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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平安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为实现“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目标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推进我省“和谐”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政法工作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创建平安活动中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的实施意见》(发2012)25号),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美好的核心任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以解决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为主题,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线,检查源头治理、预防在先、法制保障,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活动。
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工作,实现人民调解率上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上升,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权益保障、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管理,经过不懈的努力,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全面铺开阶段(2013年底):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铺开,形成声势,创建平安工作机制基本建立,指标体系基本形成。
大力推进阶段(2015年底):参与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长效机制基本健全,法律服务公共能力明显提高,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突出问题能力得到提高。
良好发展阶段(2017年底):防范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安全隐患的各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得到积极预防和有效治理,可持续稳定工作局面基本形成。
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社会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司法局县创建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司法行政工作在全县创建平安工作,解决创建工作中各股室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创建平安工作由局长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组织落实。
司法局创建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主要职责:一是组织协调创建平安工作有关的股室,整合资源要素,具体推进实施创建平安建设的司法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推出创新性项目;二是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加强对创建平安司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导、分类指导和推动落实,及时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发现和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在平安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研究制订考评司法局各股室的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各股室考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并具体负责组织对各股室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的检查和考评;四是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不断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平安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五是承办县创建平安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司法所要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系统工程,摆到重要的位置,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股室、各司法所要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创建方案,实施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规范化运作、标准化考评,切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齐抓共管。各股室、司法所各司其职,要充分发挥调查研究、组织协调、检查督导、考评推动等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任务,落实具体项目,股室、司法所要逐一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实开展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平安创建活动。
(三)严格督导检查。采取日常指导与明察暗访相结合、例行检查与专项督导相结合,全面了解各股室、司法所的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平安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四、平安建设工作分工
(一)法治建设工程
1、参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项目。参与到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的深化司法执法公开,建立健全阳光审判、阳光检务、阳光警务、阳光所务等工作平台。(局创平领导小组、公职律师事务所)
2、参与司法执法监督机制建设项目。拓宽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有效监督;建立完善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局创平领导小组、公律股)
3.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项目。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全局)
4.法治社会环境建设项目。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深化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重点增强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各地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建立健全行政裁决、法院审判的辨法析理、释法答疑工作制度。(宣教股、公律股、法援处)
5、法律服务项目。加大推进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律师事务所的培育力度;建成全覆盖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体系;把公证业务进一步向乡镇延伸。(公律股、法援处)
(二)群众权益保障工程
6、参与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设项目。参与到进一步规范信访、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工作;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建立引导群众合法维权首选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基层股、各司法所)
7、参与完善信访制度项目。参与完善县、镇(街)两级人民信访接待大厅与网上信访大厅建设的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事项依法终结机制,落实信访终结后的帮教措施;完善信访工作考评机制。(局创平领导小组、基层股、社区矫正股、各司法所)
(三)社会矛盾化解工程
8、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特别防护期重点排查工作机制和镇街每周、县每半月排查统计和分析上报矛盾纠纷工作制度。(基层股、各司法所)
9、社会矛盾调解体系建设项目。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深化“三民活动”(民情日记、民忧档案、民声热线),广泛开展民间调解、物业调解等调解工作;创新诉调、检调、公调、访调对接机制,完善以基层法院诉前联调室为平台的诉前联调工作体系;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013年底前,县在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交通事故纠纷等重点领域建立和完善第三方专业调解机制;探索建立以县司法局为主导的律师挂钩村(居)制度。(基层股、公律股)
(四)公共安全防控工程
10、参与“全民创安”防控系统建设项目。建立完善全民创安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加强群防群治队伍、“红袖章”队伍、平安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和治安防范工作。(创平领导小组、社区矫正股、各司法所)
11、参与严打长效机制建设项目。参与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入开展“三打”(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创平领导小组)
(五)人口服务管理工程
12、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项目。2014年前,在全县统筹规划建设和明确一批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就业安置基地、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建立对积极有效安置刑释解教等特殊人员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的机制;推进“回归社会工程”,加强县法制教育学校建设,加强对邪教痴迷者的帮教工作。(社区矫正股、宣教股)
13、特殊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项目。完善对行为偏常和闲散青少年群体分类动态服务管理和社会化帮教机制;健全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在社区建立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进行有效教育帮扶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实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消灭制度。(社区矫正股)
(六)“两新”组织建设工程
14、参与社会组织建设项目。参与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资助和奖励机制;严格执行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在机构、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脱钩;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建立社会组织的激励和退出机制;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建立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库和监管信息平台。(创平领导小组、公律股)
(七)信息网络服务保障工程
15、参与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参与建立完善各部门行政服务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交换共享平台工作;参与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境外来人员、不良行为青少年、重性精神病患者、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人口信息库的工作,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创平领导小组、社区矫正股)
16、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建设项目。2014年前,配合省工作,实现市、县、镇(街)三级政法信息网络联通、政法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创平领导小组)
(八)基层基础建设工程
17、参与基层政法综治维稳单位建设项目。参与到加强和规范基层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和派驻检察室及调委会、治保会建设;加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站)人员配备与培训工作,完善和落实“四项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特殊人群排查服务)、“六联”(矛盾联调、治安联防、人口联管、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联网管理系统;制定和落实有利于稳定基层政法综治队伍的政策和考评奖励制度。(基层股、各司法所)
18、参与基层平安创建项目。参与深入推进平安县、平安镇(街)、平安村(居)等区域平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平安市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电力、平安边界、平安工地、平安家庭、平安医院、平安景区、平安金融、平安路段、平安文化娱乐场所、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平安营区、平安军事集训场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创平领导小组、各司法所)
五、平安文化建设工程
19、参与平安文化建设项目。开展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岭南优秀文化、新时期精神活动,发挥优秀文化在社会治理和平安创建中的引导作用;深入推进各类安全防范知识专题教育,提升全体公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出平安创建的公益广告、动漫、文艺演出等作品。(宣教股)
20、平安创建舆论宣传项目。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创建平安”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注意总结平安创建工作经验,挖掘平安创建典型,推出一批典型报道;开展年度政法综治好新闻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