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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水平,为了加强对矿山事故的有效控制。保证人民生命、财富平安,维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平安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特大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平安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矿山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市平安和稳定。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本市矿山基本情况
基建矿井11对)现有非煤矿103户。煤矿主要分布在华坪县,本市矿山涉及现有煤矿矿井136对(其中生产矿井125对。其次是宁蒗县、永胜县、玉龙县。非煤矿山分布在全市一区四县,其中以采石场占绝大多数,另外还有铁、铜、锰、硅等多种金属矿。
三、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矿山事故主要有瓦斯及煤尘(爆炸、中毒、窒息、燃烧)坍塌(冒顶、片帮)机电、运输、放炮、水害(地下透水、地表水害)火灾、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高处坠落、尾矿库跨坝。其它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设备缺陷和自然灾害。
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事故频发并易引起特大事故的主要是煤矿冒顶片帮即顶板事故、瓦斯事故,针对事故不同类型。即瓦斯和煤尘燃烧与爆炸,中毒与窒息,煤和瓦斯突出。运输伤害,即运输过程中的挤、乱、撞、压、颠覆等,另有渗水、放炮、火灾、物体打击、高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也易发生。其中,井下的事故远高于露天矿,煤矿事故远高于非煤矿,井下和煤矿极易发生特大事故。
四、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矿山事故根据行业分为煤矿事故和非煤矿事故;根据事故现场分为地面事故和地下(井下)事故。
一)地下(井下)事故。地下事故往往是危害大、损失严重、抢险施救难度大、要求高。特别是煤矿事故,极易发生地下重大灾难。
二)地面事故。抢险施救相对容易。其它一般事故较多。
五、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负责组织实施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成立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长或主管平安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平安生产监管局、市经委、市公安局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平安生产监管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工会、市委宣传部、有关区县政府、武警部队。
二)指挥部职责
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矿山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各区县应急演练。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衔接矿山事故演讲;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演讲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市平安生产监管局:负责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区县、各矿山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及时向省安监局报告。
3.市经委:协助市发改委负责应急救援物资供应、组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4.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处置。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5.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制定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
6.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8.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证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9.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国土资源局:配合市平安生产监管局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10.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工作。
六、应急救援顺序
一)发生矿山事故。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演讲当地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局,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二)区县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演讲后。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区县负责矿山平安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卫生和武警部队等有关部门,依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三)当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矿山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请求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七、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
一)事故施救及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并根据矿山事故的类型、性质和特点立即组织专业救护队伍和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平安监管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华坪矿山救护队组成,人员由救护队伍、消防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
二)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平安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
三)平安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单位平安捍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四)平安警戒组:负责布置平安警戒。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五)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
六)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由市平安生产监管局负责。
七)非煤矿山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经委、矿山救护队组成,由市平安监管局负责。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由中央煤监负责。
八、现场处置顺序
一)隔离、疏散
1.建立警戒区域
应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疏散,事故发生后。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2.紧急疏散
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迅速将警戒区及与事故抢险施救和应急处置无关人员撤离。
二)防护
确定相应的防护等级,根据事故类型、性质和特点划定的危险区域。并根据防护等级规范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
三)询情和侦检
1.询问遇险人员情况。周边单位、居民、地形、电源、火源等情况,消防设施、工艺措施、场人员处置意见。
2.煤矿根据井下采掘工艺图和询情、侦检情况。提出抢险施救方案。
四)现场急救
1.现场急救注意事项
以业余救护队为辅;矿山抢险施救以专业矿山救护队及消防、武警部队为主。
做好救护人员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
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以便相互照应;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
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防毒功能并保证完好。
2.现场处置
灵活、果断、科学、平安地处置。由专业矿山救护队根据所发生事故类型的救护技术要求及现场实际。
九、几种罕见矿山事故处置方法
一)矿山事故抢救的基本措施
矿山企业负责人必需立即组织抢救。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矿山事故时。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应立即派员赴现场组织抢救。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抢救工作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组织。
为杜绝盲目抢救,矿山事故抢救工作专业性很强。扩大死亡,大部分现场工作应由矿山救护队来做。应注意维护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局部物件时,必需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做好详细记录。
事故抢救一般以下基本措施:
1.成立抢险指挥部
由专人担任总指挥。发生特大伤亡事故,矿山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按有关规定成立指挥部。一般由县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一般由主管县(区、市)长)担任总指挥,县各有关职能部门等领导和专家组成抢救指挥部,下设抢险小组,分别负责抢险、物资供应、后勤、善后处置、医疗、治安等工作。
2.制定严密的抢救方案
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必需严格维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国务院34号令和75号令规定:特大事故发生后。防止事故扩大”确定抢救方案,必需充分考虑如何维护和纪实现场因素,必需在弄清所发生事故性质的基础上确定具体方案。事故抢救方案应该包括预防事故扩大的措施,寻找遇难、负伤人员,侦察灾区范围,现场救护以及现场纪实等内容。
3.施抢救方案
由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抢救方案经有关领导和专家确定后。负责实施。一般井下部分具体由矿山救护队负责实施。矿山救护队必需严格执行救护规程的规定分阶段实施,确保平安的情况下,尽力抢救遇险人员。
4.善后处置
成立善后处置领导组。依照国家有关赔偿的规定,善后处置一般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组织。耐心细致地做好遇难家属的工作,考虑到家属当时比较伤心,可能言语过激等,必需首先和遇难方当地政府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二)煤矿事故的现场抢救处置方法
罕见的有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煤矿井下发生的重大事故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水害事故,火灾事故和冒顶事故等五类。
1.矿井火灾事故的抢救处置
1煤矿火灾现场人员初期的处置
小煤矿平安规程》规定:井下任何人发现火灾时,为使火灾刚发生时得到及时处置。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演讲矿长及调度室(值班室)现场负责人应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立即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现场人员在未接到指挥部命令前进行灭火时,发生火灾后。应坚持原有通风条件,不许随意改变。电气火灾或火灾危及电气设备、电缆时,应先切断电源。如果电源开关处于瓦斯超限区,则到远离此处上段无爆炸性气体危害的开关处切断电源。灭火时不能让大量人员涌入火区。有煤尘爆炸危险时,还必需防止煤尘飞扬。如有瓦斯聚积可能,又无检测手段时,应立即撤出危险区,并向调度室汇报。
2矿(井)企业调度室的行动
必需问明火灾发生地点、火势发展情况、现场人员撤离情况,矿(井)调度室接到火灾演讲后。灭火方法和安全情况。按《计划》规定的演讲顺序通知有关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井值班领导在矿长、技术负责人未到达前,应与矿井救护队、通风区、队长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人员与灭火。抢救过程中,必需指定专人监测瓦斯、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变化,防止煤尘飞扬,注意风流变化与顶板安全。遇情况恶化,立即撤出灾区。与此同时,矿调度室接电话后,立即问明火灾情况,按全矿灾害抢救指挥部人员名单通知矿长、技术负责人、救护队及有关领导。
3指挥部的行动
应立即执行指挥任务。如听取汇报知道现场火势未能控制、火势仍在发展,抢救指挥部成立后。则应根据侦察情况,选择平安、适当的地点建立井下指挥基地,研究制订行动方案。方案的主攻目标是迅速救出灾区人员,同时进行灭火。救人应首先抢救受轻伤、重伤与遇险待救人员,最后搬运出遇难者遗体;灭火时应以直接灭火方式扑灭火灾,消除火源。如不能直接灭火或直接灭火无效时,则可远距离发射高倍数泡沫,如仍无效果且灾区内已无活人,则可采用封闭方式将火区进风与回风封闭,必要时还可注入惰气。特殊情况下,亦可采用水砂或泥浆充填。灭火或封闭时,必需采取防止爆炸等安全措施,以免扩大事故。发生爆炸甚至连续爆炸,必需停止灭火行动,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爆炸。
4矿山救护队的行动
应按矿井值班领导人介绍的情况,救护队如首先到达矿井。立即携带处置火灾的装备迅速赶往灾区,侦查火情。如灾区人员未撤出,应先抢救遇险及受伤人员,将他转移出灾区,然后支出遇难者,如灾区人员已撤出,则集中力量灭火。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需有专人监测瓦斯与有害气体变化,并注意通风状况与火烟流向,遇情况变化认为有危险时,应撤出人员在平安地点待命。扑灭火灾后,应找出隐蔽火源,清理残留火种,防止复燃与发生爆炸。救护队一切行动应遵守《小煤矿救护规程》有关规定,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5处置火灾时选择通风方式的原则
有利于人员的平安撤离。
防止瓦斯煤尘爆炸。不使瓦斯聚积、煤尘飞扬。
也不使超限瓦斯通过火源或火烟流经处。不让火烟蔓延到瓦斯聚积地点。
应先将他撤离后再改变通风方式。改变通风方式绝不让火烟危及人员平安。如对另一局部人员有威胁。
防止火势扩大,有助于控制火势。给救灾人员发明接近火源条件。
有利于防止“火风压”形成。防止发生再生火源与火烟逆退、回流。
遇险人员状况以及灾区通风、瓦斯、支护与设备等条件时,没有弄清火灾情况、人员分布。一般只能采用原有通风方式。遇险人员未撤出灾区时,不能减少灾区风量,必要时要增加风量,以防止出现贫氧和造成瓦斯积聚。对矿井通风井筒、井底车场或井口火灾,不能防止火烟浸入主要进风流时,指挥部必需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周密布置井口站岗放哨,通知井下人员,撤出反风后受威胁的人员,立即按反风演习掌握的规律进行反风,抢救灾区人员并组织灭火。
任何情况下,多风井通风矿井。不能让负责灾区排烟的风机停转。必要时,可停转不负责灾区排烟的风机。
6处置火灾的具体措施
火热不大,火灾初期。采用直接灭火的有利时机。用水灭火必需在有充足的供水条件下进行。灭火时,人站在进风侧,用水枪由火的边缘向中心喷射,回风侧应切断电源,坚持疏通。如处于风流不稳定的角联风路或下行风流中,或遇回风受阻使排烟不畅时,都应防止火烟逆转。用水灭火还要防止形成的水煤气爆炸。直接灭火后,应将火源或残留火种挖除。如供水不足,可用灭火器,也可用砂子、黄土等不燃物充填火区向火区注浆。
则可将火区进、回风道封闭,当直接灭火无效或火势发展快、温度高、无法接近火源时。使封闭区内氧浓度下降,达到惰化火区,促其熄灭的目的有煤尘自燃威胁的矿井、采区、工作面在设计与施工中均应为迅速封闭火区发明条件。封闭地点的选择、封闭顺序的布置、密闭墙建造的要求以及建造时的平安、离爆措施,应按《煤矿救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且不易封闭严密,如火区范围大。而火区气体无爆炸危险,可采用高位数泡沫远距离喷射。如火区气体有爆炸危险,且灾区人员均已撤出,则可用惰气送入,以加速火区惰化。特殊情况下,万不得已时,个别矿井或采区只有采用水淹。这种方法对极易自燃的煤层而言,排除积水后,更易复燃。
灭火时通风方法可根据不同地点火灾采用以下不同方法。
①进风井、井底车场。应采取防止有害气体流入采区人员集中地点的措施,否则可采用全矿井反风。但必须在撤除反风后受火烟威胁区人员之后进行。须防止短路后瓦斯聚积到危险浓度。
②火灾发生在采区上行风流中。这时应坚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行,救灾时还要防止旁侧风流逆转。
③火灾发生在机电峒室。应利用防火门隔断风流,防止火烟流出,并切断通风峒室电源。
④火灾发生在采煤工作面。但在特殊情况下,为了抢救人员与灭火方便,可以采用控风或局部反风。
⑤火灾发生在下行风流中。也应考虑局部反风。救灾人员在下行风流中前进或工作时,随时注意“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
⑥火灾发生在掘进工作面或掘进巷道中时。特别是对瓦斯涌出易于出现瓦斯聚积的工作面,运行中的局部通风机不能随便停风,已停的局部通风机不得随便开动。待侦察巷内情况后,视瓦斯浓度的高低,再行决定是否启动。当瓦斯浓度低于2%可启动风机排烟降温,发明良好的救灾环境。同时要注意风筒脱节,防止脱节处前一段区域中瓦斯遇供氧条件发生爆炸。如情况不明或有爆炸危险时,应立即撤到平安地点,远距离进行封闭。
灭火时须注意火源以里的瓦斯,火灾发生在平巷独头煤巷中部。严禁用风筒把已聚积的瓦斯吹经火点排出。上山独头煤巷迎头火灾,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灭火中要加强通风,排除瓦斯,如超过2%并在继续上升时,应立即撤到平安地点,远距离进行封闭。上山或下山独头巷道中段发生火灾,均不得直接灭火。上山独头煤巷火灾不管发生在什么地点,如果局部通风机已停止运转,无需救人时,严禁进入灾区侦察,而要立即撤出附近人员,远距离进行封闭。
煤尘爆炸事故的处置2矿井瓦斯。
1处置爆炸事故的要求
找出被困在灾区人员,迅速抢救遇险伤员。再运出遇难者遗体。
可逐段恢复通风,查清确无残留火源。排除烟雾与有毒气体,使灾区转变为非灾区。如有火源,应在平安条件下灭火。
如遇巷道堵塞,抢救人员时。应分配另一个救护小队去清理。短时间不能清理,应另找通路,或打钻孔供风并与灾区人员联系。
应按灭火行动要求进行工作。如发生连续爆炸,扑灭因爆炸产生的火灾。应在消除爆炸危险后再进入灾区。
2处置爆炸事故的方法
因此没有佩带呼吸器的人员禁止进入危险区。首先到达事故矿井的救护小队应对灾区进行侦查,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后的爆源区及其回风流中都有大量一氧化碳有毒气体。进入前,应切断灾区电源,注意检查灾区内CH4COCO2O2浓度和温度与通风设施分布地点现状。对幸存者应立即抢救或给佩带自救器或面罩式呼吸器平安地救出灾区,侦察与救人时,发现火源应立即扑灭。
如灾区范围大,救护队侦察时。伤亡人员多,应首先用自救器引导一局部能行动的伤员到平安地点(亦可用风幛隔断成临时避灾区,以压风管供风)
应有两个小队分别从回风巷、进风巷进入工作面抢救遇险人员,处置采煤工作面的爆炸事故。侦察中遇到冒顶引起堵塞时,应迅速退出,找寻其他通道进入灾区。穿过支架破坏地区,要架好临时支架,保证退路平安。通过支架不好,断梁折柱巷道时,不要攀拉支架,一个个顺序通过。
排除爆炸发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为了抢救人员。如确无火源,应尽快恢复通风。如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集中在回风流区域人员,保证撤出进风流人员后,进行局部反风或区域反风。
又有寄存器气体浓度大、支架损坏严重,当爆炸发生在远距离掘进区域或较长的独头盲洞。且知遇难人员已牺牲时,不许强行进入灾区,要在恢复通风、维修支架后,方可搬运遇难人员。
应同时救人灭火,爆炸引起火灾、或爆炸后仍有火源时。并有专人检测瓦斯情况,发现危险应立即撤出。如遇连续爆炸,只有在掌握爆炸间隙的情况下,最短间隙时间内,进入灾区救人。进入时,专人检查瓦斯,如达2%并在迅速上升时,立即退出灾区。如已知灾区无人或人已牺牲,此时严禁进入灾区。
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处置
1处置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要求
决定对其处理的难易程度。瓦斯突出后在井下或井口是否发生火灾,突出煤矸量与瓦斯涌出量大小。决定对其处理方法。
运出遇难者。处置突出事故的首要任务是救出灾区内遇险或被困人员。
应抢险积聚瓦斯,如无火源。变灾区为非灾区;如有火源,应在认定无瓦斯爆炸危险的前提下进行消除火源工作。
除用010%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浓度外,进入灾区。还必需用量程为0100%瓦斯检定器监测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同时用氧气检定器检查氧浓度,并及时演讲抢救基地指挥部,以防止瓦斯上升或下降到爆炸界限,出现二次事故。
严禁未佩带氧气呼吸器的人员进入灾区。瓦斯突出后的灾区有专人站岗。
不得停风或反风,发生瓦斯突出事故。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如果通风网络、设备、设施破坏,应尽快恢复或设临时风障、风门及装置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
2处置煤与瓦斯突出的方法
应查清灾区人员数量及其分布,救护队进入灾区侦察。通风系统及其设施破坏情况,突出源位置与突出堆积物状态,巷道堵塞情况,瓦斯浓度(用量程0100%瓦斯检定器检查)及灾害威胁区域。如发现火源,应立即扑灭。
救护队尽快赶到灾区救人。侦察中发现活人,突出后。应为他佩用隔离式自救器或全面罩式一小时呼吸器,引导出灾区。对被突出物堵截在内的人员,应先利用压风管或打钻孔供空气,再组织人员清理或开掘绕道救人。
禁止停风或减少风量。恢复突出区通风时,处置事故时。要设法用最短路线将瓦斯引入回风道,排风井口50m范围内禁有火源,并有专人监视。
应采取综合灭火惰气灭火措施。瓦斯突出引起风井口火灾时,瓦斯突出引起火灾时。应先采取从总进风巷中建筑密闭等隔绝风量的措施,防止井下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同时集中力量扑灭火灾。如瓦斯在井下引起火灾时,应严格监视瓦斯浓度变化情况,防止高浓度瓦斯降到爆炸界限而发生爆炸。扑灭火灾后,要认真清除阴燃火种,以防后患。
要发生考虑灾区是否停电这一重大决策。如果停电不会引起水淹危险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远距离切断电源;如果有被水淹危险时,则应加强通风,特别要注意电器设备处的通风,更重要的必需考虑到停关电是否会引起瓦斯燃爆问题,一般是做到送电的电气设备不停电,停电的电气设备不送电,并应严密监视瓦斯浓度变化并防止一切火花发生。
清理突出区,处置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接近突出地点时,必需防止二次突出造成扩大事故。
4矿井水灾事故的抢救处置
1抢救处置水灾事故的要求
首要任务,井巷发生透水事故时。抢救受淹区被困区人员,控制水势,防止井巷被淹区范围扩大。
排水期间,淹井后。必需加强排水地点的通风,监测瓦斯、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浓度,防止有害气体突然涌出伤人。防止瓦斯浓度超限引起爆炸。
应及时恢复通风、清理堵塞物,当巷道积水排除时。整修巷道,为恢复生产发明条件
2处置水灾事故的方法。
应根据当时人员分布情况,突水淹井时。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置计划规定,撤出灾区与受威胁区人员,处于事故区中的人员亦应自动组织按水害撤离路线迅速撤出。救护人员分别从上部水平与逆水流方向进入灾区救人。
要根据了解的突水地点、水源、涌水量,撤出灾区人员的同时。排水能力等情况,决定是否关水闸门。关水闸门以前,应撤出闸门内人员。如不关水闸门,也可以采用其它堵水措施,维护排水设备正常运行。必要时,也可撤出下水平人员,向下部巷道与采空区放水。
经清查人数,矿井被淹以后。还有少数人员未出井,应根据事故前他所在位置与撤离时可能遭遇的情况,判定遇险人员位置,分析该处或其它尚有生存条件的地点,确定该地点空间容积,氧、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计算出他可以生存时间。如被困人员所在地点高于突出后水位线,可以用打钻等方法供给空气,如果他所在地点为盲洞且低于突水后水位时,则不可盲目打钻孔,以防泄压引起该地点水位上升,扩大灾情。
逆水流方向进入巷道侦察,矿山救护队在处置水灾事故时。且知道该巷道上部无出口时,应有待机小队在外面监视水情,并保持联系,行进中应注意水位与水情变化,当有被淹没危险时,要立即返回基地。
必需防止二次突水和积水淤泥冲出。突水点下水要有足够能存水与存沉淀物的有效空间,处置上山巷道突水时。并能与监视小队有通讯联系,保证作业人员有安全道路,否则禁止进入上山突水点作业,防止扩大事故。
粘土和流砂溃决等事故亦应制定相对应的处置事故的原则,冒顶与淤泥。顺序和方法。
三)非煤矿山常见事故的应急处置
矿山企业应做好以下4种危害性较大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矿山事故及事故抢险工作的特点。
1.井下冒顶事故的应急处置
而更多的则是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造成。其主要原因有思想不集中、麻痹大意,冒顶事故是矿井中最常见、最容易发生的事故。发生冒顶事故有些属于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有限。地质构造不清、地压规律不明,支护质量不好、检查不及时等。
1处置冒顶事故的要求
始终要有专人观察顶板变化,抢救处置冒顶事故的过程中。发现顶板出现有再次冒顶预兆时,首先应加强支护,有准备地做好平安退路。
查明冒顶范围和遇险人员的位置和人数等,根据实际情况。与他坚持联系,并鼓励他配合抢救。
必需设法加强通风。若因冒顶遇难人员被堵在里面,如果遇难人员所在地点通风不好。应利用压风管、水管及开掘巷道、打钻孔等方法,向遇险人员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及食物。
必需时刻注意遇险人员的平安。抢救处置过程中。
应根据岩层冒落高度、冒落块的大小、冒落位置和范围以及围岩地压等情况,处置冒顶时。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
2处置冒顶事故的方法
防止冒顶范围的扩大。首先是加固冒顶区两端的支架。
抢救人员首先应以呼喊、敲打、使用地音探听器等方法与其联络,抢救遇险人员时。来判定遇险人员的位置和人数。
清理冒落矸石时,抢救被埋压的遇险人员时。要小心地使用工具,接近被埋压人员时,只能用手扒、捡煤矸,以免伤害遇险人员。
应立即抬到平安地点,对抢救出的遇险者。根据伤情妥善救护。
如果遇难人员被大块岩石压住,顶板冒落范围不大时。不许用爆破的方法来处理,应尽量搬开。如威胁遇险人员时,则可采用千斤顶等工具将大块岩石顶起,将人迅速救出。
把人堵在巷道中,较大范围顶板冒落。也可采用另开巷道的方法绕过冒落区将人救出。
2.井下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发生的时间与地点出其不意。因此,矿井火灾的特点是突然发生、来势迅猛。灭火行动上要果断迅速,接到报警通知后,要按照《矿山事故应急计划》及火灾实情行事:实施紧急应变措施(停电撤人)立即如请救护队,建立抢险指挥部,制定救人灭火对策。实践证明,火灾时风流调度正确与否,对灭火救灾的效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处置矿井火灾事故时,弄清火灾性质、发火位置、火势大小、火灾蔓延方向和速度、遇险人员的分布及其伤亡情况、灾区风流(风量大小及其流向)等情况后,正确地选择通风方法。
1处置矿井火灾事故的要求
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正确对待火情。应坚持镇定情绪,首先设法弄清火情,并采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力争在火灾初起之时就把它扑灭;及时向上级汇报,应尽快地将火情通知矿调度室,逐级向上汇报;发出火警信号,向危险地区发出火警信号,将受火灾威胁的地区人员撤离危险区。
同时将火势扩大后受威胁的地区人员撤离险区,应急措施:积极组织力量抢救灾区人员。果断采取措施迅速控制火势;侦察火区,确定火源,查明火区范围,组织人员灭火。
矿山救护队队长为抢险指挥部成员,成立抢险指挥部: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需立即成立抢险指挥部。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应立即执行指挥任务,开展抢救工作。
2处置火灾时选择通风方式的原则
增减风量,处置火灾时常用的通风方式有:正常通风。反风,火烟短路,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无论采用何种通风方式,都必需满足下列基本原则:
保证灾区和受威胁区人员的平安撤离;
发明接近火源直接灭火的条件;防止火灾扩大。
防止火灾气体达到爆炸浓度;
防止出现再生火源和火烟逆退;
防止发生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
应先将他撤离后再改变通风方式。改变通风方式绝不让火烟危及人员平安。如对另一局部人员有威胁时。
遇险人员状况以及灾区通风、瓦斯、支护与设备等条件时,没有弄清火灾情况、人员分布。一般只能采用原有通风方式。遇险人员未撤出灾区时,不能减少灾区风量,必要时要增加风量,以防止出现贫氧和造成瓦斯积聚。对矿井进风井筒、井底车场或井口火灾,不能防止火烟侵入主要进风流时,指挥部必需迅速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周密布置井口站岗放哨,通知井下人员,撤出反风后受威胁的人员,立即按反风演习掌握的规律进行反风,抢救灾区人员并组织灭火。
任何情况下,多风井通风的矿井。不能让负责灾区排烟的风机停转。必要时,可停转不负责灾区排烟的风机。
3处置矿井火灾事故的方法
如火势不大,火灾初期。可采用直接灭火法灭火,灭火的有利时机。
无法接近火源时,当直接灭火无效或火势发展很快、温度很高。则可将火区进、回风道封闭,使封闭区内氧气浓度下降,达到惰化火区,促其自然熄灭的目的
且不易封闭严密,如火区范围较大。而火区气体又无爆炸危险时,可采用高位数泡沫远距离喷射灭火。如火区气体有爆炸的危险,且确认灾区所有人员已撤出,则可向火区送入惰气,以加速火区惰化。
也是万不得已时,特殊情况下。只能采用淹设矿井或采区的方法来达到灭火的目的这种方法对极易自燃的煤层而言,排除积水后,更易复燃。
灭火时风流调度的方法可根据不同地点火灾采用不同的调度方法。
3.井下水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会造成水灾,当矿井水的水量逾越矿井排水能力或发生井下突然涌水时。轻者局部巷道被淹,重者全井充水,矿毁人亡。
经常有人被困在井下等待救助,矿井发自来水灾后。这是救护工作的重点对象。
1井下水灾应急处理的要求
首要任务是抢救受淹地点被困的人员,井巷发生透水事故时。控制水势,防止井巷被淹的范围扩大。
估计突出水量、静止水位、突水后涌水量、影响范围、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必需了解突水的地点、性质。
以便迅速组织抢救。掌握灾区范围、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中有生存条件的地点、进入该地点的可能通道。
同时堵塞地面补给水源。按积水量、涌水量组织排水。
监测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浓度,加强排水和抢救中的通风。切断灾区电源,防止突然涌出其他有毒气体。
要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突水。排水后侦察、抢险中。
应及时恢复通风、清理堵塞物、整修巷道,当井下巷道的积水抢险时。为恢复生产发明条件。
要防止突然改变伤员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托运和抢救遇难者。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2井下水灾应急处理的方法
应根据当时人员分布情况,透水淹井时。按《矿山事故应急处置计划》规定,撤出灾区与受威胁地区的人员,处于事故地点中的人员亦应自动组织按水害撤离路线迅速撤出。救护人员应分别从上部水平与逆水流方向进入灾区救人。
要根据已了解的突水地点、水源、涌水量、排水能力等情况,撤出灾区人员的同时。决定是否关水闸门。关水闸门以前,应撤出闸门以内所有的人员。如下关水闸门,也可以采用其他堵水措施,维护排水设备正常运行。必要时,也可以撤出下水平人员,向下部巷道理发师采空区放水。
经清查人员,矿井被淹以后。确认还有少数人员未出井,应根据事故前他所在位置与撤离时可能遭遇的情况,判定遇险人员所在位置,分析该处或其他尚有生存条件的地点,确定该地点的空间容积,氧气、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计算出他可以生存的时间。如被困人员所在地点高于突出后水位线,可以用打钻等方法供给空气,如果他所在地点为盲洞且低于突水后水位时,则不可盲目打钻孔,以防泄压引起该地点水位上升,扩大灾情。
逆水流方向进入巷道侦察,救护者在处置水灾事故时。且知道该巷道上部无出口时,应有专人在外面监视水情,并保持联系。行进中应注意水位与水情变化,当有被淹没危险时,要立即返回基地。
必需防止二次突水和积水淤泥冲出。突水地点下部要有足够能存水与存沉淀物的有效空间,处置上山巷道突水时。并能与监视人员有通讯联系,保证作业人员有安全退路,否则禁止进入上山突水地点作业,以防止扩大事故。
3抢救临时被困在井下的遇难人员时的注意事项
严禁用头灯光束直射其眼睛,发现遇难人员时。以免在强光刺射下瞳孔急剧收缩,造成眼目失明。正确的方法是用衣片等罩住头灯,使光线减弱,或蒙住遇难人员眼睛,等瞳孔逐渐收缩直至恢复正常时,才可以见到强光。
不可立即抬运出井,发现遇难人员时。应注意维护体温,应在井下平安地点进行初步处置(如包扎、输液、注射等)并待其情绪稳定以后,再送到医院进行特别护理。治疗初期,防止亲友探视,以防过度兴奋影响遇难人员的健康或造成死亡。
消化系统功能极度减弱又急需补充营养,遇难人员临时不进食。应以少量多餐的方法,以稀软的高营养、高蛋白的食物为宜。
4.泥石流事故的应急处置
指水、泥沙和石块等组成的混合体,所泥石流。通常为流体,其危害最大。
一般形成泥石流的条件有:陡峻的地形和较大的沟床坡度;充分的水源;矿区内堆积大量的松散固体物质;崩落顶板的采矿方法。
防治泥石流可采用如下措施:
1原则上采用以防、避为主。
2设计应根据现有山坡地形、岩体性质、断层和节理方向。
3以圈定的塌陷区为基础。
4工业场地及任何建筑物应避开泥石流流失区域。
5尾矿坝及排土场也应避开泥石流。
6不能避开流失区的设施。
7井(硐)口位置的选择。
8泥石流流失的井(硐)口必需采取加固措施和防护设施。
9采用减缓泥石流发展的采矿方法及采空区处理方法。
10把滚石引向采空区域或无危害地区。