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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公办[201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认识,责任落实到位。
“三公”经费是指公款出国(境)、公款购置使用车辆、公款接待消费。“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必然要求,是建立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是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阳光理财的重要手段。各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确定本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思路,认真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方案,并准备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说明和公开途径及载体。
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
(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以部门预算单位即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为主体(除涉密收支预算外,下同)。
(二)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各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表,报县纪委审定后,公开全县“三公”经费总支出,配合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工作的指导和督察。
审计及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的真实性进行审计、监督。
(三)县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以及指导、督促下属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内容、载体
(一)全县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全县“三公”经费年总决算和2013年总预算,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的“财政预决算”栏向社会公布。
(二)县直各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县直各部门“三公”经费年决算和2013年预算,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财政预决算”栏及各部门门户网站上同时向社会公布(同步分列公开各下属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具体公开内容:
1、“三公”经费年决算和2013年预算公开内容。⑴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⑵车辆购置及运行费:车辆购置费反映公务车车辆购置支出和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车辆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和其他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节油奖励费用等支出。⑶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以文字形式进行相关说明,应包括去年“三公”经费的决算与预算比较,有无节约,是否零增长,费用增长的原因以及公开车辆购置和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时间
(一)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由单位自行决定是否公开。同时将“××单位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3年预算情况表”和“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于2013年6月28日前交县财政局。
(二)自2013年起,县政府在收到县财政局预决算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县“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的公开工作。县直单位在收到县转批的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立“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每年4月将县直机关“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书面情况报县领导和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