社会颂消费维权的新举措
省消协将向社会公布新出台的《山西省住宅装饰装修投诉及争议解决办法》更好地规范行业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开展服务行业维权专项活动
市、县消协上下联运,针对与消费者生活相关的公用服务行业,开展专项社会调查,披露公用服务行业中存在的消费者权益受损情况,向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劝谕公用服务行业加强企业自律,维护消费者权益。
7、公开护农案件
市消协将在3·15期间公布20*年护农案件,揭露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8、公开评议消费热点
市消协对各县、区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热点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市消协,市消协从各县、区消协的热点中选择全市消费热点,公开评议,批驳不合理的消费论调、观点、舆论,遏制以错误理论为指导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
9、纪念大会内容
(1)大会组织市政府领导和相关行政部门及重点消费领域企业负责人进行“消费与责任”承诺签名活动(9∶45—9∶55)。
(2)承办单位代表表态发言(2-3分钟)。
(3)有关行政执法机关领导表态发言。
(4)大会组织企业代表进行“消费与责任”向社会公众承诺(表态发言)(2-3分钟)。(5)大会20*年度消费热点评议(1分钟)。
(6)20*年度消费维权十大案件(工商、农业、质检)(1分钟)。
(7)市政府雷市长讲话(4-5分钟)。
(8)市政府冯市长宣布《*市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正式启动。
(四)纪念大会参会单位要求
1、参会单位,自带咨询台(2-3米长桌);
2、自行印制宣传材料,自备消费者投诉文书,在现场设咨询台和受理消费者投诉台。
3、自行制作宣传版(1.8×3㎡),明确各自职责,宣传自身产品、服务、公示维权组织(投诉)电话;
4、安排各单位过街标语及悬挂。
要求3月14日下午5时前必须在规定位置上悬挂。市建设局、朔城区政府需做好协调工作(分配情况见表三)。
5、大会设置彩虹门、设置统一宣传厅;
6、大会设置签名版、设置各单位领头牌、参会人员座椅。
7、公安做好大会保卫工作,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维持。
本次纪念大会要充分发挥消协作用,由政府组织,工商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社会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按照*市工商局、*市消协《关于开展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严密组织、精心策划、科学运作,做到活动有声势、有特色、有效果。同时,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安排20*年3·15活动方案,并在各地设立分会场隆重召开纪念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