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林业局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亮剑行动方案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林业局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亮剑行动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林业局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亮剑行动方案

根据我县“三打两建”的重点工作部署和目前林业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的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结合我县当前的林业形势,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保护森林资源的“亮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了使专项行动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打击重点,达到预期效果,特制定“亮剑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为依据,以规范林木采伐和木材运输管理及行政执法监督为重点,坚持宣传教育与从严打击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林业执法职能的作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有效地保护我县森林资源,使我县森林资源得以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林业局成立“亮剑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森林分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站、场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管护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大队长兼任,负责“亮剑行动”期间的日常工作。局属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亮剑行动”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各单位专项行动的组织和实施。

三、行动重点

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是林木采伐超强度、超面积、超蓄积、异地采伐;打击严重超方、超吨及无证运输木材;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经营加工以及滥伐、盗伐林木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这次专项行动从2013年5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各站、场要将今年以来本地区林木采伐存在超界、超蓄积、异地采伐;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经营加工以及滥伐、盗伐林木等违法行为进行地毯式的调查摸底,请于10月31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上报县专项行动办公室。

第二阶段为打击处理阶段。着重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其重点打击违反林木采伐管理、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经营加工、无证运输、严重超方、超吨等违法行为,要收集各地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典型案件,从中选择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并利用各种媒体进行曝光,形成宣传声势。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各单位要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取得的成绩以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行动总结请于2013年5月15日前上报县专项行动办公室。

五、查处规定

这次行动,凡各地发生的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征占用林地、涉嫌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应及时立案侦查,其中属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由森林分局具体督办,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林业行政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全县林业系统工作人员要紧紧围绕保护森林资源中心工作,提高认识,扎实开展为期八个月的“亮剑行动”工作。

(二)各林业站、林场在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亮剑行动”中,要按照县林业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有领导、有组织地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并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指导和支持及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保障工作。

(三)各职能部门,一定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通过实地巡护,调查走访等各种形式,特别是在本辖区内发生的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行为,要进行认真梳理,尤其是加强伐区源头的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执法队伍要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摸底、排查,深挖案件线索,确保专项行动重点突出,有的放矢,争取侦破、查处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统筹策划,集中力量,积极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对集中统一清查行动、大要案件侦破和行动开展等情况进行报道,争取在本县内主要媒体和市级媒体上播发一定数量的报道,积极营造浓厚的严打舆论氛围,震慑犯罪,教育群众,鼓舞士气,树立林业部门的形象,使专项行动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造成强大严打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