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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土地登记标准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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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土地登记标准化工作方案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局属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县土地登记平水和服务能力,根据《省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土地登记机构,完善土地登记制度,规范土地登记业务,强化土地登记技术支撑,全面提高土地登记服务水平,使我县土地登记行为更规范、技术更先进、办事更高效、服务更周到,切实提高土地登记的公信力,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具体目标:

1、一个全县统一的土地登记机构,业务受地籍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2、一支熟悉土地登记业务,100%持有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书的土地登记队伍。

3、一本包括土地登记各项制度、用户办事须知、土地登记流程、审查(核)意见格式模板等内容的土地登记规范手册。

4、一个技术先进、功能齐全、汇总统计便捷、城乡一体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平。

5、一套城乡全覆盖的数字地籍调查成果全面应用、日常更新机制即时保障的技术支撑。

二、工作内容

(一)机构建设。

1、土地登记机关符合法定要求。乡镇政府及其部门、各类开发区等政府派出机构、其他非法定机关不直接办理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2、土地登记机构符合业务要求。国土局行政审批科作为全县统一的土地登记机构,土地登记业务由地籍管理业务部门统一管理。

3、土地登记人员适应业务需求。通过培训、考核,确保数量适当,能够满足土地登记业务需求,持有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书,相对稳定的土地登记队伍。

(二)制度建设。

1、土地登记各项制度健全。包括:土地登记岗位职责、土地登记服务承诺制度、土地登记持证上岗制度、土地登记内部会审制度、土地登记档案管理制度、土地登记信息公开查询制度、土地登记自我举证制度、土地登记过错问责制度、土地登记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土地调查登记制度等。

2、土地登记各项制度成册。起草完善、收集整理各项土地登记制度并汇编成册,便于日常土地登记中对照使用。

3、土地登记各项制度落实。通过培训、考核,使用土地登记相关人员对各项土地登记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并在实际工作中全面执行。

(三)业务建设。

1、制定土地登记业务规范。区分不同土地登记类型,制定土地登记业务规范,内容包括“办理依据、申请主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审核内容、询问笔录、收费标准等,并汇编成土地登记工作人员手册。

2、严格规范土地登记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对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补件要求;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书面凭证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依法依规办理土地登记。做到办理程序合法,权属认定正确,杜绝发生违规登记或者错误登记的情况。

4、正确使用土地登记表卡证。土地登记表卡证符合国家规定格式,内容填写正确、规范、无遗漏。

5、及时整理土地登记档案。档案资料收集齐全,档案编号编写正确,档案存放符合规定,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内容一致、顺序规范。

(四)技术支撑。

1、数字化土地调查成果全面支撑。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实现1:10000比例尺数字化土地调查成果全面支撑;各类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实现城乡统一坐标系1:500比例尺数字化地籍调查成果全面支撑。

2、数字化土地调查成果全面更新。建立数字化土地调查成果更新机制,实现调查成果及时有效更新,确保土地调查成果的现势性,有效保障土地登记办理质量,提高土地登记办理速度。

3、地籍信息系统平全面升级。对目前使用的地籍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更新升级,实现城乡一体、图属一体的地籍信息系统进行土地登记,系统功能齐全,统计分析准确,数据维护便捷,能满足土地登记和地籍管理的需要。

4、土地登记电子档案全面完善。能满足土地登记信息查询需要,方便土地登记档案查询。

(五)服务体系建设。

1、土地登记各项制度和业务规范对外公示。通过国土资源网站、办事大厅触摸屏、用户办事指南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和方法公示土地登记各项制度和业务规范。

2、土地登记信息实现查询与共享。通过系统更新升级,实现内部局域网与互联网信息交换,方便土地权利人通过网络查询土地登记办理信息,实现省市县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3、土地登记办理时限实现再提速。在确保登记质量前提下,通过整合公共资源、调整人员设备、简化审批程序、再造办事流程,实现土地登记再提速。

4、土地登记受理设立统一的服务场所。辖区国土所(分局)办事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国土窗口为土地登记受理服务场所,做到环境整洁、设备齐全,土地登记人员服务热情、办事高效。

三、工作安排及责任单位

我县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分两年实施,于2014年底完成考核。

2013年3月底,完成《县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2013年4月中旬,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2013年5月-2014年6月,完成城乡1:500数字地籍调查(先期启动乡镇点所在地),建成图属一体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责任单位:规划地籍科,协助单位:行政审批科)。

2013年4月-6月,完成土地登记岗位职责、土地登记服务承诺制度等10项制度及土地登记标准化业务规范文本初稿起草,7月装订成册。(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2013年4月-7月,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完成对往年已经办理土地登记情况的全面检查、整改。(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2013年5月,制定并启用补充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书,不予受理决定书。(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各国土所、分局)。

2013年6月,各国土所启用受理凭证,明确办结时限。(责任单位:规划地籍科、各国土所、分局)。

2013年8月,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业务培训。(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2013年10月,实现土地登记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速。(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各所、分局)。

2013年底前,建立健全数字化地籍调查成果更新机制,实现变更成果即时更新。(责任单位:规划地籍科)。

2014年一季度,完成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升级,实现内部局域网与互联网信息交换,方便土地权利人通过网络查询土地登记办理信息,实现省市县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责任单位:规划地籍科)。

加快土地登记受理统一服务场所建设和土地登记人员的教育管理。(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各国土所、分局)。

2014年7月,对照《省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并打分。(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规划地籍科)。

2014年8月,完成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规划地籍科)。

2014年9月中旬,完成《县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总结报告》和考核申请,提交市局。(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2014年10月,通过市局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行政审批科、规划地籍科、各国土所(分局)为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具体工作由行政审批科负责牵头、协调,确保我县土地登记规划化建设有序推进。

(二)统一思想认识。土地登记是土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地籍管理的核心,局属各部门、各国土所(分局)和全体人员要站在保护权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是深入推进地籍管理规范化,提高土地登记水平的有效途径和迫切需要,以义不容辞的责任心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三)落实目标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方案部署,深入研究,周密安排,分解落实到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务必使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圆满完成,确保我县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顺利通过市局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