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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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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方案

一、评选内容

“创先争优闪光言行”是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基层党支部在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方面以及党员在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方面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做法。

二、评选步骤

(一)基层党支部自评。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党员闪光言行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按党小组进行。

1、党员自评。由每个党员介绍自己一个月来公开承诺落实情况,有哪些闪光言行和不足之处,以及下一步的打算。支部负责人还须汇报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承诺落实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2、党员互评。党员在自我评价的同时,积极肯定他人的优点和长处,让每个党员展示先进风采,并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支部将党员点评发言的内容记入党支部会议记录。

3、党支部负责人点评。党支部负责人在党员自评、互评的基础上,当场进行分析点评,确认每个党员一个月以来的闪光言行,给予组织肯定和表扬;同时也对存在问题突出的党员进行口头告诫。支部每月30日前要将党员闪光言行进行梳理汇总上报局总支部。

(二)初评。局总支部对各党支部上报的“创先争优闪光言行”进行评比,每月评选“创选争优闪光言行之星”,并择优向县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申报推荐,其中党组织1例,党员2例。

(三)党员干部干部推荐。党员干部群众可将了解掌握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形成书面材料,直接寄局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申报推荐内容包括被申报推荐对象的名称(姓名)、基本情况、主要事迹,以及申报推荐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相关信息。

(四)展示宣传。基层党支部对梳理汇总出来的闪光言行,通过会议、文件、公开栏、报刊、网络等形式,每月进行公开展示。

(五)参加县里评选表彰。在申报推荐和展示宣传的基础上,参加县里每月评选30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县里并于年6月中旬,在“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中评选出150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在建党周年庆祝大会上进行表彰。

三、加强组织领导

局总支部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县里开展活动的具体步骤,完成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